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一:查阅、复制、摘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 现住址或单位×××××××
申请人于××××年××月××日×××时, 在××××××××××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后做出×××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条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记录、当事人陈述、询问材料等,请予批准。
此致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复制案件材料申请书二: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申请书(304字)
申请人 孙*民 男 **岁 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村 驾驶人 联系方式:电话*********************
请求事项
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对你队于20XX年7月30日制作的哈公交 07-200700042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已于8月1日口头向你队申请查阅、复制交通事故证据(现场勘查资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材料,办案人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予以拒绝。现今再次书面申请,请依法批准为盼。如仍拒绝,请书面答复申请人,以便申请人作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凭据。
此致
哈尔滨市交警支队**大队
申请人 孙**
xxxx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