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加强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党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政治规矩,以严格有力的监督,确保党委政府政令畅通。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将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性工作,坚持扣住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抓常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加强对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县城同城不得吃请等有关制度,各地各单位来人接待要坚持“五单合一”具体操作办法,规范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小四风”,特别是“吃喝风”的明查暗访。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反“四风”、树新风,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责必究
一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中的腐败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土地和矿权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二是坚持依纪依规办案,确保办案安全。加强案件线索处置,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审计等职能部门案件线索的相互移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和领导干部干预县、乡镇纪委办案的登记上报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坚持从严处理的原则,以形成威慑。继续实行“乡案县审”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建立并执行信访报结件会审制度,确保每个信访报结件依纪合规,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扎实抓好乡(镇)村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整治乡村干部吃喝风。将落实县纪委《关于干部进村入户自带餐券村级实行“零招待”的通知》,作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号工程”,拎在手里,狠抓落实。村级工作餐支出要按财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按月逐笔逐项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镇纪委每月按时上报各村居工作餐支出等情况,县纪委按月将各乡镇上报情况在村级“零招待”新浪博客和微信公共平台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实行村级“零招待”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零容忍”,坚决问责,确保全县村级一律实行“零招待”,干部进村入户一律自带餐券,确保这项规定不变调、不走样、不打折扣。
二是加强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杜绝资源交易中的寻租行为。各乡镇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运作,对涉及村级建设工程、土地、水面、山场资源流转等项目按要求需进站的,一律进站公开交易。并做到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交易内容、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督行为。组织对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村级事务阳光公开透明。坚持村“两委”与村监委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着力做好监委会议记录、双向通报单、工作月报表等履职记录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发挥好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村务管理制度建设,压缩村级干部谋私空间。巩固农村基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五严禁、五执行”的纪律要求,严禁“坐收坐支”、“白条”入账、备用金外现金结算、更改会计账目和将不进站交易项目支出入账,严格执行不合理支出否决制度、财务月报制度、村级财务支出双签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管理,引领所有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走竞标等市场化运作形式。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低保、五保、农村危房改造、粮补资金等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办理。
(五)加强巡视整改,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认真办理好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的查处。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坚持优先办理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做到快查快结。对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构成立案的从快查处。今年12月底,基本完成省委巡视组移送信访件的查处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省委巡视组提出 的整改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制定执纪执法部门及时移送案源线索制度,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工作流程;制定领导干部干预或插手工程招投标的登记制度,着力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建立县纪委领导谈话提醒制度,坚持平时约谈和专项约谈相结合,定期对正科级干部进行约谈,对一些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以及群众有反映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采取约谈提醒的方式,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三是全面落实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把主责主业扛在肩上,拎在手里。按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加强对全县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纪检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防止出现“灯下黑”。要进一步拓展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渠道,对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