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绩效办的支持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强化财源建设,深推财政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加强民生保障,确保了省绩效评估指标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市绩效考核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省绩效评估指标
(一)公共财政收入。截止11月底,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7.77亿元,下降1.89%,低于省绩效考核指标13.89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税收占比59.71%,比去年年底下降5.88个百分点。
(二)宣传思想工作。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心组学习2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来我局宣讲,各支部开展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心得体会评比,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全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全年没有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严格按上级下达的指标,圆满完成《人民日报》《湖南日报》《娄底日报》等各级各类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三)环境治理。在九大环保工程方面,安排考核奖励经费100万元;在娄底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安排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建设经费396万元;在娄底市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安排水府庙水库项目管理专项经费30万元,孙水河流域综合治理经费70万元。
(四)财税管理。积极开展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一是将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考核范围。二是上半年开展了2014年度市直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2014年度巩固创“国卫”成果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三是对2014年度巩固创“国卫”成果专项资金和部分2013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委托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四是绩效评价报告将作为2015年度我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我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无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在协税和出台涉税(费)政策、措施方面我局无任何违规现象。
(五)应急管理。于11月11日对2007年12月18日印发的《娄底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进行了适当修订,并印发了新修订的《娄底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六)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情况。计划生育方面,累计安排计划生育事业费1582万元,局机关没有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安全生产方面,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预算,全年安排专项资金585万元;认真落实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政策,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工伤预防费100万元。我局挂点的双峰石牛乡获评成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综治维稳方面,除干部邹萍因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被逮捕外,没有出现任何不稳定现象。禁毒方面,与娄星区禁毒委员会、乐坪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了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内没有发生吸毒、贩毒事件。水资源管理方面,协同市水利局编制2014年市级水资源费支出预算方案;支持水资源管理和保护,2013年水资源专项基金收支预算150万元,2014年增加到300万元,增长100%,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费176.6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狠抓水资源费征管,截止11月底,市本级已完成3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4%;加强水资源费监管,严格执行水资源费管理财务会计制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任务。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城区“大班额”四年行动计划等牵头的改革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工作全面完成。对2015年市级130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进行了成本核定,平均成本率比上年同口径下降2.21个百分点。做好2015年全口径预算“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工作,实现“四本预算”的相互衔接;同时,试编2015年政府债务预算,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整合、核减、调划财政专项资金项目163个,涉及金额3.31亿元。46家部门、单位已于10月底在政府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出台了《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为我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提供了政策依据,先后对市儿童医院、中医院、经开区等单位要求举借政府性债务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和否决。市财政筹措城区化解“大班额”专项资金1.59亿元,新增学位18430个,中心城区平均班额已由过去的80人左右降至62人左右。
(八)依法行政
1.法制建设。年初党组会专门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娄底市财政局2014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计划》,先后3次组织领导班子法制培训,邀请省财政厅、市法制办领导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娄底市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并全面清理了今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文件,2个文件废止,2个文件宣布失效,2个文件建议修改。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无纸化考试宣传,于9月初印发《关于使用普法无纸化系统的通知》,布置全体干部职工做好12月初的无纸化普法考试。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8月19日,召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8部门会议,协商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有关事项,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告》。11月12日,与市人社局联合组织了市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听证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并派50人参加执法人员培训。
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本单位无违规涉企检查、乱收费、乱摊派及索拿卡要的情况,没有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强制企业指定中介有偿服务和参加学会协会的行为。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首席代表制度,把建设项目报建费和会计证发放等事项纳入政务中心,由非税局副局长集中办理和发放。严格按要求开展了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三难”整治和收费检查“回头看”活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资料,向市法制办报送信息10多条。
3.政务公开。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该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的事项100%实行网上运行,该挂的一样不少,不该挂的一律不挂。我局非涉密行政审批项目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得到及时办理,非涉密项目的信息数据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及时。全年网站更新500余次,网上回复提问10余次,及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发布了政府采购、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等大众密切关注的信息。
