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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法律硕士统考大纲最新权威解析及考试预测

2008-10-04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统考大纲权威解析   之考查范围   从宏观上来看,2009年法律硕士专 ...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统考大纲权威解析

  之考查范围

  从宏观上来看,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相对于2008年来说,总体变化并不是很大,但是,紧扣了司法解释的变化和司法制度变化,并对法律相关内容进行修正,体现了与时俱进,紧密联系社会发展的特点。它主要是把我国新颁布实施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加入到了考试中,并且对一些知识点做了相应的修改,增减。然而,在结构上基本是没有变化的。对从事法律工作相关能力和发展潜质和对一些法律现象做一般的的理解和分析的考查,历来是联考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工作思路,大纲更加强调考生运用相关学科基本知识和原理的能力、准确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及逻辑分析、推理和论证等法律思维能力的考查内容。在这一方面,今年的大纲也没有突出的变化,与前几年的大纲变化思路是一贯的。

  今年法律硕士大纲的变化最主要的体现在综合科方面,这一方面的知识点变化较大,有一些新的内容加入,对应付靠来说有很大影响。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两部分内容的加入。这两部分作为大纲内容的最大变化很可能会与之相关的论述题和简答题。刑法相对来说,变化比较小,它增加了一些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一些罪名,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同时,刑法还删除了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等知识点。可能是由于去年民法有大的变动,今年的民法的变化相对来说就较小,只有3处,并且体现了重者恒重的特点。根据今年的大纲我们来解析一下每个考试科目的重点内容和考试预测:

  一、刑法学大纲主要变化紧扣司法解释,其他变化轻微!

  刑法学大纲的变化几乎可以说是很小的,几乎就是针对今年刚刚出台的几个司法解释对相应的罪名进行了变更,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增加了窃取、收买非法信用卡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据罪:在刑法学总则方面,删除了“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内容”、“法条竞合关系和法条竞合的联系与区别”,增加了“有期徒刑的执行和死刑的适用”知识点:改变了“不同法律条件下使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这个知识点。这些知识点的改变并没有改变刑法的重点内容,重点恒重。根据大纲的响应变化我们现在理顺一下它的主要知识体系和分析一下它的知识点:

  从理论上讲,刑法学就总则部分和分则部分的内容,但是,在法律硕士考试中最主要的是总则部分的内容,而总则内容就分为犯罪论与刑罚论。通过历年真题,我能可以看出有些内容是重点恒重,像共同犯罪、自首等几乎是每年都会出题,现在我们紧扣大纲梳理一下他的知识结构体系和相关的重点知识:

  1、结合09年考试大纲,分析刑法总论中的核心知识点

  结合09年考试大纲,首先看一下犯罪论中的核心知识点:

  刑法的效力范围 ,知道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它的种类;犯罪,记忆犯罪的定义,了解不同的定义所反映的不同的犯罪观;重点把握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及其意义;重点把握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客观方面,知道犯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刑法因果关系, 重点把握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和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承担和意义,理解记忆刑法因果关系的特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重点把握不作为的因果关系,重点把握刑法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尤其是特殊情形因果关系的认定;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对刑法上的认识错误要全面把握,知道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理解记忆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理解记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评价,理解记忆事实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其评价标准,理解记忆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的概念,能清楚界定它们;刑事责任年龄,重点把握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及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四分法规定,即:不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为相对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重点记忆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知道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定义,知道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一定要熟记;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知道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对主犯的概念、主犯的种类、主犯的刑事责任、从犯的概念、从犯的种类、从犯的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胁从犯的刑事责任、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的特点及其成立条件教唆犯的刑事责任都要重点把握;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对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这部分内容要看细看懂;正当防卫, 对正当防卫要全面重点把握,清楚记忆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对每个条件都要理解;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刑法论中的核心知识点:

  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的执行、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都要熟记、理解并且会运用; 附加刑,重点全面把握,对罚金的概念、适用方式、罚金数额的确定、罚金刑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容、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没收财产的概念、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的执行、驱逐出境的概念、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都要熟记、理解并会运用;累犯,重点把握,熟记并理解什么是累犯、累犯的种类、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特别累犯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累犯和再犯的区别、累犯的刑事责任,了解累犯制度的意义;自首,熟记自首的定义、自首的种类、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特别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了解自首制度的意义,对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和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要理解并会运用,能够清楚界定自首与坦白,对自首情节的处理原则要熟记并会运用;数罪并罚,对数罪并罚要全面重点掌握,熟记数罪并罚的概念、特点,了解数罪并罚的意义,熟记数罪并罚的原则并会运用,熟记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特点、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并会运用;缓刑,熟记缓刑的概念,了解缓刑的意义,熟记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和缓刑的法律后果并会运用;减刑,对减刑要重点全面把握,对减刑的概念、减刑的条件(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 减刑后的刑期计算、减刑的程序都要准确记忆并会运用,了解减刑的作用,能够准确区别减刑与改判以及减刑与减轻处罚;假释,对假释要重点全面把握,对假释的概念、假释的条件(对象条件;限制条件;实质条件)、假释的考验期及其考察、假释的法律后果、假释的程序都要准确记忆并会运用,了解假释的作用,能够准确区分假释与释放、假释与减刑、假释与缓刑、假释与监外执行;立功,熟记立功的概念、立功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立功情节的处理原则并会运用,了解立功的意义;

