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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消费税的税率

2008-11-17 
为了同学们能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我们特意收集了关于生活用品消费税的税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卷烟(需要记忆):每标准箱(50000支,亦即250标准条)收取150元税额;

调拨价为每条50元以上的,适用45%;

调拨价为每条50元以下的,适用30%.

雪茄烟: 25%;

烟丝(需要记忆): 30%;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原为25%),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

薯类白酒:比例税率为20%(原为15%),定额税率0.5元/斤(500克)

啤酒(需要记忆):

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但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为250元/吨。

每吨在3000元以下的,定额税为220元/吨。

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30%(需要记忆)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零售环节是5%的税率,生产销售环节是10%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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