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引进监理机制,这已经成为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共识。“十五”期间,信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的市场规模大约是5000亿元。这其中,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将是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面对5000亿元的市场规模,国内外的信息产品提供商窥伺已久,都看好了这碗肥肉。但是,大量中国企业信息化的进程表明:大约70%的企业IT项目超出预定的开发周期,许多制造业的大型信息化项目平均超出计划交付时间20%-50%是常有的事,软件项目开发费用超出预算的达到90%以上,并且项目越大,超项目计划的支出越高。不仅如此,还有相当一批ERP项目花钱打了水瓢。沦为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的信息化项目也比比皆是.
人们不禁要问:信息化究竟是金钥匙,还是黑洞?
正是基于此认识,2002年11月28日,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必须有第三方的监理。这在制度上拉开了规范我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序幕。不仅是提高信息化项目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而且对于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进程,预防和规避信息化项目风险,无疑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们在信息化的建设中,多是强调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先进性和紧迫性而忽视了信息系统建设的风险性。据报道,一家咨询集团曾对美国24家大型企业开发的客户服务器系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其中68%的项目超过了预定的开发周期,55%的项目其费用超过预算,88%的项目必须进行系统再设计。另有一家美国著名的调查公司SPR对美英两国的企业信息系统工程进行了类似的调查,报告显示,有30%~50%的客户/服务器项目中途放弃开发。
福克斯•梅亚曾经是美国最大的药品分销商之一,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美元。该公司投入了两年半的时间和一亿美元资金,建立的ERP系统,不但没有使营销业务取得改进,还带来了信息处理上无尽的问题,以至于公司最后不得不宣告破产,留下的只是合作双方未结的官司。
我国的情况也并不乐观。资料显示:当前,ERP软件的平均调试周期在10个月到39个月。这样长的调试过程,已经接近或超过了该软件的生产过程。突出的反映和表现了ERP软件的不成熟性。长春市某汽配厂,曾经是中国一汽集团最大的零配件供应商之一,年产值超过12 亿人民币。在历经了18个月的时间,耗费了近千万元的资金,引进一套ERP系统后,即陷入了调试的“马拉松”之中,不但没有改善经营,反而使产值、利润下降了39%。以至在破产清算时,该厂领导人叹息地说:“是ERP拖垮了我们”。
国内外无数鲜活的案例说明:加强信息化建设中的监理,对于规避信息化建设中的风险加快信息化的进程,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但是,随着一些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人们期待的可喜局面并没有到来。一些信息化项目监理公司在具体操作层面上遇到了诸多棘手问题。不拿监理公司当棵葱,是个较普遍的问题。如某监理公司接到一个项目后,根据工程的不同子系统撰写了《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专业监理的分配计划》等文件,力图规范整个项目的进程和质量。但在“乙方”交付工程之前,项目“监理”根本无法看到“乙方”真实的“工程现场”。监理方坚持的“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完全成了一句漂亮话。整个监理过程完全陷入了“监理黑洞”,进度拖延、资金超支等问题不仅依然如此,而且更多了一个监理给当挡箭牌。这种情况在电子政务项目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由于多数电子政务项目没有成型的主体框架,没有定型的规范要求,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处在“三无”的状况,电子政务工程监理工作究竟如何开展?更是一个难题。
另外,许多业主单位,对于如何引进监理机制,特别是如何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怎样重视、发挥监理对项目工程的控制、管理和监督作用,也还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以致面对“没完没了的ERP,不见不散的项目组”却无动于衷,习以为常。
某些监理公司,尽管干过几个项目,拥有几百万资金,取得了信息化监理的资质,但是,却缺少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缺少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的监控手段和监控能力。不懂得ISO9000的过程控制原理,抓不住监控点。不知道什么是十大管理要项、
什么是三十六个管理目标、哪些是一百二十七个控制措施。不懂得ISO17799国际标准中关于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风险评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以至监而不理,见而不问,应见而不见;应理而不理的情况大量存在,经常发生。
更有的把建筑监理的作法和思路照办过来,因袭的摹仿建筑工程监理的做法,完全丢掉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监理的工作重点。还有的项目完工后,规定由监理公司提出财务审计报告。把监理公司当成审计公司。这一来,软件供应商对于项目超支,工期超限,反倒更加理直气壮。以至SAP大中国区执行副总裁黄骁俭呼吁:政府意识到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需要降低风险,这是件好事。关键问题是,由谁来监理?监理什么内容?如何监理?
黄骁俭的话的确说出了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痛处。
其实,项目监理制度是国际通用的作法和经验。不仅在建项目适用,国际银行贷款和联合国的相关项目普遍实行项目监理。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制度,是指在整个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的全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所涉及到的各种资源和所设计的、应该达到的目标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动态控监和管理从而降低项目风险的的一种现代的监督管理制度。
按照信息化项目的大小和难易,实施过程一般可分为::项目前期监理、项目过程监理、项目试运行监理和项目后期跟踪监理四个阶段。国内也有的监理公司分为五个阶段。
一般讲,信息化项目监理的主要任务和监控重点可考虑六个方面:
1、项目的技术方向和软硬件选型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2、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项目负责人的权威性和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4、项目实施的计划性和细分目标的衔接性;
5、“二次开发”的必要性、增值性和新增功能后软件运行的稳定性;
6、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严肃性和合理性。
根据以上重点,监理人员应该制定全程的、动态的、监控方案。并应履行项目监理责任制、项目监理验证制和监理情况汇报制。验证情况和记录应该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见证和依据。并应按“受控”文件存档备查。项目完工前,项目监理不仅应该提出完整的项目监理报告,而且应该就项目的某些功能进行验证性使用并提出报告。验证不合格的不能进行项目验收。
由于在我国刚刚实行信息化项目监理制,可能存在某些问题。只要我们认真的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实现理性升华,深化对信息化项目监理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快培养一批复合型的即懂技术又懂管理的监理人才,就一定能把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