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风景旅游局根据按照各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对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涉旅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了宣传、预防和整治。先后多次到景区景点、宾馆饭店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了我县风景区和宾馆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一、重视消防安全,建立工作制度
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上下协同合作,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或进行研讨,从预防入手,坚决杜绝涉及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组织涉旅相关单位、企业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在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地散发资料和标语等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进行消防宣传,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了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以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涉旅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消防督查
为了将消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局市场科不间断不定时的对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涉旅企业进行了检查,对企业做出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各旅游景区(点)等地按照文明景区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景区防火责任制,保持消防安全指示牌清楚醒目,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涉旅企业要实行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对造成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3、加强安全措施,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思想,时刻敲响“安全第一”的警钟,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要求各景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防范巡查制度
4、各景区要建立专兼职的救护队伍。组织安排好游览线路,研究制定有关分散人流的措施,防止造成发生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定期对古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大检查,对消防设施要定人定岗定设施,常备为懈。
5、要求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使用标准的燃料和燃料设备,减少火灾隐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展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清除。
年新津县旅游产业安全有序运行,无涉旅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游客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明年风景旅游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确保旅游产业的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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