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做好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农业行业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农业行业“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努力促进2014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农业行业创建工作为载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把农业安全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环节,提升农业企业安全本质,规范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能力,加快安全技术创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同时,把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健全安全发展监管体制,调整安全发展产业结构,提升人的安全生产素质,切实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安全与质量、效益、速度相统一,实现“安全促进发展、发展提升安全”,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
二、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文件规定和要求,以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农业行业创建工作为载体,以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农业行业、持续开展畜禽养殖场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强化责任、强化落实、强化执行力,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我县现代农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一)强化红线意识,着力落实各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协同协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责任单位:局班子成员,局属各科室、股、站、所。
2、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农业行业建设。按照把我县打造成为一个安全发展的城市、群众放心的城市,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城市要求,开展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农业行业建设,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经营单位2015年都要通过“市安全发展农业”考评验收,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责任单位:养殖中心,相关科室、股、站、所。
3、深入推进茶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县安委会和市农业局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茶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站,相关科室、股、站、所。
4、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县安委会和市农业局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养殖中心,相关科室、股、站、所。
5、切实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动植物疫病防控措施,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责任单位:养殖中心,种植业管理站,相关科室、股、站、所。
6、切实做好防御自然灾害工作。做好灾前的预警、防灾抗灾技术指导、灾后技术指导和组织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责任单位:养殖中心、种植业管理站,产发股、种子站,相关科室、股、站、所。
7、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农安站,相关科室、股、站、所。
8、切实做好农村沼气使用安全工作。做好农村沼气池、沼气输送管道、沼气使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区划办、沼气办,相关科室、股、站、所。
9、切实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的证照管理、年检、道路交通安全、使用技术培训等各项监管工作,杜绝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农机站、监理站。
10、认真做好局本部安全工作。做好局各办公场所、实验室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相关科室、股、站、所。
(二)、强化宣传培训,着力提高各方安全生产意识。
大力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县安委会文件要求,深入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农民技术员培训、农业干部继续教育等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科教股,相关科室、股、站、所。
(三)、强化科学监管,着力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农业行业。
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规划,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相关规定,对企业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农业行业工作,按时完成年度申报和考核工作,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局安办,相关科室、股、站、所。
(四)、强化本质安全,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要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加强达标企业的动态监管,认真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改进”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的激励、约束措施,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提升达标企业的创建质量。同时,相关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专相资金,用于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安全设备投入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正常运行。要不断完善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处置预警机制,加强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抢险救援能力。
责任单位:局安办,相关科室、股、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