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楚州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经楚州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和楚州区范围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⒈面向淮安市公开选拔的职位共5个:楚州医院院长1人,区交通局副局长、区建设局副局长、区文化局副局长、区旅游局副局长各1人;
⒉面向楚州区公开选拔的职位共1个:区妇联副主席1人。
二、公开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根据职位不同面向淮安市或楚州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省属驻淮(驻楚)单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⒈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⒉ 报考楚州医院院长职位的需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1年或二级以上医院科室负责人4年以上;报考其他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工龄须满4年,且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员(股)级1年以上,或在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1年以上,或第一学历为本科且参加工作满4年,或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
⒊ 报考楚州医院院长职位的,须为1960年1月1日(女性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旅游局副局长和妇联副主席职位的,须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须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高级职称,可宽到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⒋身体健康。
上述其他报名资格中有关任职和工作年限的计算一律截止到2009年底。
(二)职位要求
⒈报考楚州医院院长职位的,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⒉报考交通局副局长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类专业,有5年以上交通、城市建设设计或施工工作经历。
⒊报考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工民建专业,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历。
⒋报考文化局副局长职位的,须为大专以上学历;如现为办事员级别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应为群文、文博类专业。
⒌报考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旅游或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⒍报考妇联副主席职位的,应为女性,第一学历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上述具体专业分类对照,详见楚州党建网“干部工作”栏中《楚州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专业对照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⒈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⒉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⒊受过刑事处罚的;
⒋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⒈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选拔人数比例达不到10:1的不开考,报名者可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职位。
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知识和公选职位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该职位选拔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楚州医院院长按10: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职位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侧重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
⒊体检。根据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该职位选拔人数3:1(其中,楚州医院院长职位按5: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照综合得分高低实行一次性递补。
⒋考察与资格复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进行差额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⒌讨论决定。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和考察等情况提出任用建议,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任用人选。如区委常委会认为有关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⒍公示与任用。对区委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或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对所任用的人选一年后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选拔职位的,则免去公选职务,按公选前单位性质和职务层次在楚州区安排工作。
五、报名及笔试安排
⒈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5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楚州区委老干部局一楼会议室(楚州区韩信南路区总工会院里)。
报名要求:请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填写《楚州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报名点电话:85912976(仅限报名期间联系)
咨询电话:85912025(楚州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85912401(楚州区纪委)
⒉笔试时间及地点:
2009年12月13日上午,楚州区新安小学。
本公告由楚州区委组织部解释。
楚州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