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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冲刺民事诉讼法讲义

2009-09-10 

  

  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

  专利(集中管辖)、著作权商标权(管辖权下放)

  仲裁相关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仲裁委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涉外:增加申请人住所地,无顺序要求)

  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委所在地)

  执行仲裁裁决(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

  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证据所在地)

  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身份关系

  被告为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下落不明的人

  2、保护弱者

  一方丧失人身自由

  追索赡养费,几个被告不同地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1年

  3、双方被监禁(被告原住所地;被告被监禁地)

  4、双方离开住所地的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

  特殊地域管辖

  合同纠纷

  1、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要看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不在双方当事人住所地

  2、协议管辖

  合同;书面;5个法院;确定/唯一;级别与专属

  与涉外诉讼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与仲裁协议

  财产权益纠纷;任何仲裁委

  侵权纠纷

  产品缺陷:制造地、销售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看两头,事故到现场)

  专属管辖

  不动产案件、港口案件、继承案件(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管辖特殊问题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被告);答辩期内;裁定可上诉

  管辖权争议

  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

  无——有,不得拒绝,一次为限

  管辖权转移

  上下贯通

   

  诉讼权利能力与当事人适格

  抽象的当事人能力;具体的利害关系

  易考的一些特殊情形

  1、雇佣(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做共同被告)
2、分立合并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民事合伙
4、分支机构
5、死亡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共同诉讼

  1、继承:应当通知;共同原告;是否放弃继承权
2、保证: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只诉保证人的追加债务人做被告)
3、共同侵权

  可以列为第三人的情形

  (1)代位权诉讼(2)撤销权诉讼(3)合同转让情形下的第三人(4)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不能列为第三人的情形

  1)有约定管辖、专属管辖、约定仲裁关系的案外人
2)产品质量案件中,供货方没有责任
3)一物数卖、善意取得

  1.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

  B。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有若干个

  C。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

  D。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必须一致,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不需要一致   

  2.有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因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而参加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而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申请而直接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和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能申请撤诉

   

  1、举证责任:不利风险负担;当事人承担;谁主张积极事实,谁承担举证责任 

  项目

  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过错

  免责事由

  侵犯方法专利权

  被告

  原告

  原告

  原告

  被告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原告

  原告

  原告

  无

  被告(受害人故意)

  环境污染侵权

  原告

  原告

  被告

  无

  被告

  建筑物侵权

  原告

  原告

  原告

  被告

  被告

  动物侵权

  原告

  原告

  原告

  无

  被告(受害人过错或第三人过错)

  产品缺陷

  原告

  原告

  原告

  无

  被告

  共同危险

  原告

  原告

  被告

  原告

  被告

  医疗侵权

  原告

  原告

  被告

  被告

  被告

  (1)某日阴雨天气,张某低头赶路,被某供电公司管理的高压线击中受伤,花去医药费1万元。张某与供电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以下事实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有:

  A。张某对所受伤害是否有故意

  B。张某花去医药费1万元

  C。张某所受伤害是由于该高压线击中所致

  D。供电公司是否有过错

  (2)张某在甲电器公司购买电视机一台,在家中观看时电视发生爆炸,造成张某的房屋被炸毁,张某与甲电器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以下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有:

  A。该电视机是否有缺陷

  B。张某房屋损失的数额

  C。张某房屋损失是否是由于电视机爆炸造成的

  D。电器公司是否有过错

  2、自认 

  自认的形式

  (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

  不表态(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

  当事人在场的一般代理人表示

  自认的撤回

  辩论终结前,对方同意

  有证据(胁迫或重大误解;与案件事实不符)

  自认的三点注意

  身份(害他)不自认;妥协无不利;推翻不认证

  3、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依职权

  害他;程序

  无须质证

  依申请

  保存须职权;秘密和隐私;
客观不能

  需要质证

  4、申请鉴定

  鉴定方式

  鉴定机构鉴定人员

  重新鉴定

  自行鉴定

  申请方自行确定

  有证据足以反驳

  申请法院鉴定

  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指定

  主体不够、程序违法、依据不足(确有错误)

  5、举证期限与证据交换

  期间

  答辩期内

  举证期限

  证据交换日(举证期限届满)

  举证期限后一审庭审结束前

  二审

  行为

  提出管辖权异议

  提供证据

  双方认可的证据,视为已经质证

  新发现的证据

  新发现的证据

  经延期举证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一审中已申请调取的证据

  行为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反诉

  证人出庭

  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与当事人对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不一致

  6、认证规则

  证人出庭义务

  年迈不便;特殊岗位;路途遥远;不可抗力

  补强证据规则

  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

  不利证据推定

  有证据证明其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

  

  【预测题】张三丰与张无忌合伙投资经营“武当武馆”,张三丰功夫高亲自执教,张无忌脑子活主管财务。生意红火,获利颇丰。一日,张三丰教课时不慎摔伤,要求张无忌支付医疗费,张无忌以张三丰以武术投资,而非以金钱投资,依法不具有合伙人身份为由,拒绝给张三丰支付医疗费并且不分利润。张三丰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药费并分享利润,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案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

