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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新方案 四点重大变化

2008-10-05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准备对注册会计 ...

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准备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进行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在2009年主要实施考试基本制度的改革,包括报名条件、考试层级、科目设置、实务经历要求等方面。同时,随着有关法律的修订,对考试基本制度加以完善,并择机对命题方式(如题库建设)、考试方式(如机考)等考试质量保证制度和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新方案将有四大变化:


第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为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两个层级,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一次。


第二,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现行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与现行5科相比,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高级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高级阶段考试科目3年内完成。


第三,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对实务经历的要求,拟在考试制度中增加对考生实务经历建议性要求。考生参加最后一科“综合测试”考试前,建议其在具有1年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以便更好地适应综合测试要求。


第四,设立英语(q吧)水平测试,考生在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合格证书独立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方案经审议通过后将于2009年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使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能够有机会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现行考试制度将在2009年继续实施1年。2010年,现行考试制度废止,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环球网校提醒广大考生,新考试制度的实施将会增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应抓紧时间尽快通过剩余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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