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2014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巴市安监发[2014]7号)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2014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围绕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努力建设一支团结、廉洁、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为基础,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专业能力和协调能力,突出日常监察执法和违法案件办理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力争年度监察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重点行业监察执法覆盖面达80%,整改复查率达100%,举报投诉核查率达100%,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案件差错率和案件败诉率为零,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各项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比上年下降10%,持续保持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三、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坚持以煤矿、涉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运输及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为监察执法重点,在监察执法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重点打击“三违三非”,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职业危害、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设健全和职业危害的申报、检测、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法定人员的培训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一)交通运输及烟花爆竹:1-3月,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大对车站周边、城区重点地带和重点路段监管。抓住“两节”“两会”及“百安活动”等重点时段,对及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无证生产、无证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煤矿与非煤矿山:4—6月,主要对煤矿、涉煤及非煤矿山企业执法监察。加大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双七条”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瓦斯超标、粉尘防治、透水作业、空顶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把屋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促相关单位深化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7-9月,对全县境内的加油站、加气站、氧气、乙炔气、甲醇改装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重点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行政许可换(领)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职业健康、保险缴纳、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佩戴及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网吧)、其他工矿商贸企业(领域)等专项检查。加大对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艺的防暑降温、是否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保障措施。
(四)重点建设工程:10-11月,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检查。突出抓好水利、道路、建筑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作业场所中不安全因素的防范和治理,进一步推动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强化业主意识,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道路运输:12月,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建立应急救授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落实情况。
(六)加大对群众举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核查处理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解决途径。对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举报核查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核查,核查完毕后,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确保核查率达100%。经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将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举报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四、工作措施
(一)采取多种执法监察方式。采取日常监察执法、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监察方式,扎实做好重大节日和国家、省、市、县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全县高危行业、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适时开展监察执法“回头看”活动,即:看事故隐患单位整改情况,看有无三违死灰复燃现象,看有无出现新的事故隐患。
(二)加大执法监察频率。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监察执法计划,整合监察执法力量,每月监察执法时间不少于12天,全年不少于150天,监察执法企业完成100家(次)以上;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煤矿、涉煤、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的监察执法分别实施不同频次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高危企业的监察执法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三)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执法档案和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文书台帐,加强和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和管理,提高案卷质量。二是统一规范案件卷宗档案材料目录,规范文书填写内容、格式,取证材料齐全,确保卷宗归档及时;三是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备案,确保查处公平公正。
(四)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安全会议精神,提高行政能力和理论水平。开展“执法送法”活动,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防止因使用法律不当造成程序错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适时分析总结执法工作,全面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五)真情服务,规范执法。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导,深入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做到“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氛围。严格程序,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执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或严厉查处。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扎实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县域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
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通过进一步宣传教育,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得到提高,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违”行为明显减少,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守住红线,实现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组织安监人员、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企业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持证上岗培训。
1.加强安监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2014年,县安委会计划分别组织举办全县乡镇长、安办主任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聘请上级安监部门和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各业务科股室负责人进行讲解授课,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讲授安全业务知识,以促使安监干部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水平;对因岗位调整新上任的乡镇长,将组织其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知识培训班。
2.从严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依法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领证和复审培训,确保依法持证上岗。2014年计划继续举办全县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3.加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专项培训力度,确保广大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利益,2014年将继续组织职业危害申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员等,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专项培训,督促企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为企业职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4.协助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查处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行为。协助市职业健康协会做好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部门要协助,督促所属企业报名参加领证培训和复训,并加强对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
5.督促企业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安全监管部门及乡镇要检查和督促所属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以增强企业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意识,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员工上岗、转岗培训率及培训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大力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认真开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安全生产法》、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等的学习宣贯活动。一是请专家进行辅导授课。举办一期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邀请相关专家为辖区内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作学习辅导报告;二是利用安全培训班宣讲,每一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都将新《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府安全生产最新文件精神作为必讲内容;三是深入企业内部宣讲。利用到企业检查走访的机会,向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进行宣讲。四是进社区进行宣传。采取悬挂张贴挂图、播放安全标语和发短信、展板展示、现场咨询、授课等方式对社区居民群众进行宣传。
