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民:
今年二月,我在大家的支持下,当选浉河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当选以来,我时刻铭记大家嘱咐,期望以努力为大家服务,来感恩大家的信任。为使大家了解我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判,现向大家汇报工作,敬请提出意见。
一、当选以来的履职情况
当选10个月以来,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参加了浉河区三届一次人大会议,个人提交了两份建议,联合其他代表提交了4份建议。其中个人提交的《关于在贤山创建中华圣地的建议》已转市人大处理,《关于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案质量的建议》已经区人大常委会采纳并回复;联合提交的建议案,区有关部门已经处理回复,特别是关于居委会干部工资补贴的问题,引起了区委领导的重视,得到了满意地解决。
(二)走访选民,征求意见。闭会后至今,我走访了本选区所有的单位和选民集中居住地,广泛征求了意见,听取和研究了选民反映的近百条意见、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为18条,或通过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案、或通过与“一府两院”互动,在自己的代表工作中逐步落实。
(三)受理选民请求,帮助解决问题。我充分利用工会工作较多的空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了选民请求人大代表帮助解决的侵权问题。除简单的、立办解决的事情没有登记外,较为复杂的登记在案的15件历史遗留问题,大多已有结果或进展。其中,肖启玉的遗属补助问题已经以书面形式答复;自来水公司的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得到改善;关于加快该公司改制进程的《调查报告》得到王书记、郭市长的重视;97、98、99年军转干部的住房补助问题已圆满解决;污水公司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落实;燃气公司的养老保险问题正办手续;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在解决中。
(四)积极向人大和政府建言献策。当选以来,我对选民提出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分别进行了深入的社会调查,并以调查报告、代表案(建议案、意见案和拟提交区人大三届二次会议的议案草案)或工作建议等形式,分别提交区人大或有关部门。截至目前,已经向区人大提交10份代表案(区人大常委会、区有关部门回复5份,送转市人大的5份尚未回复),邀请部分代表研议的议案2份(一份因国务院正准备出台相关法规而暂停,另一份已送交部分代表酝酿讨论),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工作建议7份。这些意见、建议和议案,内容涉及提高企业职工工资、企业改制、事业单位工资补贴、职工养老保险、人大制度建设、“六城联创”、环卫机制、交通、民生、社会秩序等方面。
(五)为兑现自己的“六项承诺”,我给自己规定了五项工作制度。
“六项承诺”是:1、代表选民意志,努力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2、经常与选民沟通,倾听选民的呼声。将选民的意见、建议汇总归纳后,以人大代表案的形式,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人民代表意见、建议的形式,向“一府两院”反映;3、监督“一府两院”正确行使职权,通过每一个具体的公共事务,落实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4、把解决选民利益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冲突,作为本代表重要的职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责尽力;5、每年以述职公告的形式,向大家报告工作,接受大家评判;6、因主观原因,发生有大家所不能原谅的失职渎职行为,立即辞职谢罪。在此,我再次郑重重申,五年任期,承诺不变。
五项工作制度是:顾问咨询制度、法律服务制度、选举单位和选民联系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移交制度。
建立顾问咨询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法律问题。目前,市公用事业局、房管局、市人防办的领导和各机关部门的领导,对我提出的10余次有关政策咨询,给予了满意的解答;浉河区人大的领导也对我的有关咨询和请教,给予了多次指导和帮助。公用事业局陈广兵同志担任了我的义务法律顾问,燃气发展公司的妥宏远同志担任了我的义务律师,述职报告《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建立法律服务制度的目的,是期望通过拓展代表职责,在法律顾问、律师的帮助下,为选民提供涉法方面的服务。截至目前,我利用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已为数人提供了法律常识的解答服务,但出庭陪审、在程序上监督司法审判等,因还没有选民提出要求,未开首例。
建立选举单位和选民联系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联系。目前,我已经建立起了联系人制度,制定和分发了联系人表。公用事业局人大代表总联系人是局办公室主任甘国印,房管局人大代表总联系人是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李泰甫,人防办人大代表总联系人是人防办综合科科长张继辉。在三个选举单位的下属机构中,也为方便与选民的联系,确定了联系人。
(1)自来水公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陈中,湖东水厂办公室主任匡拯,南湾水厂办公室主任宋拥军,平西加压站副站长张亚辉,楚王城加压站站长毛力源,开源安装公司高晋;
(2)市政公司:工会主席李耀学;
(3)燃气办:办公室主任高贞;
(4)燃气公司:工会主席周雪;
(5)污水处理公司:办公室主任郑晓静;
(6)园林处:办公室主任池海波;
(7)环卫处:工会主席姚申立,环美清洁公司总经理鄂国政;
(8)产权处:办公室主任李光明;
(9)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大龙;
(10)拆迁办:办公室主任张亮成;
(11)盛鹏房地产评估公司:副总经理张军梅。
