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考试 > 经济师资格 > 复习指导 >

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学习笔记--合同法律制度

2008-10-05 
合同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 一、内容提要 本部分的主要内容为:合同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 ...

合同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

一、内容提要

本部分的主要内容为:合同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担保和其他规定;

公司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法和公司概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

二、主要考点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合同的订立
1.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序
2.掌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合同成立的含义
(三)合同的效力
1.掌握合同效力的含义
2.熟悉合同的生效要件和时间
3.掌握无效合同、可变更或撤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种类及法律后果
(四)合同的履行
1.熟悉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基本规则
2.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3.掌握合同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熟悉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概念、程序、条件和效力
(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熟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效力、原因

(七)违约责任
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掌握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适用条件和特征,掌握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八)合同的担保
1.熟悉和掌握合同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资格、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等,掌握可以设立抵押的各种抵押物和抵押物登记,掌握可以质押的各种权利,掌握留置和定金的含义

(九)其他规定
了解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和合同管理

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概述

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熟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种类、组成、职权和行使职权的方式

3.掌握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4.掌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规定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 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条件和程序

2.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种类、组成、职权和行使职权的方式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1,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2,掌握股票上市的法律规定

(五)公司债券

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六)公司财务、会计

理解并掌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程序

(七)公司合并、分立

掌握公司合并、分立的概念、种类和程序

(八)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熟悉公司解散的情形,掌握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

(九)违反《公司法》法律责任

熟悉并掌握不同主体违反《公司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三、内容讲解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主要包括: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的订立

包括:要约、承诺两阶段。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生效要件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不同的概念,成立并不一定生效。

合同生效要件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如下: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 无效合同

定义: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

特征:具有违法性;具有不履行性;自始无效。

种类: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

按原因划分: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中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单选(2004年试题):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答案:a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