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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计划4篇

2014-07-27 
第一篇2014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第一篇

2014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重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方法,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矫治科学化和帮扶社会化水平,为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构建管理平台,大力提升管控水平

(一)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工作,科学测评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确定风险等级,按照“严管、普管、宽管”的要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增强管控的针对性。

(二)严密管控措施。探索对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管理方法,“建立一个管控班子、准备一套防范预案、疏通一条信息渠道、每月一次走访帮扶”,做到底数清、措施实、管控严。

(三)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将暴力犯、未成年犯等六类人员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管控,严格落实“每周一电”、“每月一报”工作,切实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预警机制建设。落实《省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构建帮扶平台,增强再社会化能力

(一)加大社会帮教力度。根据社区矫正的开放性特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机关、学校、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教育矫正实效。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作,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需求,开设技能培训。

(三)拓展帮扶服务途径。创建过渡性安置基地,提供临时就业岗位,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2月份,召开一次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社区矫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二)3月份,开展一次全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培训班。

完善全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立制度,充实人员,规范流程,有效地与各镇矫正办对接和延伸。

完善移动管理平台。平台正常运作,数据录入及时,定位正常,监管到位,有效提高监管质量。

完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数据录入真实、及时、完整。

对全县一季度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对基层各类业务台帐建设进行检查与指导,重点抓好各所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情况,尤其是台帐与档案资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三)4-5月份,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例会,对全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进行完善、细化和落实。

(四)加大公益性劳动基地建设力度。在制度、公益劳动台帐、教育效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五)6月份,二季度对各所开展一次基层各类业务台帐建设检查与指导,重点抓好各所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情况,尤其是台帐与档案资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开展上半年社区矫正卷宗考核工作。

(六)7月份,开展一次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调研,完成一篇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文章。

(七)8-9月份,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协调会,加强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与检察院监管科协调,联合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活动。排出好中差,实行科学分类指导。

(八)同浦口监狱开展共建文明监管活动,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推广基层典型经验。

(九)10-11月份,督促各镇矫正办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完善台帐、档案管理工作。

(十)12月份,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卷宗考核工作。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上报相关年度报表,迎接上级检查考核。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局双拥创建的整体水平,为全县社会的经济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司法行政双拥工作,积极为驻金部队开展法律服务、维权法律援助、拥军法制宣传、涉军纠纷调解等活动;进一步健全双拥工作制度、不断巩固拥军阵地,努力使我局双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三、工作任务

1、健全机构

要根据县双拥办的工作要求,在县司法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并建立日常办事机构。确保我局双拥工作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程。

2、加强双拥阵地建设

(1)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设立涉军法律援助站。建立健全拥军工作机制,落实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坚决杜绝因法律援助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上访、矛盾激化等情况。

(2)在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涉军调解工作站,对涉军纠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并为涉军纠纷案件提供诉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涉军纷纷,积极维护和促进我县军地和谐关系。

3、开展拥军活动

(1)要结合“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进一步活跃军营普法工作。

(2)要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继续深入军营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不断提高官兵的法律素质,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3)与驻金部队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开展“八一”、“十一”拥军活动。

4、健全工作机制

(1)积极与驻金部队建立健全工作协商机制。通过沟通协调、认真完成双拥各项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双拥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以不断提高我局双拥工作水平。

(2)建立健全双拥目标责任制。要将双拥工作纳入《年度司法局机关科室岗位目标责任》。使我局双拥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双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总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扎实开展“法律拥军”工作是我县新一轮双拥创建的重点,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作为推进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落实。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各职能科室,积极履责,形成合力,局办公室要当好桥梁,搞好协调,加强联系,确保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明确目标,积极行动

根据职责及创建要求,各职能科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科学地把当前任务和长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律拥军”的各项工作,切实把我局双拥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第三篇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为基本内容,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专题,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

二、学习方式

原则上中心组集中学习一年不少于12次,其中全年安排学法不少于2次,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集中学习时要按照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交流材料,交流内容要体现理论性、创新性和建设性。平时根据学习计划要求做好学习安排,认真阅读规定书目和学习材料,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中心组要结合形势和学习任务要求,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确保有1—2篇调研文章在市级刊物发表或得到省、市、县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三、专题设置

具体专题设置如下: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题

学习要点:深入理解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我县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定位,了解“现状图”、把握“新内涵”、明确“总要求”。按照“四突出”的部署,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推动加快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

