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1、进口口岸是进入我国关境的第一海关,出口口岸是运离我国关境的最后一海关。
本栏填:隶属海关的名称和代码。 例:上海吴淞海关2202
2、特殊情况:
(1)加工贸易货物,填报货物限定或指定进出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出口转关货物填报出境海关名称及代码。
二、备案号
备案号是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向海关递交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备案号这个栏目要掌握备案号是B、C、E、Y、Z开头的备案号的情况。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用途、项号等栏目相协调。教材391-395页的表格。
三、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1、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出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栏不用填报。
注意:要填制8位。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四、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手续的日期。
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早于进口日期。(进口后再申报)
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晚于出口日期。(申报、放行后才能出口)
注意:要填制8位。顺序为年(4位)、月、日各2位
五、经营单位(重点)
1、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或者个人
2、编码10位数,第五、六位各个数字所代表的意思要掌握。参见教材318-319页。
3、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中文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
特殊的情况如何填写,要掌握。(4种情况)
★(1)如果对外签约,执行合同不是同一单位,则以执行合同的单位为准。
例如: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对外签订出口煤炭合同,而由地方煤炭进出口公司负责执行合同,经营单位是地方煤炭进出口公司及其经营单位编码。
★(2)国内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经营单位应填代理方,即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例如(01年考题):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1101250756)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与韩国签约进口电动叉车。
根据填制规范应该填代理方,经营单位栏应填: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投资设备、物品的,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公司进口”
例: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1101220756)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与韩国签约进口电动叉车。
根据填制规范,经营单位应填“外商投资企业”,在报关单备注栏填上“委托XX公司进口”
则本题经营单位栏应填: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1101220756,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填: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进口
★(4)外商投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的不是投资设备、物品,而是一般贸易货物的生产原料。则经营单位应填写代理方,即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例1(02年考题):北京宇都商贸有限公司(1101230756)委托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与韩国签约进口冷扎钢板用于生产空调。
则进口报关单“经营单位”填: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2102911013
例2(04年考题):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线有限公司(2101232999)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3429)持2100-2003-WZ-00717号自动进口许可证(代码7)进口镀黄铜钢丝。
则进口报关单“经营单位”填: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3429
六、运输方式
※填写的是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
※代码:江海运输2;
汽车运输4;
航空运输5
江海运输(BILL OF LADING;B/L)
如果有Air fright 、MAWB或HAWB 字样,则为航空运输。
七、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运输工具名称工具的名称/航班号,那么在填写这栏的时候,在提单中一般都能够找到相应的栏目,以江海运输为例,运输工具名称从vessel中能够找到,voyage是航次号。
※江海运输填:“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
※航空运输填:“航班号”
例1:Vessel:EAST EXPRESS
Voyage:801E
则运输工具名称栏填:EAST EXPRESS/801E
例2:S/S EAST EXPRESS V801E
运输工具名称栏填: EAST EXPRESS/801E
例3:M/V EAST EXPRESS V801E
运输工具名称栏填: EAST EXPRESS/801E
如果题目中给出来EAST EXPRESS的船舶编号是78654321,运输工具名称栏另一种填法:78654321/801E
八、提运单号
1、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2、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号,应分单填报。
※3、江海运输填:进出口提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填“提运单号*分运单号”。
4、汽车运输、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5、航空运输填:“总运单号_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九、收货单位/发货单位(08年教材有变动)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的单位
★注意:应填报中文名称及编码;如果没有编码或编号,报中文名称。
十、贸易方式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教材347-350页的表,带*号的掌握记忆。
十一、征免性质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 教材352-353页的表,带*号的掌握记忆。
十二、征税比例 / 结汇方式
1、进口报关单“征税比例”栏目不需要填报。
2、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常见的结汇方式有:信汇(M/T)、电汇(T/T)、票汇(D/D)、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信用证(L/C)。
※教材354页的表,要掌握记忆。
可填写结汇方式代码表中的代码或结汇方式名称或英文缩写。
填写的时候,一般是从Invoice 能查到。
十三、许可证号
1、本栏设计的填报内容包括: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三类证件的编号。
2、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非许可证管理商品本栏为空。考试时在是给出的中文的补充材料中去查找。
例:04年的考试中,中外合资沈阳贝沈钢帘线有限公司(2101232999)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矿贸易公司(3105913429)持2100-2003-WZ-00717号自动进口许可证(代码7)进口镀黄铜钢丝。则不能将自动进口许可证号“2100-2003-WZ-00717号”,填写在许可证号栏目中。
★★十四、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1、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运的国家(地区)
2、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3、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
(1)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那么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不变。
(2)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以中转地作为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填报。