  2、结合09年大纲解析,我们分析一下刑法总则中的核心知识点

  注意交通肇事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注意交通肇事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注意区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注意本罪为了达到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进行的则构成了牵连犯,注意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着作权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了解侵权复制品包括那些作品,注意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知道什么是商业秘密,注意合同诈骗的行为方式有哪些,注意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注意区分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界限;注意大纲新增加的罪名像: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罪平;重点把握故意伤害罪与包含故意伤害内容的其他犯罪的界限,重点把握强奸罪与通奸行为的界限,注意强奸罪与不正当性行为的界限,区分强奸未遂与求奸未成的界限,重点记忆强奸罪中在犯罪对象是幼女时的处理,注意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未遂的界限,重点把握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条件和非法拘禁罪的转化问题,重点把握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绑架罪的目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注意拐卖妇女、儿童罪与非罪的界限,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在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注意犯罪对象、危重劳动指哪些、注意雇用童工危重劳动时有触犯其他罪名如何处理,注意诬告陷害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侮辱罪的成立条件,注意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区分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注意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重点把握刑讯逼供罪的转化形态,重点把握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重点把握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对象,注意破坏选举罪的成立条件,注意重婚罪的成立条件以及几种不构成重婚罪的特殊情况,了解虐待罪、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及成立条件;侵犯财产罪,重点把握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把握抢劫罪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界限,重点把握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着重记忆理解抢劫罪的转化形式,把握盗窃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把握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注意盗窃罪与用盗窃方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犯罪的界限,注意区分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因毒鱼、炸鱼而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偷开机动车辆而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重点把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区分诈骗罪与以诈骗手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的界限,重点把握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重点把握公然夺取的含义和抢夺罪认定中的特殊情况,重点把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哪几种、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重点把握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注意挪用资金罪中挪用资金的行为有哪些,注意区分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注意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重点把握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注意区分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盗窃罪及毁坏财物而构成的其他犯罪的界限;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把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内涵,知道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把握贪污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界限,把握贪污罪与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把握挪用公款罪的挪用公款行为有哪些,把握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定,把握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把握受贿行为与接受馈赠的界限,把握受贿与获得合理报酬的界限,获得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把握受贿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把握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重点把握我国刑法中以受贿论的几种情况,注意行贿罪与非罪的情况,把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如何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3、刑法学从今年的大纲来看,并没有重大变化,只要大型增的司法解释看好,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重者恒重!!!

  二、民法学大纲重要知识点岿然不动,做细枝末节的修改!

  由于去年民法学大纲改变的较多,今年民法学大纲的修改体现了“重要知识点岿然不动,做细枝末节的修改”这一特点。民法方面,结合大纲,我们分析一下她的脉络体系呵呵系知识点:

  1、民法的脉络体系

  民法有自己很强的体系性,从民法的法律关系可以看出: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债法和侵权法。人法又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代理制度等相关知识;物法主要是物权法的规定。债法又包括债的一般规定,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法等,侵权法又包括一般规定和特殊侵权等。在法律硕士考试中最核心的知识点,非债法中的合同法莫属。

  2、结合09年大纲体系,分析民法的核心知识点。

  需要重点掌握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民事权利的分类、法人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物的分类、物权的分类、债的分类、合同的分类等。重点包括:行为能力、合伙责任、法人变更、意思表示、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附条件和附期限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的适用、各种人格权、物权的变动、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各种担保物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债的保全、债的担保、债的消灭、合同履行和解除规则、各种合同的区别点、特殊侵权行为等。三是运用法条对各种说法的判断。重点包括: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和后果、监护人的范围、法人的条件、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代理种类、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民事责任方式、合同条款、要约的认定、要约的失效、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规则、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和定金的并用、具体各类合同的认定(如技术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最本质的区别)、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的范围、专利权授予的范围、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夫妻财产制、离婚的法律后果、丧失继承权的原因、遗嘱的形式、民事责任方式等。不过,从今年大纲来看复习重点之重点应集中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非法人团体的概念和特征、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代理权行使的规则、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留置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区别、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定金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名称权和姓名权的区别、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预期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区别

  从大纲看来,民法变动的内容最少,今年大纲变动之有三处,并且变动的知识点都不是最核心的重点,相对来说,有关表见代理和遗产分配的变动还算是重点,考生要注意考点的变动和相关的知识点。

  三、综合科变化较大,变化知识点的可考性也很大

  纵观今年大纲变化,综合科大纲的变化可谓是最大。在法理方面,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节,这一结局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在法制史方面,在民国的法律制度变化比较大,主要是删除了“律师制度”和“判例和解释例”这一知识点,明代刑事立法改变了“轻其所轻,重其所重”这一知识点。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中,变化最大的就是对法理最后一部分和对宪法内容的修改,法理增加了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内容,这个内容和有可能考相关的论述题,并且可能性很大!宪法方面。增加了一个很大的知识点,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内容,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这个内容的可考性也很强!!!在法制史方面,就对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和判例解释例的删除和对明代刑事立法制度做了一点修改外没有其他变化。结合以上的分析和09年的大纲我们来看一下基础课的核心知识点:

  1、结合大纲看法理学的核心知识点:

