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根据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服务基层创优年”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局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尽责履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进一步将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经讨论制定2014年“改进机关作风、创优机关服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力争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上有明显提高;在转变机关作风建设上有明显转变;在履职能力上有明显增强;在政务环境上有明显改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活动,实现四个提高:一是精神面貌明显改变,工作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明确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职责到位。二是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保持政令畅通。三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企业满意度明显提高。以基层企业所需为工作目标,干部带头进企业下基层搞调研听意见,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新的业绩。四是干部素质明显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法制建设,树立人民好公朴形象。建设一支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对照要求找问题。
1、学习动员。成立局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管理、监督和通报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进行创优服务活动动员。传达区委区政府精神要求,把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创优服务精神传达到每一个人。
2、自查自纠。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一是有令不行,工作懈怠,工作纪律不严,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二是效率低下,工作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服务意识、态度差问题;三是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团队精神,个人意志在上,不顾大局利益,有禁不止;四是不能依法行政,法制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五是缺乏上进心。干事业缺乏激情,精神不集中,不思进取,学风差、玩风重问题。
二、建章立制,对照制度规范落实。
1、完善领导廉洁制度。以身作则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示范,把领导干部廉洁制度制订好,监督落实好,把领导班子团结在一起,形成有战斗力,有凝聚力,有号召力的团结集体,队伍有了好的领头雁,工作就有了核心。
2、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把群众要求,企业诉求,基层请求当作我们工作的落脚点。谁第一个接待就负责落实,推诿扯皮要追究失职人员责任。不属于我局办理的工作和事项,要说明情况,及时做好引导和疏导。
3、完善效率考核制度。把工作实效考核当作机关改进作风的重要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对工作拖拉,质量不高,效率低的进行谈话整改;为企业所急,公开服务承诺,定时制服务,承诺制服务,解决企业所需。努力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帮助企业创新业绩。
4、完善勤廉制度。
厉行勤廉节俭,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垂范,落实勤廉规定,严格“三公”管理。节俭办公办事,倡导艰苦朴素,局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遵章守纪,严格各项报告、审批手续,不铺张浪费、不公款旅游。
三、考核监督,推进长效管理机制。
1、完善评议机制。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领导干部廉洁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机关勤廉制度》作为长效监督考核内容,加强日常考核和监督,年终实行排名制度,并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2、严格考核办法。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在坚持日常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年终考核奖惩,对综合考核先进的个人进行表彰,对考核排名落后的,责成本人书面检查。
3、认真总结经验。各部门科室要立足于巩固、完善和提高,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全面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并报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做好机关作风的长效建设。
第二篇
2014年紧密结合实际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继续深化创先争优,努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积极营造党建工作特色,深入推动十八大精神指导工作实践。
1、注重理论武装,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围绕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采用集中学习、专题座谈、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十八大精神学深学透。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充分利用“党建网”、“微党课”等媒介,领会新精神、掌握新信息,互相交流学习心得,不断营造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良好氛围。
2、立足服务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坚持找准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中的切入点,局党委结合经信工作实际,发挥本职作用,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融贯于中心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进一步健全区经信系统党员互动网络,从规范行政工作每个环节抓起,明确服务方向,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在强化责任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在职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整个服务工作在起始阶段就成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3、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激发非公党建活力。根据经信系统非公企业不同类型,注重分类指导,增强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影响力。对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采取主要领导分工挂钩的办法,进行指导或帮扶,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对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促使党建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同时加强系统内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力争经信系统党建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4、构建完善体系,深化区域化大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域化大党建架构,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员志愿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党员服务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社会效能,以党建工作促进工会、共青团工作,以工会、共青团为载体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
5、持续夯实基础,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这是新形势下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明确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基础,针对经信系统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紧紧抓住完善制度机制这个保障,用制度的约束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紧紧抓住支部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用支部班子的影响力带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谋发展;紧紧抓住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依靠党员干部建设水平的提升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的提高。
6、强化内涵培育,全力提升道德感召力。继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着力推进道德讲堂“前延”、“后伸”、“中优化”,建设道德讲堂实践基地,实现“知行合一,堂队结合”工作格局,力争达到“道德融入百姓生活,讲堂伴随人生成长”的目标。完善志愿服务常态化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学雷锋”、“三关爱”、“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
7、健全廉政机制,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效能建设为抓手,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文化建设、道德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和群众性文体活动中。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部门内控,规范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追究,大力实施预防腐败深化工程。三是纳入目标考核,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单位综合考评体系中,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四是深化非公廉建“555”工程,开展非公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排查存在风险点并进行等级评定,编制廉洁风险表,全面构建非公企业惩防体系。
第三篇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作风,努力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在改进作风上有新气象,在提升服务上有新举措,在优化效能上有新提高,走在同级评议单位的前列。
二、参评对象
局各科室及服务窗口。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审批或管理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综合评定要求,认真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细化量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要求、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将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到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将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制定完善局机关“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通过网络公布,并在服务窗口、张贴栏公开张贴,并报送区政府纠风办及市经信委。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8月)
结合市经信委走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活动,深入基层座谈走访,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局两中心89891155热线电话处理企业诉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8月底前,将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报区政府纠风办。
(三)明查暗访阶段(7月—8月)
积极配合市、区纠风办组织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开展不少于2轮次的明查暗访,进一步调查了解本部门作风建设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四)集中评议阶段(9月—10月)
按照市、区统一部署,积极参加集中评议。集中评议由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按照街道—区的次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以现场集中评议为主,现场公开评议程序主要包括参评部门汇报、通报明查暗访情况、现场质询、投票、公布结果、专家点评、参评部门表态等环节。
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区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日常考核(10%)-扣分。
(五)整改反馈阶段(11月)
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区纠风办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群众反映主要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市纠风办、参评单位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整改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职责,坚持开门评议,敢于动真碰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群众评议。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评议激励机制,坚持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机关作风建设、目标管理和密切联系群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把评议结果纳入各类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部门职工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
(三)严肃评议纪律。坚持以评促建,积极端正态度,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把真功夫下在整改和提升上,把大力气用在让人民群众满意上。对评议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部门形象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