例1:我国某公司从伦敦进口一批货物,途径香港转运至内地,如果在香港没有发生买卖行为,则起运国仍为英国;如果在香港发生了买卖行为,那么启运国为香港。
是否发生买卖关系,从发票的出票人(发票的落款)来判断。看由谁开出的发票,在本题中,发票由英国公司开出的,则在香港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起运国(地区)仍为:英国
发票由香港公司开出的,则在香港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起运国(地区)为:中国香港
例2: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从广州起运经新加坡中转运至汉堡,如果在新加坡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则出口报关单“运抵国(地区)”为:德国。如果在新加坡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则出口报关单“运抵国(地区)”为新加坡。
是否发生买卖关系从发票抬头(即收货人)栏判断。看发票的收货人是谁。在本题中,
发票的收货人是德国的公司,则在新加坡中转时没有发生买卖关系,运抵国(地区):德国
发票的收货人是新加坡的公司,则在新加坡中转时发生了买卖关系,运抵国(地区):新加坡
教材P357国别代码带*号的掌握记忆(与教材381的币种代码比较掌握记忆)
★十五、装货港/指运港
1、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如果在运输的途中有中转或者是换船的情况下,最后一个中转港就是装运货港。
例(03年的考题)给出的条件是,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启运,航经大坂,又停泊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3D8765)于2003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
从已知条件可以知道最后一个中转港是釜山,釜山港是最后一个装运货物进口的境外装卸港,因此“装货港”栏应填釜山。
对于装货港的情况是:只要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不管在中转地有没有发生商业性质,最后的装运港为装货港。
十六、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 境内目的地指进口货物在国内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2、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十七、批准文号
1、进口货物报关单免于填报。
2、出口货物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十八、成交方式
※1、教材348页代码表带*的要掌握。填写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2、在发票的单价中找到贸易术语(13个贸易术语),但是不能直接填写13个贸易术语。
13个贸易术语应填写的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
发票中的贸易术语 | 报关单中填写的成交方式 | 成交方式代码 |
CIF、CIP以及D组的5个贸易术语填 | CIF | 1 |
CFR(CNF、C&F)、CPT填 | CFR(CNF、C&F) | 2 |
FCA、FAS、EXW、FOB填 | FOB | 3 |
注:D组5个术语为:DAF、DES、DEQ、DDU、DDP
十九、运费
1、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3种方式之一,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2、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例如:
A、10%运费率填报为10
B、50英镑的运费单价填报为303/50/2
C、9000日元的运输总价填报为116/9000/3
是以币种——价格——标记的顺序排列的。
★进口报关单
(1)货物的成交方式为CIF进口的,则运费、保费栏目为空,不填。
(2)成交方式为CFR进口的,则运费栏不填,保险费栏要填。
(3)成交方式为FOB进口的,则运费栏、保险费栏要填。
★出口报关单
(1)货物以FOB成交方式出口的,运费、保费栏目不填。
(2)货物以CFR成交方式出口的,运费栏填;保费栏不填。
(3)货物以CIF成交方式出口的,运费、保费栏目要填。
(参见保险费内容的表格一)
二十、保险费
1、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保险费的进口货物
2、用于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
运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例如:5%的保险费率填报为5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8000美元保险费总价值为502/8000/3
※表格一:
| 成交方式 | 运费 | 保费 |
进口 | CIF | 不填 | 不填 |
CFR | 不填 | 填 | |
FOB | 填 | 填 | |
出口 | FOB | 不填 | 不填 |
CFR | 填 | 不填 | |
CIF | 填 | 填 |
二十一、杂费
1、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
2、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3、应计入的杂费率直接填报正率或正值,应扣除的杂费则填报负价或负率。
二十二、合同协议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在给出的单证中能直接找到:Contract NO.后面所对应的数据就是合同协议。
★二十三、件数
1、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
2、散装、裸装货物填报为“1”。
3、如果有关单据列明托盘件数的;或者既有托盘数又有单件件数的填“托盘数”
4、如果有关单据有集装箱个数,又列明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托盘数”
5、如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或者单件包装件数的,则填“集装箱个数”
01年的考试中,在INVOICE 中下部分就曾经出现过,原文是这样的“DELIVERY OF CIF DALIAN CHINA OF 3UNIT & 6 P’KGS”。那么件数栏应该是填“9”。包装种类则填“件”。
★二十四、包装种类(08年有变动)
1、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
包装种类常见单词:
包装种类名称 | 包装种类名称 |
木箱(wooden case) | 托盘(pallet) |
纸箱(carton,CTNS=cartons) | 包(bale,BLS=bales,package) |
铁桶(metal pail) | 捆(bundle) |
桶(drum) | 袋(bag) |
散装(bulk) | 件(Unit、Piece) |
裸装(Nude / unpacked) | 集装箱(container) |
二十五、毛重(公斤)
毛重: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在原始单据中,找到Gross Weight 所对应的数据就是毛重。
二十六、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1公斤的填报为1。在原始单据中,找到Net Weight 所对应的数据就是净重。
★二十七、集装箱号
1、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惟一的编号。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和数量,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2、在考试的时候要先在原始单据中找到Container No.的字样,Container是集装箱的意思,后面所对应的号就是集装箱号。
例:在原始单据上找到集装箱号Container No.所对应的号是:1 x 20” TEXU360523120集装箱的重量一般是在中文的补充说明中来找,例如说自重( tare weight)是2376。
应填制为:TEXU3605231/20/2376。
※两个以上集装箱的,其他的集装箱号填制在备注栏。
※另外要注意分单填报的情形。
二十八、随附单据
1、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
2、要填写“监管证件的代码”+“:”+“监管证件的编号”。
例:随付的单据是入境货物通关单,通关单的编号是:442100104064457,在填制报关单的时候,就填:“A:442100104064457”。
3、 要注意的是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必备的随附单据不在本栏目填报。
有两个以上监管证件的,第一个填在本栏,其他填制在备注栏。
二十九、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名称或代码。
三十、标记唛码及备注
1、除图形以外的所有文字和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填写“委托XX公司进口”
3、关联的备案号
4、关联报关单号
5、多个监管证件的,除第一个监管证件以外的,其余监管证件和代码。
6、涉及多个集装箱的,除第一个集装箱以外的,其余的集装箱号。
7、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如来料加工出口成品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注明料件费与工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