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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9年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报送加分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9-07-21 

关于贵州省2009年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报送加分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报考贵州省2009年定向招录政法干警职位并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送相关加分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加分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09年8月4日至8月7日(工作时间);

(二)地点:          

报考公安系统: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地方干部科,联系电话0851-5904036

报考司法系统:贵州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联系电话0851-5841358

报考法院系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6992022

报考检察院系统: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51-6572071

二、报送加分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贵州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加分申请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所报考职位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入校前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以及县级民族事务部门提供的系本县(市、区)登记的少数民族证明。

三、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将上述材料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