2、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专题

学习要点: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理解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中央纪委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信号,紧紧围绕加强纪律、作风、反腐三个方面的工作布局,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好地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3、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

学习要点:深入学习领会全国、省市“两会”精神,科学认识全国、全省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全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入研究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重大举措,进一步谋划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拓展发展道路,创新发展模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

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题

学习要点: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实现跨越发展的相互关系,充分认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要求,全面分析调整经济结构与转变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研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的方法措施,不断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5、统筹城乡发展与生态文明专题

学习要点: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全面了解和把握“三农”一号文件和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的科学内涵、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和生态县创建力度,着力服务和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促进提升资源集约和统筹利用水平,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建设和生态县创建之路。

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专题

学习要点:深入学习文化强县战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宣传、弘扬、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用“三个倡导”引领思潮、凝聚共识。

7、科学发展主题案例教材专题

学习要点:通过本专题的学习,全面领会教材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自主创新、城乡规划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事件中媒体运用和舆论应对、社会服务与管理、基层民主建设、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等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认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动员全县上下凝心聚力,为实现扩量提质、充分发展作出新贡献。

8、党的建设专题

学习要点: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大对党建提出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按照“一条主线、两个坚持、三型政党、四大能力、五项建设、八个方面”部署,认真落实党建创新工程各项目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选贤任能、创新基层党建,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9、建设法治专题

学习要点:认真学习宪法、经济法,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结合起来,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结合起来,与建设“法治”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带头树立守法意识,尊重法律权威,自觉遵守法律,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四篇

2014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着力在提升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上下功夫。

1、抓好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即将下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规范,真正发挥作用。在巩固去年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年内,确保300人以上企业都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2、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备案制度。健全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凡是辖区内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3、努力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步伐,按照县、镇和有条件的村居(社区)5:2:1的比例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此基础上,把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能力素质放在首位,组织开展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深度培训”,通过培训,大幅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发现和预警能力,对新型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对重大矛盾纠纷的管控能力和对突发矛盾纠纷的应急能力,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社会化建设。支持和鼓励基层群众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试行“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参与人民调解的做法。

5、继续推进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队伍专业、基础设施现代、内部管理科学、工作运行规范、调解效能彰显”的要求,积极推进县镇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牢固确立“人民调解为体、大调解为用”的指导思想,积极运用好大调解平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为不断提高调处中心的实战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着力在提升源头预防成效上下功夫。

6、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为党委政府管理社会事务提出预防矛盾纠纷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努力在建设法治政府,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规则方面有更大作为。

7、加大网格化排查推进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科学划分网格、规范管理网格、高效运行网格,进一步细化网格单元,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和完善纠纷信息采集、报送、处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真正做到对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的“深耕细作”。

8、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季度定期分析研判的同时,实施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镇调处中心要坚持定期向县调处中心报告情况,县调处中心定期要向综治办报告情况,重大矛盾纠纷情况要逐级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强化专业调解机制建设,着力在提升专业调解品牌影响力上下功夫。

9、进一步规范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省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界定专业性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规范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专职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专业的机制化解专业矛盾纠纷的格局。年内,成立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调委会驻农业执法大队、建管处人民调解工作室。

10、注重品牌典型选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规定》和《关于建立劳动争议“五位一体”调解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真正全面落实。同时,要注重培育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影响力。

四、强化调解平台运用,着力在提升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上下功夫。

11、切实提高使用录入率。继续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调解组织、调解队伍和调解案件录入率确保100%。按照及时调处及时录入的要求,当月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在次月首周内录入完毕。力求做到调解网上网下同时展开,培训网上网下同时进行,检查考评网上网下同时完成,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向规范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

12、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尝试运用网络调解、电视调解、专家“远程会诊”指导等新型调解工作载体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保障机制建设,着力在为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上下功夫。

13、强化队伍保障。认真落实分级培训的要求,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发现纠纷、调处矛盾、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14、强化经费保障。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关于国家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经费、物质保障、支持的规定;落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六、强化工作指导,着力在运用考评结果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15、进一步修订完善调处成功率监测考评标准。力争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县大目标考核体系,在认真调研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考评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减少指标数量,简化形式要求,突出党委、政府对调解工作重视支持力度的考查,突出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绩的考核,突出日常监测考评,不断提升评价考核的权威性和公信度。

16、努力运用考评结果推动工作落实。注重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探讨和研究,努力把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趋势,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下功夫研究如何运用考评成果指导和推动日常工作,针对考评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改进目标和要求,切实提升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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