  B。该案若在中级法院审理,则不能由人民陪审员参加

  C。审理中,法院发现张无忌积极转移财产,可以直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

  D。张三丰住院后无力支付医药费,法院可以根据情况直接裁定先予执行

  项目

  适用时间

  申请/职权

  担保

  财产保全

  诉前、诉中

  诉前依申请,诉中均可

  诉前须担保,诉中可担保

  证据保全

  诉前、诉中

  诉前依申请,诉中均可

  可担保

  先予执行

  诉中

  依申请

  可担保

  

  1、起诉 

  

  

  立案前

  不予受理

  立案后

  管辖问题:移送管辖

  其他问题:驳回起诉(裁定)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撤诉的案件可以受理

  增减抚养费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可受理

  

  孕期男方不离婚

  [撤诉、维持(含收养)]无新6月不受理,只对原告不对被告

  下落不明可离婚

  

  法院不主动审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2、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正面

  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即使协议选择也不例外

  反面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

  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发回重审、再审

  简易审理

  简易方式通知:未经受送达人确定/其他证据证明收到——不能缺席判决或按撤诉处理

  举证期限例外:双方同时到庭要求解决纠纷,未协商举证期限;被告以简便方式通知到庭,要求当庭举证

  不能简略:公开;告知回避;书记员;法院印章

  判决宣告与送达

  当庭宣判

  实际领取——实际领取之日

  邮寄送达:
提前告知,留下地址
——收到之日;退回之日

  没有领取——期限届满之日

  定期宣判

  宣判之日

  文书简化

  简化什么

  事实与理由

  什么时候简化

  无争议(调解/认诺/自认)、要保密(一方)、协议

  【预测题】同住在海淀区的张松与王雪结婚后,王雪遂前往上海浦东区居住,2年后,张松找到王雪在浦东区的住处要求王雪回去,双方发生争执,张松遂在浦东区法院诉王雪离婚案件,浦东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由审判员武松,人民陪审员金莲、王婆组成合议庭。在开庭时张松委托律师宋江为特别代理人,王雪委托美国居民罗伯特为一般代理人,王雪以已经委托代理人为由拒绝出庭参加诉讼。法院在开庭时,武松宣布:因送达开庭传票时已经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且双方已经委托代理人,不再告知双方诉讼权利,直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在庭审质证时,张松提出某项证据涉及个人隐私,要求不公开质证,但合议庭经讨论认为,本案系公开审理,无法转为不公开状态。庭审中,双方争议非常大,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当庭宣判,并要求双方于6月1日-10日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后来张松于6月15日去领取了判决书,而王雪则于6月5日去领取了判决书。双方领到判决书后发现,该判决书中并没有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的理由。张松于6月28日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上级法院对上诉予以受理。请指出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和当事人做法不当之处。

  3、调解

  案件范围的例外

  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

  保密原则

  申请不公开;背对背

  调解结果

  灵活性

  诉讼请求;民事责任;担保;部分调解(未调解部分的自愿写入调解书)

  合法性

  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调解协议生效

  调解书送达签收后生效

  提前生效(记入笔录,
签字后生效)

  不制作调解书的:和好/维持的婚姻/收养;即时履行

  当事人同意的

  【预测题】刘梅和王选婚后经常吵架,王选决定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双方自愿调解。在庭审前,审判长分别将刘梅和王选找到办公室谈话,进行调解。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达成协议,但是就财产分割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于是,法院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协议记入笔录,并告知当事人该协议当即生效。后来,法院对财产分割问题制作了判决书,将房屋判归刘梅所有,而汽车判归王选所有。王选就房屋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房屋归刘梅所有并无不当,但汽车归王选所有确有不公。遂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房屋部分的判决,而汽车也应当归刘梅所有。三年以后,王选对当时起诉离婚十分后悔,到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又听说审判长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收受了刘梅的贿赂而被法院内部纪律处分,因此对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1、二审中的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如何处理

  1)对于当事人新提出的诉讼请求(意184)――另行起诉

  2)漏事、漏人――发回重审(意182、183)

  必须参加的人:继承;一般保证中仅起诉保证人;共同侵权

  2、二审案件的裁判(民诉意见第181-188条)

  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

  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

  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

  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程序错误:回避、开庭审判、缺席判决—意181)

  

  1、法院启动再审

  

  生效审院长+审委会、上级法院

  

  判决、裁定、调解协议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

  

  本院再审、上级提审、指令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

  

  

  

  证据问题+法律错误管辖、审判组织与回避、诉讼参与权、辩论

  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2)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4)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另案解决的。

  

  中级法院裁定再审

  本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本院再审

  指定其他人民法院再审

  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例外:
a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
b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c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作出的;

  3、抗诉

  

  最高检察院、上级检察院

  

  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决

  

  与抗诉检察院同级法院

  

  原则上由接受抗诉的法院

  证据问题,可交下一级法院审理

  4、再审结案方式

  撤回起诉

  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发回重审

  1)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2)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案外人申请再审

