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5名。
一、选拔职位
(一)区级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教育局副局长2名、建设局副局长2名、财政局副局长1名、审计局副局长1名、文体局副局长1名;
(二)区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房管局副局长1名、旅游局副局长1名、中国淮扬菜文化博物馆副馆长1名;
(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5名。
二、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国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已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或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科员以上职务,或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或参加工作5年(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1年)以上;
5、身体健康。
三、职位要求
1、教育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2、建设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普通高校城建规划、建筑工程类专业毕业。
3、财政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财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普通高校财务财会、税务税收、审计类专业毕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审计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普通高校审计类、财务财会类或建筑会计与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专业毕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文体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扎实的文体专业知识功底,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创编大型文体活动的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6、房管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住房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和较丰富的城建、房管和旧城改造工作经验。
7、旅游局副局长
熟悉国家旅游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外事礼宾礼仪,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扎实的外语功底,较丰富的旅游管理、策划和营销工作经验。
8、中国淮扬菜文化博物馆副馆长
熟悉国家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扎实的文史、博物馆方面专业知识功底和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9、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熟悉国家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相关社会工作知识,具有城建、城管、财税方面的工作经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任职文及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E-mail或邮寄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0-28日,每日8:30-17:00
2、报名及邮寄地点:江苏淮安市清河区人才市场(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大厅,清河区政府对面,邮寄须注明“公选报名”字样)。
邮箱:haqhrs@126.com 网址:http://www.qinghe.gov.cn
咨询电话:0517-83643819(中共淮安市清河区委组织部)
3、有关事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为保证公开选拔质量,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8的职位,按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名者可改报其它职位。
(二)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于2009年12月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出来后,对其中的高层次人才和有与所选拔职位相同的岗位工作经历者实行加分。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以及有与所选拔职位相同的岗位工作经历者加2分,正高职称、博士生加5分。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选拔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实际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在该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在职人员在体检考察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讨论与票决。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并差额票决任用人选。如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六)公示与任用。对区委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在对公示对象核查有关问题的基础上,区委研究决定正式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七)管理与待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的干部均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按清河区现行工资水平,年薪不低于5万元。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任前单位性质和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公选纪律,规范公选程序,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委组织部:0517-83643819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