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美很多属于记忆的“美”,遗忘。突然找到高中时存留的美好记录。过往的美丽印记已然模糊不清。 当时的文字
记忆之美
很多属于记忆的“美”,遗忘。突然找到高中时存留的美好记录。过往的美丽印记已然模糊不清。
当时的文字简陋,连描述都不算及格。描述更多只是简单的介绍。没有通感的感觉捕捉,没有情感上的理解。但是,是第一次对衣裳如此着迷,对女子的肢体,颜色,以及综合的感触。
人们终有着迷的时候。对某个人,对某物。对她一切的痴迷,令我想起我被水仙花迷住的时候。真是想片刻不离。而自己在开始的刹那并不知道自己的所为。即使是自小刻意培育的自制力和醒悟力也难以对付。这样的时候有三次。猛然发现自己中魔一般的渴望接近的不舍,实在是吓死我了。
但是这种痴迷和爱情无关。只是一个人刚刚醒来对光明和色彩的喜悦。如果爱情混入它的色彩,将是无比美妙动人。即使是再大的苦难也无动于衷。
“她一身淡黄色。奶黄色的褶裙,腰间束起宽大的淡黄皮带,正与上衣下裙折皱相衬,光滑平整,显得雅静多了。
她那件淡淡的紫红衬衫,如流霞一般的颜色。
她着一件白纱样的轻衣。衣襟短袖,系着棕色的精巧细带。
她里面着一件淡雅的淡红色衬衫,外面套一件素白的夹克衫,开着怀。
她穿着白白的风衣,在我的眼前欢跳着,像一只可爱的白蝴蝶,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
还有一篇散文诗。写的是去初中同学那儿看到的一个漂亮女孩照片。当时觉得很漂亮。虽然记不起她的样子了。但是记忆联系那个和她相似的妹妹以现在的严格审美不会超过11分。
对于自己的审美其实是很没有底的。因为基本分是天生的,我也不是太在意这一点。吸引我的女孩,总是会有特别的东西存在。我会给她特别加分。诸如气质,灵气,个性,内在。。。不过,眼神漂亮的女孩,我非常喜欢。非常漂亮的女孩,应该是整个人像是流光溢彩。流动的灵气,我难以描述。
如果有爱情的话,记忆之美就不单单审美。它更多是人们的动作话语,行为举止,令人感动并极富有美。成为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我一直在寻求美的感受,并试图领悟它。我敏锐的观察这个世界,不放过风吹草动。美,虽然也许无处不在。但属于我的美,能为我所感动并喜悦,震撼并狂热,便是我寻求的美。
自然,生物的天性,色彩,音乐,文字,历史,力量,女体,规则和和谐,一切的一切,所以,拥有无限的生命,于我,并不是苦难。永远能有自己的乐趣,永远知道如何取悦自己,永远懂得如何善待生活。只是突然执拗于人性,执拗于爱情和更美妙的极致,极致的美。才使我丢失所有的平衡。
朋友离开这座城市,最后的晚餐。一位朋友说,来几句人生的忠告吧。评到我的时候,争对另一家伙的老气横秋,他说我还拥有热情。
热情,并没有燃烧在我身上。我已经将它封印。它的火焰时时在挣脱我对它的控制。我知道,当我遇到合适的条件,它就会把我燃烧成灰烬--我一直期待的未来。
心跳的回忆,多么动人的游戏名字。我已经准备好把一生投入进去。可不是仅仅的玩哦。
还有紫樱,不要乱猜测。你知道牵机药也罢,我也不管你们什么关系,只是我的文章中的确很难会有她的影子。因为她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现实中,也无从回忆。还有把别人的过去挂在嘴边不是好事情,不管你是如何知道些事情的。过去已经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我还有将来的路要走,还有幸福要追寻。包袱和不幸,都不会带着的。
忧郁认为是爱情。“但属于我的美,能为我所感动并喜悦,震撼并狂热”,那可不是阿。没有爱情的年代,照样幸福快乐无忧阿。美是比爱情范畴更大的概念阿。眼光要放远些。
“这种痴迷和爱情无关。只是一个人刚刚醒来对光明和色彩的喜悦”,这是比较好的比喻。不管再过多久,我还是能记得这种痴迷的感觉。≤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