  今年的法理学的大纲虽然只有三处变化,但是,这两处是非常重要的很有可能出题。通过整个大纲我们把它重要的知识点归结出来:法的本质,知道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神意论认为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规范论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民族精神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社会控制论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知道它们的代表人物,记忆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社会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法的;法律的基本特征,知道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对每一个特征都要记忆理解;法的作用,记忆理解法的作用的定义和法的作用的实质;重点把握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法律制定,对法律制定的定义和法律制定的特征要记忆理解;法律制定的原则,知道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要重点把握;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科学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性);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知道什么是法律体系,把握法律部门的有关内容,对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都要记忆理解;特别要注意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特征;法律渊源,知道法律渊源的概念,了解法律渊源的分类(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法律解释,对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定义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能够明确界定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分类包括法定解释与学理解释和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方法(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行政解释];守法的概念和分类以及相关知识;法律关系,对法律关系要全面把握,对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法律关系的特征要记忆理解;知道法律关系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能够明确界定法律关系的种类;知道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对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何界定;对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知道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重点把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知道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知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包括抽象的条件和具体的条件,知道法律事实的概念,知道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含义,能够明确界定它们;法律制裁, 知道法律制裁的定义,重点把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知道法律制裁的种类(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能够界定一个制裁的种类;法治国家, 把握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记忆理解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的表现;重点把握法治的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记忆理解;知道法治国家的标志(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高素质的执法、司法人员;较高的全民的法律意识),知道法治国家的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把握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把握依法治国的含义、必要性、意义和措施;

  2、结合考试大纲,分析一下中国宪法学的考试核心知识点:

  今年中国宪法学考试大纲几乎是没有变化,只增加了一处知识点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个知识点非常重要,很可能会进入考试中。结合最新大纲我们归纳以下今年考试的核心知识点:宪法原则, 知道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人**权原则;基本**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理解记忆;宪法的分类,知道宪法的分类分为几种(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每种类型下又按什么标准分为几类,每一个具体种类有什么含义都要知道;宪法规范和宪法作用,记忆理解宪法关系及其特点,不仅要知道宪法规范有什么特点,还要能准确理解宪法规范的每个特点有什么涵义;知道宪法有哪些作用,还要知道对这些作用该如何理解;宪法解释,理解什么是宪法解释,知道宪法解释的体制有几种,并且要知道它们的代表国家,了解宪法解释有哪些程序,知道中国宪法的解释概况;宪法修改,知道什么是宪法修改,知道宪法修改的形式有哪几种,能够确定一个宪法修改属于哪种形式,知道宪法的修改需要什么程序,明确中国宪法修改采用的方式,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知道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及每个基本原则如何理解,知道我国有关选举制度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规定;中国选举的**程序, 知道我国进行选举的组织有哪些,选举如何进行及每个程序该注意什么,可知道罢免和补选在什么情况下进行,该注意的事项;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知道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对每个特征的含义都要了解,把握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什么,它的表现是什么;国家机构,知道什么是国家机构,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发展历史,重点把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有哪些(**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及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知道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情况,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财产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对每个权利有什么涵义都要理解记忆;公民的基本义务,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外国人的权利保护,知道我国关于外国人的权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3、结合大纲,我们归纳一下中国法制史的核心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的考点变化也有三处,其中有两处时删除:民国的律师制度和判例解释例,有一处是变更:明代的刑罚制度。这些知识点的变更几乎不会构成考试的出题点,法制史的考察重点还会是清末以后的知识点。现在我们结合大纲进行全面中介一下核心知识点:西周法律制度 1、立法情况,要记忆理解“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知道《吕刑》是谁所作,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有什么意义,知道九刑的涵义,了解周公制礼的概况,记忆理解礼与刑的关系,知道什么是宗法制度,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宗法制度有什么意义;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主要的刑法原则,直到有哪些主要罪名,这些罪名对应的犯罪行为是什么;3、民事立法,知道契约的种类(质剂、傅别),知道它们是什么含义、适用于哪些情形,直到西周的婚姻原则,了解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涵义,知道西周的婚姻关系成立须具备的基本要件,知道六礼、七出(去)、三不去的内容,把握嫡长子继承的概念和特点;4、司法制度,对大司寇、狱、讼的作用要记清楚,记忆理解五听的概念、特点和意义。对《法经》要全面把握,要清楚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情况,记忆理解《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记忆理解商鞅变法的内容(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和变法的历史意义;汉朝法律制度,记忆理解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记忆理解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知道“约法三章”的情况,了解《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的基本情况,了解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了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情况,重点把握刑罚适用原则,重点把握上请、“亲亲得相首匿”的涵义,知道汉朝的主要罪名;了解汉朝的经济立法情况,如盐铁酒专卖、抑商制度和对外贸易立法的情况,把握汉朝的行政立法,了解汉朝的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重点把握汉朝的司法制度,记忆理解汉朝的诉讼与审判制度、春秋决狱和秋冬行刑;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1、立法概况,了解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和大统式的情况,尤其注意其中首创的制度;2、刑事立法,重点把握“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八议”入律、“重罪十条”等制度,了解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情况;3、司法制度,了解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重点把握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和刑讯制度;唐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记忆理解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记忆理解立法宽简、稳定、划一,了解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了解《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和《大中刑律统类》,尤其要注意它们中的特殊的地方,记忆理解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唐朝的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重点掌握唐朝的五刑制度,重点掌握唐律的主要罪名:十恶并了解每种“恶”是指什么,记忆理解六赃和保辜制度;3、民事立法,了解唐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了解所有权的有关规定,重点把握关于契约的规定,重点把握有关婚姻家庭与继承的规定;4、行政立法,重点把握唐律关于三省六部制和御史台的规定,了解有关官吏管理的规定(科举制度、考课、致仕);5、经济立法,了解唐律有关土地与赋役、盐茶酒专卖制度和对外贸易制度的规定;6、司法制度,对唐朝的司法制度要全面把握,重点记忆理解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有关规定,对“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和法官责任制度都要记忆理解;清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重点理解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把握《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和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法规的特点;2、刑事立法,把握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和文字狱的有关规定;3、经济立法,对清朝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和专卖制度的有关规定要了解;4、司法制度,全面把握清朝的司法制度,对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和秋审制度都要全面理解记忆;清末法律制度 1、“预备立宪”,对“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和《十九信条》要全民理解记忆;2、修律活动,对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要理解记忆,修订法律馆;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和《大清民律草案》要全面理解记忆,对礼法之争、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要全面理解记忆;3、司法制度的变化,对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要全面把握,要看细看懂,对领事裁判权制度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都要全面把握;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1、宪法性文件,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都要把握;2、其他革命法令,了解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3、司法制度,知道中央司法机关是什么,了解律师制度的有关情况,记忆理解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1、立法概况,重点把握南京国民政府的指导思想,把握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的内涵和特点;2、宪法性文件与宪法,对《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和《中华民国宪法》都要全面把握;3、刑事立法,记忆理解《中华民国刑法》的制定、内容和特点,了解刑事特别法的情况,4、民事立法,把握中华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把握《中华民国民法》制定、内容和特点;5、司法制度,了解普通法院系统和特种刑事法庭的情况;工农**政权法律制度 把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内容和特点,把握土地立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制定、内容,把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有关内容,了解工农**政权时期的司法制度;法制史的把握要把握每一个时代具体的制度。

