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走访慰问的范围和重点
走访慰问的对象为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重点是抗战及建国以前入党的农村困难老党员,因大病大灾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和城镇下岗职工党员。县委负责慰问全县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困难老党员和特困党员,各乡镇党(工)委负责慰问各类困难党员和其他建国前老党员(建国前老党员慰问品均由组织部提供)。
二、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
1、走访慰问活动集中安排在6月25日至30日。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可采取邀请老党员作报告、讲传统、忆党史、向老党员寄送慰问信、参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展开,通过走访慰问引导老党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自觉性、主动性。各党(工)委要对走访慰问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走访慰问要深入细致,既要下基层、进家门,还要心连心、解难题,深入了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听取走访慰问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与创先争优和基层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他们在建设经济强县、构建繁荣富强、文明和谐新成安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慰问工作,把它作为落实党的激励关怀机制的具体行动。慰问工作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明确责任,采取逐级负责、逐级落实的办法进行。对于慰问困难党员要事先详细进行摸底,确保慰问对象的准确性,把好事办好。
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筹措资金和物品,慰问标准每人在200元以上,把困难党员和建国前老党员普遍慰问一遍。走访慰问工作结束后,各对口党(工)委要写出专题报告。内容包括:走访慰问的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达到的效果,好的经验及作法等,请务必于7月3日报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