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分正科级、机关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副科级以及事业单位副科级四类,共22个职位,选拔名额为29名。
(一)正科级职位:
1、县规划局局长1名;
2、团县委书记1名。
(二)机关副科级职位:
3、县教育局副局长2名;
4、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5、县水利局副局长2名;
6、县发改委副主任1名;
7、县环保局副局长1名;
8、县统计局副局长2名;
9、不定具体岗位的副科职位2名。
(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副科级职位:
10、县档案局副局长1名;
11、县房管局副局长1名;
12、县委党校副校长2名。
(四)事业单位副科级职位:
13、洪泽中学副校长1名;
14、县二中副校长2名;
15、县职教中心副校长2名;
16、县疾控中心主任1名;
17、县卫校校长1名;
18、县人才中心主任1名;
19、县林柴场场长1名;
20、县三河果园场长1名;
21、县城建办副主任1名;
22、县红十字会副会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中,不定具体岗位的副科职位面向县直专业招商局成员,其他职位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没有党纪、政纪中规定的不能提拔任用的情形,没有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情况。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须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逆向报名的须在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逆向报名是指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机关副科级职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副科级职位,事业编制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报考机关副科级职位的。
2、学历要求:报考团县委书记、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委党校副校长、洪泽中学副校长、县二中副校长、县职教中心副校长、县疾控中心主任、县卫校校长职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其他职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技术资格要求:报考洪泽中学副校长、县二中副校长、县职教中心副校长、县疾控中心主任、县卫校校长职位的,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资历要求:报考县规划局局长职位的,须现为副科级以上级别。
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为副科级以上级别,中gong正式党员。
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须现为正股级以上级别;或现任副股级4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以上年限计算日期截止2009年12月31日。
四、选拔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表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表可到洪泽政府网(www.hongze.gov.cn)下载。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3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洪泽县行政中心十楼组织部会议室
咨询电话:87222408
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资格审查。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笔试。
为保证公开选拔质量,选拔2名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2人的(其中不定具体岗位的副科职位达不到8人的),减为选拔1名;选拔1名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8人的(县规划局局长和团县委书记职位达不到5人的),取消该职位的选拔,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及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拔2名的职位取8人,选拔1名的职位取5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选拔2名的职位取5人,选拔1名的职位取3人。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6、讨论与票决。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并差额票决拟任用人选。如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定无合适人选,该职位空缺。
7、公示和任用。对县委常委会决定拟任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任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试用期间享受所任职务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任前单位性质和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公选纪律,规范公选程序,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87229902(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8721137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洪泽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