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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国家高新区面向高新区、白云区公开选聘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2009-12-15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深入推进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高新区党工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贵阳国家高新区 ...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深入推进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高新区党工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贵阳国家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面向高新区和白云区公开选聘部分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根据高新区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本次面向高新区、白云区公开选聘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12名。     二、条件及资格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敬业精神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开拓进取,敢为人先,工作勤奋,甘于奉献。     3、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工作实绩突出。     4、工作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民主,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1、高新区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含高新区管委会聘用人员、人才派遣人员);高新区驻区垂直管理部门在册在编人员;白云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国家正式干部;贵阳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36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身体健康;     5、高新区区属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中特别优秀的,经所在部门(单位)推荐,报经领导小组同意,资格和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三、程序     此次公开选聘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组织推荐报名分别由高新区各部门(单位)和白云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009年12月8日(星期二)至10日(星期四)(上午8时至17时)。 贵阳国家高新区面向高新区、白云区公开选聘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区创业大厦二楼223室);白云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报名的干部可在白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 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一份(高新区驻区垂直管理部门、白云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个人自荐报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聘人数达到5︰1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适当减少选聘人数。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分《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共知识素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领导小组统一委托有关部门命题、制卷、阅卷。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申论》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分别按3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2009年12月1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下午2:30-5:00《申论》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末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领导小组通过组织面试,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作进一步了解。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按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多于选聘人数6人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人员范围。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察。考察采取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并提出考察建议,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聘任建议,按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上报党工委进行差额票决,决定聘任人选,并公布选聘结果。     被聘任的人员聘期两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考核不称职的或发现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免去所聘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聘任期间原身份保持不变,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聘任期满,经组织考察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可进行续聘。     四、工作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由高新区纪工委全程进行监督。对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4701509 4702646 4616858     联系人:王丹妮 黄昌荣 陈佳富     监督电话:4702708(高新区纪工委)   高新区公开选聘部门内设机构副科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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