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文件、会议精神,努力抓好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学校免杂费及公用经费资金的落实、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贫困生“两免一补”工作,确保改革后义务教育投入不减、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二、用足用好政策,多渠道争取增加教育投入。积极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一是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努力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实现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高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二是积极做好参谋协调工作,落实市、县、区危改专款,专项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征足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充分利用全省突破菏泽的大好机遇,尽最大努力争取中央、省对我市教育发展的支持与帮助。
三、努力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财务管理体制。努力做好参谋协调工作,将全市编制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县域内统一标准,由县区按国家工资标准统一按时发放。积极推广牡丹区、东明县的经验,协调有关县区建立实行教育经费以县区为单位统一集中核算管理的体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指导各县区中小学认真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物价等部门加大对中小学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努力维护教育的声誉。
四、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生救助力度。要在认真总结年“两免一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真正把上级有关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同时鼓励和提倡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积极筹集救助资金,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政府文件规定,协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对教育经费特别是教育费附加、学校收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努力纠正克扣、挪用、平调、挤占教育费附加和学校收费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省市分配各县区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坚决纠正和处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违纪现象。
六、认真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教育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工作是反映全省教育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是领导决策、对外公布的基本数据指标,务必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收支情况,并对其情况进行分析,更好地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服务。切实抓好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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