  通过对大纲的解析和相关科目核心知识的解析,我们对09年大纲有了很深入的把握,我们在利用大纲时一定要注意大纲的变化和对重点知识点的把握,重者恒重,全面复习,注意变化。

 研考进入冲刺期,有些考生在做法硕联考模拟题民法部分的题目时,没有掌握正确的解题技巧,影响了成绩。北京科教园学校法硕辅导老师孙振国说,考生在做民法的题目时要掌握3种解题技巧。

  孙振国说,考生在答民法部分的题目时,首先要找准“题眼”,通过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找准“题眼”即确定该题考核的知识点。考生要注意,近年考题有司法考试的倾向,部分题目往往糅和几个相关知识点共同命题。考生如果能准确找出“题眼”,就等于将该题做对了一半,同时避免“跑题”。考生通过缜密分析,构建民事法律关系的过程就是考生根据所考的“题眼”,即题目所考核的民事法律制度,全面收集对该制度有意义的法律信息,运用已掌握的法理知识,构建民事法律关系,进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考生还要掌握“因法设题”与“因题找法”的做题思路。“因法设题”是命题者的一种命题思路。命题者一般是先在头脑中确定要考查的内容与知识点,然后寻找所要考查知识点适用的法条,并根据法条具体设计考试的题目。“因题找法”即要求考生把握命题者的这一命题思路,答题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种逆向的思维方式解题。实践证明,上述解题思路是有效可取的。

  考生在解答民法案例分析题等主观题时,一定要理清思路,通盘考虑后再统一答题。许多考生在平时复习时,没养成动笔的习惯,做题往往只在头脑中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就急于翻看参考答案,导致在考场上答题时眼高手低,对问题似是而非、思路不清,结果在试卷上过度修改,大大影响了得分。正确做法要先理清思路、对所考核问题通盘考虑后再解答,避免思维闪烁不定。这一习惯的形成要求考生在平时练习时自我严格要求、模拟考场,勤于动笔。

 万学·海文名师权威解析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

  基础课之民法学卷

  2009年法硕大纲总体来说变化不大,只有一些细微的修改,民法也体现了这一特点,今年民法大纲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在人法制度方面增加了“合伙企业”这个知识点,虽然只是小的修改,但是这个知识点考查的可能性会很大,在代理制度上增加了“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和表见代理制度的法律结果”这一知识点。在知识产权方面,删除了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种类,还有在继承法上增加了“被继承人债券范围、清偿原则和清偿办法”的知识点,除此之外,没有知识点的改变。民法在法律硕士专业课的考试300分中占75分,它是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这几种固定的题型组成,由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已经趋于成熟,他的考试题型是不会变化的。但是,民法的考试难度在不断增加,所以,在分析解读09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的基础上,我们来深入全面的分析一下今年的大纲考点,在分析今年大纲的同时,我们首先看看历年真题高频知识点:

  一、历年真题的高频考点

  在复习考研的过程中,历年真题能不说是一把锐利的武器,因此要利用好历年真题。那么,现在来看看历年真题的高频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中事件和行为的判断、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后果、法人类型的界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等。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最长诉讼时效与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担保物权的种类、权利质权的成立、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无因管理的认定、不当得利的认定、债的消灭原因尤其是混同、提存的效力、要约和承诺的认定、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租赁合同的期限、知识产权的保护期及其起算点、名称权、代位继承、遗嘱的形式、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等,重要的法条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9 条关于共同共有和善意取得的规定、《民法通则》第 83 条关于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的规定、 《合同法》第 67 条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和《民法通则》第 130 条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民法通则》第 62 条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合同法》第 49 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2006 年《民法通则》第 93 条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合同法〉42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等,在民法的历年真题中,可以看出合同法的相关知识点是考试的半壁江山,也是考生取得好成绩与否试金石。

  二、结合09年考试大纲,解析民法学的重要知识点

  从今年的考试大纲中我们不难看出,民法学的知识点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有小小的四处变化,考生在把握好考试大纲的变化过程中,要注重重要知识点的学习和深刻理解,现在我们就结合大纲看一下民法重要的知识点:

