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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解封申请书

2014-08-04 
房屋解封申请书一: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关于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

房屋解封申请书一: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一审程序期间,原告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担保人 为其保全申请向贵院提供了位于 的物业作为担保。贵院据此查封了被告坐落于 房屋一套。现原告和被告已于二审诉讼期间以调解结案,被告的调解金额现已实际履行到位,本案诉讼已经终结。因此,原告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原告的担保物和被告房产的保全手续,并将原告的担保物返还给原告担保人。  

此致

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房屋解封申请书二:

请求解封XX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 

北京捷成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公司”)诉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总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XX年5月21日捷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查封、冻结住总二公司银行存款113654元或查封等值财产,柳XX以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X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为捷成公司诉讼保全提供担保,2008年5月21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20XX)朝民保字第1594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柳XX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 

20XX年7月28日,捷成公司诉住总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解结案,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20XX)朝民初字第1594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已于20XX年12月18日执行完毕。为维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申请解封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XXXX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申请人:XX 

20XX年月 日 

 

以上这篇房屋解封申请书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关于更多解封的申请尽在:解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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