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一览表
对于需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还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的的第三个阶段是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研究成果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需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还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可行性报告与项目申请报告的区别如下:
类别 |
适用范围不同 |
目的不同 |
内容不同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适用于所有投资建设项目 |
目的是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供企业内部董事会等决策机构使用;作为内、外资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贷款方确定贷款的依据 |
包括项目的内、外部影响,既要对市场前景、技术方案、项目选址、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效益、投资风险等企业关注的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又要对涉及公共利益方面的政府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证 |
项目申请报告 |
适用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政府核准制的项目,既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的项目 |
目的是对政府关注的项目外部影响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证说明,报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行政许可)。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之前,企业需要根据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分析论证,以获得各有关部门的许可 |
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论证,属于市场、资源来源、财务效益等不涉及政府公共权利的影响,不作为主要内容,但需要对项目有关问题加以简要说明,以作为对项目外部影响评估的基础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