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滑准关税
(1)计算公式
计算关税税率:
自2007年1月1日起,对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税号52010000),实行6%—40%的滑准税。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397元/千克时,暂定关税优惠税率为6%,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千克时,暂定关税优惠税率按下述公式计算:
Ri=INT[(Pt/Pi×E+a×Pi×E-1)×1000+0.5]/1000 (Ri≤40%)
其中:Ri—暂定关税税率,当Ri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取值40%
E—美元汇率
Pi—关税完税价格(美元),CIF价格,单位:美元/千克
Pt—常数,为8.8元/千克
a— 常数,为2.526%
INT—取整函数(即小数点后面的数一律舍去)
应征税款计算公式: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使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④根据关税税率计算公式计算关税税率;
⑤根据汇率使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国内某公司购进配额外未梳棉花1吨,原产地为美国,成交价格为CIF某口岸900.00/吨美元。企业已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发改委授权机构出具的“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 已知其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7.71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税款。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未梳棉花归入税目税号5201.0000.08;
确定关税税率:审定完税价格900×7.71÷1000=6.939元/千克;将此完税价格与11.397元/千克作比较,鉴于6.939元/千克<11.397元/千克, 该进口货物原产国适用最惠国税率,根据“当配额外进口棉花完税价格低于11.397元/千克时,暂定关税优惠税率为≤40% , 即:当计算的关税税率小于40%时,按照计算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若计算的关税税率大于40%,则按照40%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的规定和进口暂定关税税率(滑准关税税率)公式,计算该货物的暂定关税税率
该批棉花暂定关税税率=INT[(8.8/0.9×7.71+2.526%×0.9×7.71-1)×1000+0.5]/1000
=443/1000
=44.3%
该滑准关税税率计算后为44.3%,大于40%,按照40%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暂定关税税率×完税价格(美元)×汇率
=900×7.71×40%
=2,77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