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管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开展检查,同时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检、畜牧等相关单位开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营造了各职能部门共同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检查情况
(一)餐饮单位、食品摊点和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明显好转。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车站、街区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情况和公共场所卫生消毒、通风等情况,坚决消除各类卫生安全隐患,近可能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宿环境。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摊点,依法取缔。
(二)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商场超市食品卫生得到改善。把制、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食品摊贩)作为本次监管的重点,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特别规定》、《散装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食品原料及其来源情况,食品加工专间的卫生状况,有毒有害物和食品添加剂存放情况,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情况,饮用水卫生情况,散装食品索证情况等。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加强自律,建立健全“一栏两帐三册”制度,实行卫生状况表情公示,全面提高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四)对餐饮单位使用的调味品、豆制品等原料以及餐饮用具消毒状况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以及达不到卫生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者,依法予以查处。
三、检查结果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2台(次)、监督人员4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8家、学校食堂18家、商场(超市)2家。采样监测餐具50份、合格48份、合格率96%,抽检食品原料10份,合格率100%。执法人员对被检查单位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14份。检查情况表明,我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总体秩序良好,大部分受检单位均能建立健全卫生组织机构和卫生制度。所有的配料标签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仓库内物品能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未发现过期变质食品;仓库内无存放有毒、有害食品;食物冷藏设施数量足够,运转正常,能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四、应急机制
节日期间实行领导、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设备、举报电话和信息报送24小时畅通,及时上报各类监督检查信息,特别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首接负责制。节日期间全县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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