  (一)根据09年考试大纲,看民法中的黄金知识点

  民法在法律硕士考试中,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重点恒重是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全面深刻的把握民法学中的重要知识点将会给考生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结合09年大纲,归结一下民法中的黄金知识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理解,能够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种类;民事权利:要知道什么是民事权利;它包括的三种可能性是什么;民事权利的类型,给出一种权利能明确它的种类;了解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的条件、方式; 民事法律事实:记住什么是民事法律事实,重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标准以及如何界定事件和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知道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为行为人合格、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对每个条件要理解,要能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知道什么是表见代理,构成表见代理需要什么条件,表见代理产生什么后果;所有权的取得:知道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还要知道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各有哪些方式以及这些方式的具体情况(含义、构成要件、更具体的分类),可能出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债的发生:知道债发生的原因,债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对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要重点理解,理解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条件以及它们的效力;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需要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知道什么是要约,要约应具有的条件,要约失效的情形以及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知道什么是承诺,承诺需具有的条件,承诺失效的情形;合同订立的特殊法律要求:知道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有什么条件以及格式条款的效力;了解一下拍卖、招标投标、合同的审核与批准;缔约过失责任:知道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要重点把握一下;合同的效力:知道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合同效力的不同情况,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重点把握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合同的效力,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人和表见代理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之债的保全:理解记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含义、成立条件及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知道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又分为哪几种情况;合同担保:知道合同担保是什么,知道合同担保的种类: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知道它们的含义和效力;保证:知道什么是保证,保证具有的特征,设定保证的条件,保证有哪些方式及保证的效力如何;转移财产权的合同 转移财产权的合同主要掌握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租赁合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明确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明确转继承的概念,重点把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这些知识点之所以叫做黄金知识点就是从历年真题和在民法中的地位可以看他的地位和分量,一般会在历年的考试中出现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左右。

  (二)通过大纲提取民法学中的白银知识点

  通过今年的大纲,在有限的变化中,结合历年的考查情况我们来看看民法中的具有白银特点的知识点,这一部分考查到的可能性相对也很大,对这一部分的全面深刻把握考生会得到自己比较满意的分数,千万不能忽视它的作用它会使我们获得意想不到的分数,结合今年大纲,可分析到的白银知识点:宣告死亡:知道宣告死亡是什么概念,宣告死亡应具有什么条件,如何进行,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宣告死亡有什么后果一定要清楚;另外,宣告死亡判决在什么条件、什么程序下可以撤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注意理解什么是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适用于哪几种时效,在什么条件下适用,它们的期间如何计算;债的消灭:知道债的履行、债的解除、债的抵销、债的提存、债的免除、债的混同是引起债消灭的原因,要理解它们的含义、条件、效力,其中重点掌握一下抵销、混同、提存的效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什么一定要知道,每个原则的内涵也要理解,这个知识点可能出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物权的变动;首先应该知道物权的变动包括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和动产物权的变动,其次还要更深入地知道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变动情况;这个知识点可能出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案例分析题;地役权:地役权是今年的新增内容,所以在复习时也要重点把握,要明确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有哪些特征,地役权的设立以及地役权包括哪些权利;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记忆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可出选择题、简答题;担保物权的种类:知道担保物权有哪些,可出选择题;法定继承 知道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哪些特征,法定继承适用于哪些情形,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其中注意子女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知道法定继承人的两个顺序各有哪些继承人及他们的继承顺序;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明确遗产债务的范围,记忆理解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重点把握遗产债务的清偿办法;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知道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重点把握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辩理由以及它具有的责任类型,重点把握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特征及有哪些类型,这些类型的处理方式一定要记忆清晰,它们经常在考试中出现,重点把握侵权行为人在哪些情况下承担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考生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重点把握重要的知识点,利用好真题,再说一遍:重点恒重!!!

  三、利用好身边的资料,掌握最有效的学习方法

  前面已经把民法的知识点梳理重要的知识点和相关的考试要求和大纲解析,现在就谈谈该如何学习民法的问题,掌握一种有效并且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法是赢得考试很重要的手段。学习民法要把民法作为一个整体来学。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换句话说,民法就是调整我们生活中所发生事情的法律,把民法所有的知识点串连起来,发现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即使民法的知识点再庞杂,只要按照一定体系去理解,学起来还是会有条不紊,提高效率。在民法学系重要好好把握民事法律关系这个主线,在这个主线的贯穿下把每个知识点深入的把握。我们应先了解民法概念、民法调整对象和民法基本原则,这是民法基本的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是我们学习民法所必须学习的,如果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民法是什么?它“管”什么?它的“底线”是什么?那么我们还怎样去入民法的大门?如何深入学习它的内容?所以我们要掌握民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功能及其内容。掌握了民法的基本知识,我们深入学习一下,发现整个民法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来调整社会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要由三要素构成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根据这一主线来梳理民法的知识结构和相关重要的知识点就会感到清晰明了!另外在做题的时候要把握每种题的特点,分析真题的道题技巧,看看真题分几部分来回答简答题、辨析题和论述题的!最重要的还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题要认真细心!!!

  万学·海文名师权威解析2009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大纲

  综合课之法理学卷

  纵观今年大纲变化,综合科大纲的变化可谓是最大。在法理方面,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结局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综合课的分值在法硕专业课的考试中依然是150分,其中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的分值依然没有变化,法理学占60分,中国宪法学占50分,中国法制史占40分,试卷中各种题型所占分值如下:单项选择题45分,多项选择题36分,简答题24分,分析题30分,论述题15分。在综合科中法理的分数是一支独秀,所以对法理学的全面掌握是取得综合科成绩的关键,另外,法理学的理论性很强,又是对一些只是很难把握,这样我们就要结合09年考试大纲,进行一些有益的分析,使考生更能深入的理解这门学科。首先,要从历史看未来,先看一看法理学的历年考查情况来分析09年的考试方向