4.信访工作。信访工作经费已按年初预算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局机关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对个别县市因粮食补贴款问题来我局上访的村民,我局第一接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尽最大能力提供有关数据,满足上访群众合理需求。
(九)队伍建设与管理。领导班子成员间经常交心谈心,团结和谐。人事纪律方面,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选人用人,今年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积极做好人才服务,接收见习生3名,没有被举报投诉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培训和调训任务,今年完成培训90人次,调训干部23人次。尽心尽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人,士官1人。
(十)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五项” 制度、“九条”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受到任何部门、单位的处理或通报批评。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交办任务,且所有事项都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成立了局机关绩效考核办公室,印发了《2014年市财政局相关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并明确了相关任务牵头科室,由人事科负责绩效考核有关日常工作。
(十一)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规及腐败案件,更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市纪委查处。对审计发现的部分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政法系统未严格执行“收支脱钩,全额预算”财政管理、部分专项资金安排不合理、使用效益不明显及部分基金管理效率低和非税收入的征收、减免、缴库不规范等一般性违规问题,我局进行了及时整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十二)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清理办公用房,制定《娄底市财政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办公用房,全局干部职工现有办公室面积均没有超标,我局没有任何在建楼堂管所。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我局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超编现象,按新规定,我局3台整车进口的公务用车存在超标问题,已交机关事务局按规定处置,也没有违规借用使用车辆的行为。公车改革工作我市没有正式启动。严格执行《娄底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同时,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规范局机关财务事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公务接待由办公室严格按标准统一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围绕市节能领导小组确定的“创建省、市优秀节能政府、打造全省节能示范基地”目标,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与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大力宣传,增强节能意识。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纳入局党组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积极参加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组织全局司机进行节能培训。突出重点,提升节能水平。重点抓好办公区和新、老家属区绿色照明、水电计量的节能统计;抓好日常节能。专门设立一名能耗统计员,建立油耗、水电计量台账,按月统计水、电、气、油费用情况,制订节能管理制度,完善节能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用能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公务用车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定点管理,努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严禁公车私用。
(十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委活动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明确的52项专项治理任务,涉及我局牵头的四项制度,即《娄底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娄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已全部出台。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我局逐项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列明了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目前,3个方面的40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部分事项正在进一步落实中。
(十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没有接到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任何问题意见和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及其他事项。
二、市绩效评估指标
(一)六个四年行动计划
1.工业倍增计划。全市“践行群众路线,扶助实体企业”动员大会后,党组书记、局长曹育明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红太阳公司总经理周红阳召开“点对点帮扶座谈会”,了解红太阳债务情况,为企业渡难关谋划算,同时,支持红太阳公司资金100万元,增加帮扶人员一名,并要求帮扶工作队将红太阳公司的有关情况向市级帮扶领导易鹏飞书面汇报。
2.第三产业发展重点行业主要指标增速。截止11月底,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7.6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3%,低于考核目标3.37个百分点。
3.治超工作。安排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150万元。
4.绿化娄底四年行动。圆满完成了上级任务指标,造树1055珠,共126600元。
5.创卫工作。安排创卫经费18470.07万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承办的14个主办件、6个会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办结,都获得了代表、委员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答复。其中,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第11号、39号建议件被列为市人大重点办理件,由何文君常务副市长牵头开展了重点办理,召开了集中办理会议,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立了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今年已累计报送80余篇,多篇被《娄底经济》、《决策参考》采用。据统计,截至10月底,我局信息采用累计分80分,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0%,预计能按时完成年初任务。
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
2014年度省政府共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29项,要求市级配套的17项,涉及配套资金11719.45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另安排2014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121万元,两项共计11840.45万元。其中,市公安局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市农办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市城管局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民政局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市低保等项目配套资金2732万元,年初预算已足额安排;市房产局新增公租房(含廉租房)配套资金8023万元,已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其他“为民办实事”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含工作经费)1085.45万元,扣除年初预算和年中追加已安排的460万元,剩余的625.45万元已在年初预算安排的“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和城建教育专项中分别列支585.45万元、40万元。
市财政局2014年绩效评估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