  1)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

  2)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并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或者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的,应当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

  

  不应受理直接驳

  程序错误应重审

  

  赵某与化工厂因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纠纷,赵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赵某不服提起上诉,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二审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赵某6万元。可是,由于赵某的不理性的行为,损害化工厂的名誉权,化工厂在诉讼中提起反诉,一审法院判决赵某为化工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审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赵某按照一审判决的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关于执行的启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申请执行的依据为二审法院的判决,而化工厂申请执行的依据为一审法院的判决

  B。在赵某诉化工厂的案件中,如果化工厂承诺赔偿,则执行时效在其承诺时发生中断

  C。他们都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D。法院对于这两者的判决都不能移送执行

  2.关于执行和解和执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A。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适用执行担保过程中,法院都没有参与

  B。无论是适用执行和解,还是执行担保,都必须要申请执行人的同意

  C。适用执行和解和执行担保以后,法院恢复执行都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的执行根据

  D。适用执行和解和执行担保以后,如果需要恢复执行,法院既可以依职权,也可以依申请

  3.人民法院对化工厂赔偿赵某的6万元的判决执行过程中,查封了化工厂的一台进口的排污设备,但是某机械设备公司提出该机器是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租给该化工厂的,所有权属于设备公司,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设备公司的这个主张应当审查是否有理由

  B。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不解除查封措施

  C。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设备公司的主张成立,应当对该案裁定中止执行

  D。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赵某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本案执行中,化工厂拒绝支付赵某的赔偿金,法院遂通知化工厂的开户银行冻结化工厂的账户,并要求扣划6万元交付给赵某。该银行行长收到通知后,通报化工厂厂长,厂长要求行长帮忙,行长遂一直没有采取措施。则:

  A。对于化工厂厂长可以罚款,并同时拘留

  B。对于银行行长可以予以罚款,并同时予以拘留

  C。罚款决定要经过院长批准

  D。拘留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5.发生以下哪些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A。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B。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C。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D。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

  6.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无需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直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B。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C。可以依职权在媒体上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

  D。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要求其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7.执行救济制度

  异议主体

  异议对象

  异议审查对执行的影响

  异议结果

  异议结果的救济

  执行行为异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执行行为

  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裁定

  上一级法院复议

  案外人异议

  案外人

  执行标的

  可保全但不能处分

  裁定

  审监(对原执行根据)

  起诉

  执行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

  执行管辖权

  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撤销执行案件

  上一级法院复议

  裁定驳回

  

  1、以下关于特别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特别程序一律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但不适用简易程序

  B。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但通常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特别程序必须由该程序所直接影响的当事人本人提出

  D。特别程序中可能存在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 

  2.以下关于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旦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的权利要求提出异议,人民法院无需审查,直接裁定终结该程序

  B。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的权利要求提出异议的时间有法律的限制

  C。当申请人撤回申请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其撤回即可

  D。一旦裁定终结该程序,利害关系人可以向适用该程序的法院起诉 

  3.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可以就该案协议选择与本案有密切联系的中国法院起诉

  B。如果乙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则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对甲公司进行财产保全

  C。该案作出判决后,若需要在美国执行,则可由当事人或法院向美国法院提出申请

  D。如果甲公司起诉,则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均有管辖权 

  

  光明公司与周星星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去仲裁,而且为了公正起见,选择一个第三方地点去仲裁。双方遂以传真件的方式协议选择在广州申请仲裁。达成仲裁协议后,周星星不幸去世,其子周小星接受继承,但明确表示不接受仲裁协议。广州仲裁委员会接受光明公司的申请,决定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仲裁过程中,仲裁庭认为某项证据需要进行保全,遂对该证据进行了证据保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要求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但仲裁委以达成调解协议只能制作调解书为由予以拒绝。光明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该仲裁调解书,周小星以仲裁协议未经其同意为由申请不予执行,执行法院因此裁定不予执行。光明公司又依原仲裁协议申请重新仲裁。

  1.关于该案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题干交代的信息,该仲裁协议属于无效的仲裁协议

  B。周小星如果认为仲裁协议无效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C。案外人张某听说光明公司申请仲裁,可以与该案有利害关系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参加该仲裁程序,仲裁庭可以合并审理

  D。仲裁过程中,光明公司可以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对周小星的财产进行保全 

  2.该仲裁程序中当事人、仲裁委、法院的言论和行为有何不当之处? 

  3、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因在中国合作投资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而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过程中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因此发生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来,双方未能达成投资协议。英国乙公司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则:

  A。该仲裁协议无效

  B。在执行过程中,甲公司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审查核实后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C。该仲裁案件的仲裁庭可能有外国人参加

  D。该仲裁案件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裁定、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执行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民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 

  仲裁协议

  仲裁管辖

  仲裁效力

  公开

  裁决的做出与签名

  劳动仲裁

  无需仲裁协议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服可起诉,对小额争议、标准争议仲裁裁决,用人单位不得起诉

  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以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民商事仲裁

  需要仲裁协议

  无管辖限制

  一裁终局

  不公开进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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