  一、结合最新考试大纲,预测考试方向

  相对于基础课考试大纲的变化,今年综合课的考试大纲变化可以说是重要知识点有变化,尤其是法理学的变化,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知识点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从它增加的考点可以看出,综合课的考试将会越来越全面,也越来越趋于成熟。另外,从历年考题可以看出,综合课的考试越来越重视综合能力的考查,越来越多的题不是单独的考察一个知识点,而是把相关的知识点结合起来一起考查,尤其是法理学的知识很容易与其他学科的知识点相结合起来,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另外,法理学的考试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与现实社会有很大的结合,所以,今年的考试也会如此,这就要求考生在学习中要注意总结,提高运用相关的法理分析问题的能力,并且要对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加以运用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运用能力。

  另外,今年变更的知识相对来说较重要,所以要对增加和调整的考点进行分析并对出题类型作出预测及指导,对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理解记忆,可能出所有题型;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这个新增的知识点可能会出选择题,别的提醒的出题可能性不会很大;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知识点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

  二、针对考试大纲,梳理分析法理学重要的知识点

  从今年的考试大纲来看,知识点只有增加,没有修改和删除,估计新增知识点考查的可能性会很大,结合09年考试大纲,来梳理归纳一下法理学重要的知识点:法的本质:知道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神意论认为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规范论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民族精神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社会控制论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知道它们的代表人物,记忆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社会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的基本特征:知道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对每一个特征都要记忆理解;法的起源:知道法起源的原因,了解法起源的经济因素和法起源的政治因素。理解记忆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法的作用:记忆理解法的作用的定义和法的作用的实质;重点把握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法的规范作用:知道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对每种作用都记忆理解;对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全面理解把握;法律制定:对法律制定的定义和法律制定的特征要记忆理解;法律制定的原则:知道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要重点把握;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科学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性);法律的效力:知道什么是法律效力,把握我国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方面的有关规定;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构成;理解和记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知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构成;法律规则:对法律规则要全面把握,对法律规则的定义、法律规则的特点、法律规则的种类(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法律规则的结构(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构成)都要看细看懂;法律原则:知道法律原则的定义,重点把握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知道法律原则的种类(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能够明确界定某一原则的种类;法律渊源:知道法律渊源的概念,了解法律渊源的分类(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法律分类:知道法律的一般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和法律的特殊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能够准确界定法律的归属;执法:把握执法的定义和执法的特点,重点把握执法的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对每一个原则都要理解;司法:把握司法的定义和司法的特点,重点把握司法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每一个原则都要理解;守法:知道守法的定义和守法的意义,对守法的构成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守法状态、守法的态度)都要了解;法律解释:对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定义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能够明确界定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分类包括法定解释与学理解释和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方法(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行政解释];法律推理:对法律推理的定义和法律推理的特征记忆理解;对法律推理方式[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和实质推理(辩证推理)]要理解;法律关系:对法律关系要全面把握,对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法律关系的特征要记忆理解;知道法律关系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能够明确界定法律关系的种类;知道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对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何界定;对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知道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重点把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知道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知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包括抽象的条件和具体的条件,知道法律事实的概念,知道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含义,能够明确界定它们;法律责任:把握法律责任的定义,知道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四种,直到每一种的适用情况和功能;知道法律责任的构成因素有哪些(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把握每个因素的含义,重点把握归责的概念和归责的原则,对归责的每个原则都要理解,重点把握免责的概念和免责的条件,对每个免责的条件都要理解;法律制裁:知道法律制裁的定义,重点把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知道法律制裁的种类(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能够界定一个制裁的种类;法治国家:把握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记忆理解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的表现;重点把握法治的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记忆理解;知道法治国家的标志(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高素质的执法、司法人员;较高的全民的法律意识),知道法治国家的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把握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把握依法治国的含义、必要性、意义和措施;在这些重点只是把我的基础上,一定要注意今年大纲的变化,还要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与部门法和社会现实相结合,善于用法学理论分析社会现象!

  三、理论学习的方法和路径

  对法理学来说,首先要明白法学理论的意义、本质和原因,还要善于与一些部门法相结合进行学习,法理学的理论大部分是从部门法中抽象出来的。其次要有一些好的学习资料和指导学习的资料。在复习时,要按照新大纲《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从整体上把握这门课的基本框架和逻辑结构。要按照考研大纲的要求,对法理学科所涉及的知识进行整理,初步形成知识点的网络结构。在熟练掌握这门课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要重点归纳理解基本原理。然后要分析相关的真题和作一定的练习,逐步达到会灵活运用。学习某一具体的原理时,要注意结合有关的历史背景和社会事实,通过深入分析背景资料和这些事实,弄清这一原理的形成过程、重要影响和历史作用;注意联系实际,学会运用这些原理对某一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加深对这些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把握。把握好一些原理,在学习法学知识的时候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万学·海文名师权威解析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

  综合课之宪法和法制史卷

  就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变化而言,综合科大纲的变化相对来说是最大。在法理方面,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结局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在宪法学方面,增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一知识点的考察性也是很强的;在法制史方面,在民国的法律制度变化比较大,主要是删除了“律师制度”和“判例和解释例”这一知识点,明代刑事立法改变了“轻其所轻,重其所重”这一知识点。这样看来,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宪法学这个知识点的可考性很强。但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对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宏观规范和调整,宪法规定的内容是有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问题,所以宪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定要掌握,它是规定其他法律的立法原则,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为去年没有新增知识点,所以,今年新增的知识点就尤其重要,对这一新增知识的把握和理解就显得比较重要了。相比而言,中国法制史大纲变化虽然比中国宪法的要大,可是变化的几个知识点可考性不大,并且也不利于出题,所以对中国法制史而言,还是要把握传统的知识点。现在结合对大纲的分析来梳理和归纳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重要内容。

