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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市中级法院召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韶关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直单位第四督导组组长林宏达一行四人出席会议。
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xx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在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如在形式主义方面,有的干警知行不一、不求实效;在官僚主义方面,还存在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享乐主义方面,还存在精神懈怠、信念动摇,安于现状、害怕吃苦,对待工作避重就轻;在奢靡之风方面,个别同志还存在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等。
为此,他要求全市法院的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一个一定要和三个到位”:
一是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认真的态度,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二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三是查摆问题要到位,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和重点;
四是整改落实要到位,达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目的。
市直单位第四督导组组长xx对市中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二要扎实抓好、全面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严格要求,认真开展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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