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考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制定本学科的考试内容。
化学科试题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所应具有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试题还应考查考生初步运用所学化学知识,观察、分析生活、生产和社会中的各类有关化学问题的能力。
(一)能力要求
1.观察能力
能够通过对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以及自然界、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对这些感性知识进行初步加工和记忆的能力。
2.实验能力
(1)用正确的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完成规定的“学生实验”的能力。
(2)观察记录实验现象,处理实验数据和分析实验结果,得出正确结论的能力。
(3)初步处理实验过程中的有关安全问题的能力。
(4)能识别和绘制典型的实验仪器装置图的能力。
(5)根据实验试题的要求,设计或评价简单实验方案的能力。
3.思维能力
(1)对中学化学应该掌握的内容能融会贯通。将知识点统摄整理,使之网络化,有序地存储,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
(2)能将化学问题分解,找出解答的关键。能够运用自己存储的知识,将它们分解、迁移转换、重组,使问题得到解决的应用能力。
(3)能将化学信息(含实际事物、实验现象、数据和各种信息、提示、暗示),按题设情境抽象归纳、逻辑地统摄成规律,并能运用此规律,进行推理(收敛和发散)的创造能力。
(4)对原子、分子等粒子的微观结构有一定的空间想象能力。
(5)通过分析和综合、比较和论证,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选择和评价的能力。
(6)将化学问题抽象成为数学问题,利用数学工具,通过计算和推理(结合化学知识),解决化学问题的能力。
4.自学能力
(1)敏捷地接受试题所给出的新信息的能力。
(2)将试题所给的新信息,与课内已学过的有关知识结合起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3)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应用新信息的能力。
这四种能力范畴,事实上是有重叠交叉的。一个试题可以测试多种能力或是一种能力中的多个层次。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
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化学问题。
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元素的单质及其重要化合物、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五个方面。
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l.物质的组成、性质和分类
(1)了解物质的分子、原子、离子、元素等概念的含义;初步了解原子团的定义。
(2)理解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的区别与联系。
(3)理解混合物和纯净物、单质和化合物、金属和非金属的概念。
(4)了解同素异形体的概念。
(5)理解酸、碱、盐、氧化物的概念及其相互联系。
2.化学用语
(1)熟记并正确书写常见元素的名称、符号、离子符号。
(2)熟悉常见元素的化合价。能根据化合价正确书写化学式(分子式),并能根据化学式判断化合价。
(3)掌握电子式、原子结构示意图、分子式、结构式和结构简式的表示方法。
(4)理解质量守恒定律的含义。掌握热化学方程式的含义。能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热化学方程式、电离方程式、离子方程式、电极反应式。
3.化学中常用计量
(1)了解相对原子质量、相对分子质量的涵义。
(2)了解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mol),摩尔质量(g·mol-1)、气体摩尔体积(l·mol-1)。理解物质的量浓度(mol·l-1)、阿伏加德罗常数。掌握物质的量与微粒(原子、分子、离子等)数目、气体体积(标准状况下)之间的相互关系。
4.化学反应与能量
(1)掌握化学反应的四种基本类型:化合、分解、置换、复分解。
(2)理解氧化还应反应,了解氧化剂和还原剂等概念。掌握重要氧化剂、还原剂之间的常见反应。能判断氧化还原反应中电子转移的方向和数目,并能配平反应方程式。
(3)了解化学反应中的能量变化,吸热反应、放热反应、反应热、燃烧热、中和热等概念。初步了解新能源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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