  一、宪法学知识点的梳理和归纳

  今年的宪法学大纲虽然有所变化,并且这一变化的考查性也很强,可是对宪法学传统重要知识点把握还是赢得好成绩的关键,但,也要全面把握这一新增知识点。现在,梳理归纳一下宪法学的重要知识点:宪法:熟记宪法是什么,宪法的形式特征有哪些(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对每一特征都要理解记忆;熟记宪法的本质属性有哪些(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对每一个属性都要理解记忆;宪法原则:知道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人**权原则;基本**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理解记忆;宪法的分类:知道宪法的分类分为几种(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每种类型下又按什么标准分为几类,每一个具体种类有什么含义都要知道;宪法规范和宪法作用:记忆理解宪法关系及其特点,不仅要知道宪法规范有什么特点,还要能准确理解宪法规范的每个特点有什么涵义;知道宪法有哪些作用,还要知道对这些作用该如何理解;宪法的制定: 知道什么是宪法制定,知道制宪权与修宪权是什么,明确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是什么,知道宪法制定需要哪些程序,了解中国宪法的制定情况;宪法解释:理解什么是宪法解释,知道宪法解释的体制有几种,并且要知道它们的代表国家,了解宪法解释有哪些程序,知道中国宪法的解释概况;宪法修改:知道什么是宪法修改,知道宪法修改的形式有哪几种,能够确定一个宪法修改属于哪种形式,知道宪法的修改需要什么程序,明确中国宪法修改采用的方式,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违宪审查制度:知道什么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的对象有哪些,违宪审查有几种模式及每种模式的代表国家,知道违宪审查的方式有哪些及每种方式如何理解;中国的国家性质:知道我国的国家性质有哪些,知道每个性质的概念和特点等,例如,对人民**专政来说,要知道人民**专政的概念和特点,知道人民**专政的内容,知道人民**专政的阶级结构,要知道爱国统一战线的概念和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知道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 知道选举制度的概念,了解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知道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及每个基本原则如何理解,知道我国有关选举制度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规定;中国选举的**程序:知道我国进行选举的组织有哪些,选举如何进行及每个程序该注意什么,可知道罢免和补选在什么情况下进行,该注意的事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知道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知道民族自治地方的范围及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现状,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几种类型,知道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范围,它和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有什么区别,知道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有哪些,能够界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制度: 知道“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关系,把握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知道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知道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有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是公民,把握公民和人民的区别,重点把握**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区别,重点把握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特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对每个特点都要理解记忆;公民的基本权利: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财产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对每个权利有什么涵义都要理解记忆;公民的基本义务: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外国人的权利保护:知道我国关于外国人的权利的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机构:知道什么是国家机构,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发展历史,重点把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有哪些(**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及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知道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情况,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深刻理解群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职权等国务院:知道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知道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把握国务院的领导体制,了解国务院的职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知道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了解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和领导体制,重点把握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把握人民法院的审级制度;除了对新增知识点的重点把握,对这些重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将取得好成绩的关键所在,所以在复习时要注意主次,协调好各个知识点,甚至是各个学科地学习!

