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文章惊世骇俗,有时好得让人瞠目,有时差得让人结舌。 志向远大。曾在我和他还是普通朋友时无意间说起,要
他写文章惊世骇俗,有时好得让人瞠目,有时差得让人结舌。
志向远大。曾在我和他还是普通朋友时无意间说起,要在自己30岁时去趟非洲,因为没有去过非洲的人体会不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短短的几句话,震得我整个晚上听课就像看无声电影。
因为喜欢踢足球,所以踢足球。
我很任性,每次转身离开,他都会从后面追上来。
经常说我做的事情很神奇。
经常像我老爸一样,用训儿子的口气教训我。(从来没有男生这样对我,让我感觉很亲切。)
对我说,牵着我的手感觉很幸福。
曾经在我和他玩得忘乎所以的时候,突然很正式地对我说一句:“你要好好学习!”在我还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是他又补充一句:“因为我要娶你!”
曾经抱着我发誓:永远在一起。
在他读书时,可以随便蹂躏他,不用担心他会打击报复。
给我讲他和他唯一爱过的女生的故事,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
有上进心,永远要做最棒的!
他给别的女生讲题时,存在语言障碍,需要我从中间做翻译。
恋爱100天纪念日,我送他一朵玫瑰,他听我的话在水中放了阿司匹林,结果放了2片,反而另花提前枯萎。事后,递给我一根类似树枝但修理得很整齐的东西,告诉我那是玫瑰花枝并让我收着。有递给我一本字典,说这里面是花瓣,咱们一人一半。
很受女生欢迎,老师也都喜欢他。
力气很大,可以一只手把我拎起来,却在我教了他几万遍后依然掰不开苹果。
有一点点儿婴儿肥,抱着他的感觉就像抱着一只可爱的毛绒玩具熊。
从不会关心人,但正在试着关心我,而且很有进步。
从来不生我的气,我生气时,无论是不是他的错,他都会赶紧道歉:“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上课的时候,曾经一面在桌子下面拉着我的手,一面跟老师激烈地争论习题的答案。
身上有种味道很好闻,不是香味,是人味。
从早上起床开始,不到出门前穿鞋的那一刻,绝对不穿袜子。
超级懒,可以一个星期不洗脸,我都看不出来。
曾经也玩弄感情,但仍有一颗善良的心,遇到我之后,决定认真。
不会忘记曾经的女朋友,因为每一段感情都有值得回忆的地方。
很会安慰人,即使有再郁闷的事,有他在,都变得无上所谓了。
永远走在我左边。
很勇敢,顶着很大的压力,依旧和我在一起。
他有时会畅想未来,而且未来里有我!
我被怀疑得了很严重的病时,他写了一封让我看了之后哭了整整一节可的信。
每次猜拳都是他赢。
3分钟搞定一道化学老师一个晚自习都没搞定的习题。
我不喜欢把心事说出来,他却有种魔力让我将心事都告诉他。
我讨厌酒。他说过:“拒绝酒精,没有蛀牙。”可是酒精和蛀牙有什么必要联系吗?
每次分开时,都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给我讲题时很有感觉,以至我经常看他看得走神而忘了他正在讲的题。等他讲完,我才回过神来,所以央求他再讲一遍。
我把什么都给他了,却没有感觉到后悔!
如果这是爱,那么我爱他!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