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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最近与老板产生了一点矛盾,在XX县某私立医院上班8年的唐先生被炒。如今,已经56岁的唐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近日,面对记者,唐先生说,由于一直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不知道离职之后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在医院工作8年
近日,在XX县城一家餐馆说起自己现在的困惑时,唐先生显得有点担忧和焦虑。“由于和老板产生了一点矛盾,他就把我炒了。”唐先生告诉记者,从2005年开始,他就一直在这所医院上班。到2010年的时候,医院换了老板。“不过,我还是在这里上班。换了老板,新医院搞装修时我还帮过忙的。”
唐先生认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一个在医院持续干了8年的员工,“不管老板换了没有,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
对于离职之后单位如何补偿自己,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唐先生向本报记者求助:“请你们帮个忙,找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人社部门:可申请劳动仲裁
带着唐先生的疑问,记者来到了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唐先生遇到的情况进行了咨询。
“首先,与唐先生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这家医院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工作人员张兴明表示。
据张兴明介绍,从唐先生遇到的情况来看,唐先生当初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该要求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在2005年到2010年这段时间,如果现在才去提出有关要求,已经丧失了追诉的期限。”
张兴明说,“唐先生要去维护有关权益,只有从2010年到2013年这段时间说起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维护唐先生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社会保险3个权益。”
张兴明表示,唐先生在备齐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等有关材料后,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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