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前一阶段经验,研究制定“六五”普法后一阶段规划。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有规模、有实效的大活动,为高起点开展“六五”普法下阶段营造大声势;二是继续巩固现有优势。继续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进校园”、“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机载体;三是在“法律六进”上有新举措。着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建设法治的浓厚氛围。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完善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力争2014年17个基层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人民调解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大力贯彻执行“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社区)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二是拓宽调解领域,加强医患、交通、食品安全纠纷调解。重点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三是完善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四是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保障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
三、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信息化平台,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作用,建立社区矫正动态监督工作新机制,提高管控效率。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二是完善规范化建设。以确保安全为重点,推进管理规范化、队伍规范化、业务规范化,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确保依法规范运行,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矫正接收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全面推行审前调查制度,对依法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以此作为是否对其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三是完善分类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将社区矫正对象从犯罪原因、人身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大小等各方面进行分类。
四、安置帮教领域不断拓宽
充分利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作用,将帮教工作延伸到服刑阶段,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早日出监提供帮助。加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出监人员走上新生之路提供就业保障。
五、以实施民生保障工程为主线,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做好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帮助企业建立诚信机制、调解劳动纠纷、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从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出发,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12348”法律服务平台,拓展便民接待场所和行业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以提升公正执法能力为核心,推进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一是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树立理想信念。以深入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二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努力克难攻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大讨论;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活动成效;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有赖于教育培训工作的不断加强。要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阶段性计划,认真抓好各类教育培训,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从严治警,公正廉洁执法。铁的纪律才能锻造出铁的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法执业管理,细化执法执业标准、严密执法执业程序、强化执法执业监督、严格执法执业考核,力争办理各种证件、案件“零差错”。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