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类分层推荐学习篇目》,现就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专题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双创双争”(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争当苏中发展“领头雁”;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争当作风建设先行军)为抓手,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通过认真学习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为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扎实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学习专题
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结合我局实际,建议设置以下学习专题: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牢记“两个百年”和中国梦奋斗目标,以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
4.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和处理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5.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把作风改进最终体现到实干成效上。
6.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理论学习的读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7.认真学习吴仁宝、兰辉、尤建华、赵顺秋、葛建兵、刘荣贵等先进典型事迹,永葆党的先进性,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9、认真学习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弘强,省委督导组组长耿乃凡,市委书记丁大卫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督导组组长、市委书记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理解把握“四查四治”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
三、学习形式和要求
(一)学习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精读原文与联系实际相结合的办法,广泛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运用上主题党课、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组织专题辅导报告、组织中心组学习会、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党史党性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组织“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观看《苏共亡党亡国二十年祭》等党内教育片及反腐倡廉纪录片、开展学习交流会等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二)相关要求
1.坚持领导带头。党组成员要坚持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写文章、谈体会,切实把自身的学习抓好,把分管部门的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好、开展好。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2.丰富活动载体。要通过局内、外网络、短信平台、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资源,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好全局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机关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以开展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抓手,认真组织召开一次党员集中学习交流会。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3.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对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及时、准确、充分的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第二篇
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听取意见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征求意见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参加和征求意见范围对象
参加范围: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组成员
征求意见对象:市级机关部门、司法局全体机关人员、公证处全体人员、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离退休干部代表、系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征求意见内容
着重听取群众对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时间和形式
征求意见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到4月上旬基本告一段落。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征求意见:
(一)发函征集。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向市级机关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
(二)召开座谈会征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小东主持召开局机关、公证处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系统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各律师事务所代表、老干部代表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三)发放征求意见表征集。向机关、公证处全体人员、基层各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
(四)蹲点征集。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按照分管科室进行蹲点征集,时间不少于2天,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到基层征集。选取2-3家基层司法所、3-4家法律服务所、1-2家律师事务所征集意见建议。
(六)设置征求意见箱征集。在原司法局门口征求意见箱,投入意见箱的意见建议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
四、有关要求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征求意见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征求意见的各项要求,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征求函和征求意见表的印制、发送、回收工作,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及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认真做好座谈会组织和意见建议的记录整理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确保不泄密、不失密。
第三篇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二)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理论学习、教育实践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结合分工,分别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明确联系下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司法所。
(三)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请进来、走出去,深入基层一线及司法所,深入服务对象,以及网上意见征集平台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多途径征集和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积极主动查找和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更具针对性。
(四)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市委“双创双争”(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争当苏中发展领头雁;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争当作风建设先行军),紧紧围绕“四查四治”,实现司法行政“四个全覆盖”,做服务民生、服务和谐、服务发展的促进者”为抓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等。
(五)及时汇报对接。及时向市委分管领导和市委督导组汇报前期准备情况,听取市委分管领导和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方案,并与动员大会时间安排一道向市委督导组专门形成请示。
二、第一阶段前安排
(一)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由市委督导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5年退出班子的老同志、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公证处班子成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系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大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小东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对开展活动作出部署。
(二)开展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组织开展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在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三)进行个别谈话。动员大会后,按市委的统一部署由市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具体谈话对象由市委督导组确定。
(四)发放学习手册。将学习学习读本下发到全体党员、干部手中。
三、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把学习教育与机关作风建设有机融合,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专题讨论相结合、学习心得交流与征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落实学习时间。严格的按照学习计划,狠抓落实,确保支部每周组织一次学习,个人第天坚持不少于半小时自学,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支部每月组织一次学习交流,党组开展2次学习心得交流。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和苏发〔2013〕9号、苏办发〔2014〕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编印的简明读本。建立学习阵地。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司法局微博、工作QQ群、司法局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促学习活动。
(二)组织专题讨论。请市委宣讲团进行宣讲,编印下发系统内身边的先进典型,在系统内进行宣传学习。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尤建华等先进典型,开展向江安司法所长刘荣贵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人教育激励身边人。组织赴党史党性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活动,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广泛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各支部组织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打牢查找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使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激发谱写中国梦篇章的强大动力。
四、广泛征求意见
紧紧围绕“四查四治”,坚持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持续深化“三解三促”,集中开展“四听四问”,听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听服务对象的意见,听老同志的意见,听党外人士的意见;问效,了解对自身作风情况的看法和评价;问怨,了解对干部作风的怨言和怨气;问症,了解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和症结;问策,了解改进作风的对策和措施。
(一)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有序地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采取现场体验、随机走访、“微调研”、接访下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局党组成员结合指导联系点工作,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和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运用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平台、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梳理汇总意见。综合运用“机关效能建设”、“人民满意服务示范窗口”等作风建设成果,认真梳理分析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纪检、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职能处室,分别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反映进行集中梳理。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一)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学风中的形式主义,不能简单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
(二)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
(三)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即知即改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