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法理学、民法学)
请将所有答案标明题号,写在答题本上,试题纸上请勿答题。严禁在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留下姓名、考号等任何标记,否则该卷无效。
法理学(75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公法和私法 2、法律体系 3、法律关系
二、简答(每题6分,共30分)
1、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3、法律原则的功能有哪些?
4、法律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5、我国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
三、论述(每题15分,共30分)
1、论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2、论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法学(75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民事权利能力 2、复代理 3、善意取得 4、转继承 5、混合过错
二、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10分)
1、张某将一件旧家具委托信托商店出售,这属于委托代理。
2、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现时,人民法院的死亡宣告自动撤销。
3、同一客体上可成立数个并存的债权;而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消灭。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
三、简答题(每题15分,30分)
1、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2、试述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四、案例分析(20分)
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