  二、中国法制史知识点的梳理和归纳

  总的看来,虽然今年大纲中国法制史内容变更相对历年来说使不少的,可是,仔细分析一下,这些知识点的可考性不强,可能也会有所涉猎,最多也是出个选择题,所以在复习法制史的时候,应该把重点放在传统知识的学习上,并且要把握重点朝代的学习,另外还要注意分析真题,因为每年法制史真题的重复率会很高而且会有一些出题的规律,所以对真题的研究也很重要!因此,结合今年的考试大纲,现在归纳一下法制史传统重要知识点:夏商法律制度:1、中国法律的起源,知道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关系,记忆理解我国法律起源的特点;2、禹刑、汤刑, 知道禹刑、汤刑指的是什么,知道禹刑、汤刑的主要刑种;3、刑事立法, 知道奴隶制五刑有哪几种(墨、劓、剕(刖)、宫、大辟),了解一下它们是什么含义;4、司法制度, 知道天罚与神判的概况,知道夏朝的监狱种类,每种监狱的作用;西周法律制度:1、立法情况,要记忆理解“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知道《吕刑》是谁所作,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它有什么意义,知道九刑的涵义,了解周公制礼的概况,记忆理解礼与刑的关系,知道什么是宗法制度,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宗法制度有什么意义;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主要的刑法原则,直到有哪些主要罪名,这些罪名对应的犯罪行为是什么;3、民事立法,知道契约的种类(质剂、傅别),知道它们是什么含义、适用于哪些情形,直到西周的婚姻原则,了解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涵义,知道西周的婚姻关系成立须具备的基本要件,知道六礼、七出(去)、三不去的内容,把握嫡长子继承的概念和特点;4、司法制度,对大司寇、狱、讼的作用要记清楚,记忆理解五听的概念、特点和意义;春秋法律制度:1、成文法的公布,要知道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有哪些(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了解具体是什么情况,另外,了解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情况,记忆理解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记忆理解《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记忆理解商鞅变法的内容(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和变法的历史意义;秦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记忆理解秦朝法律制度的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知道秦朝法律制度的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知道每一种形式规定什么,了解一下云梦秦简的情况;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了解主要刑名有哪些,每种刑名包括哪些刑种;3、经济立法,了解秦朝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情况,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的情况,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的情况;4,司法制度,重点把握秦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是什么,它的职能是什么,重点把握秦朝的诉讼程序和审判制度;汉朝法律制度:记忆理解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记忆理解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知道“约法三章”的情况,了解《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的基本情况,了解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了解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情况,重点把握刑罚适用原则,重点把握上请、“亲亲得相首匿”的涵义,知道汉朝的主要罪名;了解汉朝的经济立法情况,如盐铁酒专卖、抑商制度和对外贸易立法的情况,把握汉朝的行政立法,了解汉朝的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和监察制度;重点把握汉朝的司法制度,记忆理解汉朝的诉讼与审判制度、春秋决狱和秋冬行刑;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了解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和大统式的情况,尤其注意其中首创的制度;2、刑事立法,重点把握“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八议”入律、“重罪十条”等制度,了解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情况;3、司法制度,了解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重点把握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和刑讯制度;唐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记忆理解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记忆理解立法宽简、稳定、划一,了解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关系,了解《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和《大中刑律统类》,尤其要注意它们中的特殊的地方,记忆理解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2、刑事立法,记忆理解唐朝的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重点掌握唐朝的五刑制度,重点掌握唐律的主要罪名:十恶并了解每种“恶”是指什么,记忆理解六赃和保辜制度;3、民事立法,了解唐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了解所有权的有关规定,重点把握关于契约的规定,重点把握有关婚姻家庭与继承的规定;4、行政立法,重点把握唐律关于三省六部制和御史台的规定,了解有关官吏管理的规定(科举制度、考课、致仕);5、经济立法,了解唐律有关土地与赋役、盐茶酒专卖制度和对外贸易制度的规定;6、司法制度,对唐朝的司法制度要全面把握,重点记忆理解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有关规定,对“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回避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和法官责任制度都要记忆理解;宋朝法律制度: 1、立法概况,对《宋刑统》的特点、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都要记忆理解;2、刑事立法,对宋朝的刑罚制度:折杖法要清楚,对刺配、凌迟、重法地法要记忆理解;3、民事立法,对宋朝的不动产买卖契约、典卖契约和财产继承要记忆理解;4、行政立法,了解宋朝的国家政权机构的调整、官员选任与考课制度和监察制度的概况;5、司法制度,重点把握宋朝的中央司法机关,对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洗冤集录》和《名公书判清明集》要记忆理解;元明清法律制度;1、民事立法,对烧埋银和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要把握;2、司法制度,对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和宣政院的特点要把握;明朝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对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的要记忆理解,了解《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把握《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了解《问刑条例》的情况,把握《大明会典》的特点;2、刑事立法,把握奸党罪、充军和廷杖的有关规定,重点把握明律与唐律比较在定罪量刑方面“轻其所轻,重其所重”的特点;3、民事立法,了解明律在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4、行政立法,把握明律在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和监察制度方面的有关规定;5、司法制度,重点把握明律在司法制度方面的规定,对明律的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和会审制度的有关规定要重点把握;清朝法律制度 1、立法概况,重点理解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把握《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则例和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法规的特点;2、刑事立法,把握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和文字狱的有关规定;3、经济立法,对清朝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和专卖制度的有关规定要了解;4、司法制度,全面把握清朝的司法制度,对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和秋审制度都要全面理解记忆;清末法律制度:1、“预备立宪”,对“预备立宪”的背景与“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指导原则、《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与资政院和《十九信条》要全民理解记忆;2、修律活动,对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中外通行,有裨治理”)要理解记忆,修订法律馆;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和《大清民律草案》要全面理解记忆,对礼法之争、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要全面理解记忆;3、司法制度的变化,对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要全面把握,要看细看懂,对领事裁判权制度与会审公廨、司法机关的调整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都要全面把握;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1、宪法性文件,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都要把握;2、其他革命法令,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3、司法制度,知道中央司法机关是什么,了解律师制度的有关情况,记忆理解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北洋政府法律制度:1、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对《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要全面把握;2、刑事立法,对《暂行新刑律》要全面把握,了解单行刑事法规和判例与解释例的情况;3、司法制度,把握北洋政府的司法机关的体系和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工农**政权法律制度:把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内容和特点,把握土地立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制定、内容,把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有关内容,了解工农**政权时期的司法制度;解放区人民**政权法律制度:1、宪法性文件,对《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和《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制定和主要内容要记忆理解;2、土地立法,对《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主要内容和意义要记忆理解;3、刑事立法,把握解放区人民**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和主要罪名;4、司法制度,了解人民法院体制的完善情况,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的有关规定。在学习这些重要知识的时候,一定要结合真题来分析,注意出题规律,注意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出题技巧

  和在解答的时候的注意事项!

  三 、特别要注重学习方法的运用

  在对这两科进行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学习方法的运用,通过历年的考试可以看出:在学写这两门课过程中要结合真题,熟记重要的知识点,并且要全面复习,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背诵。对宪法学来说,要熟读宪法法条,最好能够背熟法条。当然,在看法条的同时,还要加强理论学习,力求对宪法学有全面系统地把握。法律硕士联考题目的理论性和综合性在加强,所以掌握一些本学科的基本原理显然有助于分析和解决问题。由于中国法制史的一些知识点有着某种必然的历史联系,决定了采取归纳总结的方法的可取性。归纳总结的知识点有纵向归纳法和横向归纳法两种方法。纵向归纳法就是把某个知识点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采取纵向归纳的方法,找出其中的必然联系。纵向归纳的好处在于,它能够使得考生对于相关知识点建立了必然的联系,这从根本上解决了相关知识点记忆不清的弊端。另外,这门课程每年的真题有大量重复的知识点,所以要看好真题,还有这两门记忆的东西比较多,所以不要去做大量的题目,而是要找到记忆的方法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熟记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要注意综合课各个部门法之间的联系,这样是为了应付最后一个论述题的。分析真题,把握记忆的技巧,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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