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的目的,既是为了约束自己尽职尽责,也是为了让选民更好地监督我的工作。我规定自己在五年任期内,每年1月10—20日,以文字形式向各选举单位和选民提出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除呈送公用局、房管局和人防办三个选举单位以外,还张贴在本选区内选民相对集中之处。在述职后的20日内,通过人大代表联系人和走访选民,听取选举单位和选民的反馈意见。根据选举单位和选民反馈情况,进行选民不满意情况自查。通过自查,计算选民不满意率。根据选民不满意率,判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走访不满意选民,征求意见。对选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以代表公告形式,公开作答。
建立工作移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本选区的代表工作,有一个比较好的延续性。我认为,为下任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基础,也是上任代表的职责之一。为此,我创建了这一制度,并在这一制度中规定,在我的任期内,所有的工作资料将妥为保存;任期结束时,若再次当选则继续做好服务工作;若他人当选,则将全套非密级资料移交继任者,为后任代表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密级资料(选民向我反映事项时要求保密的资料)则不移交,作为我个人的历史文件保存使用。
(六)建立了《选民名册》和《选民来访登记册》。名册补上了盛鹏评估公司的21名选民,使本选区的选民总数达到了2281名。选民及其父母、子女都是我的服务对象,我按名册为他们服务。
二、2008年的履职打算
(一)再次重申我为自己设定的履职范围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联系人与各选举单位和选民保持紧密联系。
2、受理各单位和选民拟向市人大、市“一府两院”、浉河区人大、浉河区“一府两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将大家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以代表案的形式提交人大机关处理;
3、受理各单位和选民对市、区“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侵权的投诉,陪同单位代表或选民与其办理交涉,监督其正确履行职责;
4、在各单位和选民涉诉时,受理其要求出庭陪审,监督浉河区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监督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公正起诉;
5、受理选民因故被公安、检察机关拘留期间或在监狱服刑期间,上述机关违法侵权行为的投诉;
6、受理选民在遭遇重大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时,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有失职行为的投诉,监督其改正失职行为,正确履行职责。
(二)出席区人大二次会议时,与代表们联合提交一份议案,案名为《关于优化城市环卫管理机制的议案》,自己提交两份建议案,案名分别为《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效能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案效率的建议》。在这三份代表案中,环卫机制问题,不仅关系到浉河市区全体市民的身心健康,也是针对着市政管理局与各办事处的机制运转问题,简言之,就是要使“迎检机制”转化为“长效机制”。代表履职效率和效能问题,是我在数十个月的履职过程中有感而发。大家可能不太清楚,人大代表对有些问题无能为力,对有些问题有能不力,对有些问题却有力难能。在两个建议中,我专门对有力难能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比如,代表案的办理周期太长,办理部门与代表打文字官司,一来一往就是几个月,甚至是一年,选民拖不起,代表也拖不起。怎么解决?
此外,我将在受理选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整理新的代表案,提交明年召开的人大会议,或在闭会以后提交人大常委会。
(三)把关注民生,作为2008年的工作重点。其一,继续倾注解决本选区选民的养老保险金、自来水公司员工工资和企业改制、事业单位地方补贴等问题;其二、倾注选民提出的要求。对非法的要求,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对合法的要求,鼎立相助。特别是对涉及重大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只要是选民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有失职行为,向我投诉的,我将把其作为优先处理的问题,贯注全力解决。
(四)随时做好应选民请求,出庭陪审的准备。
(五)利用信阳政务论坛等公开平台,积极参与政务评判。对政府的工作成绩,不遗余力地提出赞扬;对政府的工作过失,毫不留情地提出批评。
(六)明年1月10—20日,向全选区张贴公布述职报告。
三、五年任期的远景规划
我将在五年任期内,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特长,在本选区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联系人的帮助下,在大家的支持下,以区人大常委会为坚强后盾,加强与本代表小组代表的配合,争取其他代表小组代表的支持,努力搞好服务,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期待。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80%以上的选民对我的工作表示满意。
(二)在信阳市政府和浉河区政府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为本选区选民解决80%以上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为人大制度建设,继续提出富于建设性的建议。
(四)努力塑造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形象,消除人民代表无作为的群众印象。
以上述职,敬请批评指正。
对我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当面述说,或拨打电话13849734410或6227460,或到信阳市市政管理处访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