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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09学年义务教育段新教师启事

2009-01-08 
报名时间:2009年1月14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双休日照常报名。

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新教师录用程序,优化师资配置,根据《北仑区(开发区)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纪律监督程序暂行规 定》(仑纪发[2006]10号)和《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并报区人 事局、区纪委,决定公开招聘2009学年新教师。

   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报考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11年6月底前取得,到时未取得的不再续聘);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可放宽到师范类五年制小学教育大专学历。
  5.专业对口或相近;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北仑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应届本科及师范类五年制小学教育大专毕业生。
  2.至报名截止日为北仑户籍的2005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和师范类五年制小学教育大专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岗位数:共计45名
  小学:小计22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2名,科学2名,音乐2名,体育 2名,美术2名,计算机2名。
  初中:小计23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科学4名,社会4名,体育2名,美术2名,计算机2名。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原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还需进行术课)。
  3.择优录用原则。
  四、考试范围
  1.笔试,主要包括本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其比例大致为6:2:1:1。
  2.面试(参加面试人数6人及以内的形式为上课,多于6人的面试形式为说课)。
  3.术课,即本专业技能技巧基本功测试,仅限于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
  五、录取办法
  1.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招录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可转报相近专业的其他岗位。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的允许报考其他岗位。
  2.先笔试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指标的4倍进入术课和面试(或说课),其他文化科教师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指标的3倍进入上课(或说课)。
  3.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学科一般按笔试成绩、术课成绩和面试成绩1:0.5:0.5计入总分,其他学科,一般按1:1计入总分。术课或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一般不予录用。
  4.非应届毕业生录用人数不超过5名,进入录取分数线的非应届毕业生超过5名,则按各应聘人员在各自学科考试成绩的标准分从高到低录取。
  5.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个别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被录用的名额可以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 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中的附件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14日---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北仑区教育局人事科(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座四楼教育局403室、408室),咨询电话:0574—86781911,86784408,贺老师,薛老师,胡老师。
  3.资格审查:2009年1月19—21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并在北仑教科网上公示;
  4.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2月6日(周五)上午8:30,请应聘人员在8:15前到达考点,考试地点在顾国和中学外国语学校 (新碶华山路488号),请随带身份证,并牢记你的座位号,以备查分。
  5.术课:时间初定于2月8日(周日),具体安排在笔试时通知。
  6.上课(或说课):时间初定于2月12日,具体安排在笔试时通知。
  术课、上课和说课时均需随带身份证。体育类考生术课时请自备运动服和钉鞋,音乐类自带特长展示乐器,美术类自带绘画文具。
  7.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8.确定录用人选:2009年2月18日前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和术课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考核合格的报区纪委、人事局备案后,在北仑教科网公布。
  9.2009年2月底前办理签约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经审查个人档案,如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试用期(见习期),非应届生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3.录用人员需服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4.北仑区低保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区纪委、区人事局全程参与。举报投诉电话:0574-86781910,0574-86780608,0574-96178

  附件:1.北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名材料清单

北仑区教育局
200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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