2.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有针对性地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免费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做到安全宣传入脑入心。一是以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阵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普及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活动,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3.积极开展“送安全知识进企业”的服务活动。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本着主动服务、高效服务、方便企业的理念,积极开展送培训进企业活动,主动将安全知识送进企业,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素质。请行业专家上门调研,有针对性地制作教案,利用双休日或企业停产检修的时间,开展主动、便捷、优质、高效的“送安全知识进企业”服务活动,让企业员工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得到有效的安全培训服务。
4.持续开展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创建”工作组织网络,组建“创建”志愿者队伍,完善各类设施和场馆,扎实开展好“安全社区”创建系列活动。认真做好我县省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申报、验收的相关工作。
第三篇: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安全监管重点
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岗前职业病是否体检,作业过程中职业病危害是否检测;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现场检查方式
1.季度安全大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结合全年四个季度阶段性特点,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主要查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三级培训教育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安全生产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情况;按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等。
2.安全大检查的时间及对象。
计划每个季度对所有地下矿山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地下矿山10家,需4名检查人员,计划全年进行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
3.专项检查。
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全年计划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机械通风、防治水、运输等专项监管。
(1)采空区治理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采空区的调查摸底情况,采空区的治理方案的编制情况,井上井下对照图的填绘情况,治理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治理效果等。
(2)通风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通风安全的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通风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主扇及局部通风机的运行情况,阻燃风筒的使用情况,通风管理台账的建立情况,各种检测仪器的配置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情况,自救器的配置及工人使用情况。
(3)防治水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防治水机构的建立情况,防汛责任制和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汛工作计划、措施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排水设施的配备情况和防治水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4)运输提升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检测检验情况,日常安全设施维护及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演练及职工应急培训情况,防止坠罐、跑车事故发生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等。
(5)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及安委办〔2010〕17号文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六大系统建立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三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
4.定期检查。
每年防洪、防寒、防火工作情况,国庆节期间、春节前后对全县地下矿山及采石场进行安全检查。
(1)防洪、防寒、防火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企业各级领导落实防洪、防寒、防火工作情况,井筒处理情况,井下是否有用煤球炉、电油灯取暖情况,要害场所的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井上井下是否有防洪通道及设备。
(2)2014年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及春节前后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停产检修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及节后复产的安全保障措施,2014年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第四篇:安全生产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58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达标建设。完成铁佛镇省级安全社区和等10个乡镇市级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在全县范围全面开展创建省级、市级、县级“示范企业”,重点企业积极创建省级“示范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积极创建市级“示范企业”,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县级“示范企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严格行政许可条件,扎实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审查,督促6家煤矿企业加快“六大系统”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度。
(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六进”(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完成调研文章1篇和信息工作任务(市级1000分,县级政务30条、党务15条、纪检监察15条);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行政执法培训,乡镇政府、县级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业务能力培训,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三)安办及综合监管工作。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和城镇燃气四项专项整治行动,各专项行动有方案,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按时报送专项整治信息;督促建设、交通、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和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水上交通规范化建设。辖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诺水河风景区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水上交通规范化建设年内通过验收;7月31日前完成统计调查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中2013年度数据的更新;年内完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50%以上乡镇基本建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更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系统数据,从6月起,每月1日(含)前向市安办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按时完成省、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
(四)应急管理工作。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实行安全许可的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率要达100%;完成直管行业企业应急资源数据库录入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在直管行业至少组织两次演练活动;严格执行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修订完善县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及三个专项预案并备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严防辖区内越级信访、上访事件发生,有效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矿山监管工作。按要求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相关要求建设达标;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退出)20个的任务;按规定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审查、上报;矿山井下“六大系统”按相关要求进行完善、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日常监管。
(六)危化及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建立“九簿四卡”管理台帐;危化企业按规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设施设备按要求改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达到机械化生产;生产经营合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治理;烟花爆竹经营实行“五统一”,生产企业复产验收、高温季节停产到位;按程序进行“三同时”审查;企业文化场所建设到位;禁毒工作信息任务完成。
(七)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督促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70%;职工上岗前体检率达100%,在岗体检率达70%,离岗体检率达100%;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率达100%;现场评价完成率不低于60%;职业病危害检测率分别达50%、60%;建立安监、监察、总工会、社会保障、发改、财政、经信、工商、民政、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联席监管机制。
(八)执法监察工作。建立机构工作职责及工作分工、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监察执法廉政制度。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记录或隐患整改指令书齐全,隐患整改时间到期后按时进行复查并督促整改不到位。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立案、告知、听证、案审记录、案件处理呈报、结案等法定手续记录。按要求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练兵比武及交叉执法检查。建立直管行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档案。执法文书(包括调查笔录)采用电脑制作必须达70%。
(九)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审批报件完整性;行政审批办理合法性;报件资料无返工;无擅自增加前置条件或违规乱审批。
(十)强化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把作风建设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做到知责守责,敢于责任担当。三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好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点对“四风”问题整改到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各项规定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