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常检查、除隐患,确保了全市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一、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负总责、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放射源的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市环境监察大队,饮用水安全责任落实到综合业务科,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预案,强化了全局人员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在全局形成了安全形势人人知晓,安全隐患心中有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到位,抓安全生产氛围浓厚
全年,全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特别注重环境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在宪法法律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我局均组织了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企业进行环境安全宣传。特别是在6月5日和安全生产月,我局在时代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讲解相关的环境安全知识。共设置咨询台2个,悬挂宣传横幅2条,发放环保宣传挂图、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环保购物袋500个,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安全问题50余个,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了环保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到企业督促限期治理、督查总量减排工作之机,反复强调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三、工作到位,全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一)辖区环境安全质量指标
1、水环境质量。**市饮用水源地的23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三类标准,地表水(石城子水库)的31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三类标准,达标率100%,属未受污染的清洁水。
2、大气环境质量。**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截止10月31日,共监测305天,空气质量达到II(良)以上的天数为262天,占监测天数的85.9%,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值均未超出国家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1.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5分贝,未超过国家标准限值55dB,声环境质量达标。
(二)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截至10月31日,共审批权限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46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4家。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三)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制定《**市**区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和《**市**区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新《环保法》的落实为着力点,重点突出严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共检查企业225家次,调查处理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28起,行政处罚20起,处罚金额达150余万元;同时继续加大对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全市共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52起,处理率达100%,结案率达到98%,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加大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对各类工程施工现场、物料装卸场所进行规范化整治,2016年截至目前,累计对 40余个施工现场和物料装卸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的2个施工现场和物料装卸场所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积极开展市区及周边区域随意焚烧垃圾、废旧塑料、橡胶轮胎、秸秆等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共出动巡查人数200余人次,查处焚烧垃圾行为3起,有效遏制了随意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严重污染城市大气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计完成1161家餐饮经营场所的油烟污染治理和炉灶煤改气工作;不断加强区域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审批程序,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扰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肃查处。2016年截至目前,共办理夜间施工审批91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现场监察,2016年截至目前共计出动90余人次对各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其中重点对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重力公司砂石开采对饮用水源安全产生潜在威胁,以及704农场所属约200亩耕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隐患等环境问题,已上报市政府责令关闭,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阶段;开展工业固废和危险废弃物专项治理。2016年以来共开展了4次针对涉重金属企业的专项排查和现场检查,建立了监督管理台账,做到“一企一档”管理;与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涉危废和危化品的小炼金、小炼铜等“十五小”企业的专项整治,共查处和取缔此类小窝点4个;组织开展了针对产生废机油的汽车修理、4S店及汽车拆解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涉危废企业25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废机油收集、存储、转移、运输、处置等环节要求,全面推进并严格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五联单制度。
(五)加大戈壁生态保护力度。制定完成了《**生态功能区划》和《**市环境功能区划》,进一步明确了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划定了生态红线,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可能造成砾幕层破坏的风电、砂石开采等开发项目环境现场监察。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企业18家。
(六)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2016年全面实现了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与国家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的联网直报;在市政府网开设了专栏,定期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实现了环境信息共享和环境信息透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以及监测网络化建设水平迈上了新台阶。地、市环保部门主动加强了与兵团环保部门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违法行为通报转办、戈壁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促进了兵地环境信息共享,为强化区域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应急建设到位,突发事件处置有效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密切协作、高效务实”的原则和要求,我局与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处置环境应急事故。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得到一定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正积极想方设法逐步更新和添置;建立和完善了应急管理机制,确定专人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年初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应急管理计划》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方案》,同时坚持每日向应急办上报应急管理信息,提高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机关管理到位,全年无事故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加强了监测站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站实验安全和人员健康控制制度》、《环境监测站样品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全局工作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了全体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做到领用要审批,使用要记录,确保危险物品安全。
二是为保证机关安全,我局进一步落实《各科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机关安全提供了保障。出台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安全保卫制度、值班制度,并配备了电棍、警报器、灭火器等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形成了完善的治安防范网络。同时,不断加强教育,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和干部职工素质的提高,我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蔚然成风,全年无一例违法案件发生。
一年来,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个别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偶有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执法,重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为建设蓝天碧水**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