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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3-12-07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新时期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及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将依法行政与科技管理各项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厅机关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不断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形式,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的事项、方式、过程和结果都必须公开,并接受社会的普遍监督,确保决策科学、准确、高效。

  (三)切实加强依法提供服务。

  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坚持依法提供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阳光行政,推动政府服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和监管;推行全系统政府服务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积极推进科技管理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动服务平台建设。

  (四)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继续深入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信息公开和阳光立项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进取,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执法质量,着重加大执法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

  三、2013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专题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举办科技厅系统处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提高处级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构建广西科技管理系统法律法规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读书、书画、摄影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文化建设活动,适时组织厅机关工作人员及时掌握新出台的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将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和重点,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和案例规范,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考核评议标准对创建单位和示范单位进行考评。

  (三)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要求。

  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和考核指标体系,在重大事项决定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在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具体要求公正执法。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责任制,严格按规定的操作章程和其它相关要求办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应对和防范工作。

  (四)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和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立法论证评审制度,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凡我厅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报批前,须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送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效力时限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

  (五)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实施。

  落实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要求,忠实于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选择性执法、有法不依、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加强对市、县科学技术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科技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事法制建设,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安排部署,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管

  1.建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针对机构合并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研究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

  2.加强学习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强学习《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用制度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各项行政决策行为民主、依法、科学。

  3.完善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和备案制度。结合省、市的具体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影响企业权利义务的公共政策,要落实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视做好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向社会发布施行的文件发布前需经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

  二、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管

  1.深化法制学习教育。遵守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行政,局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学习教育的领导,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学习培训工作计划,落实学习培训工作措施,确保局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不少于2次。要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学法形式,通过组织法律、法规专家讲座,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培训,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扩大普法宣传面,确保全局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

  2.突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对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其的培训考核;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配合就业联合行动,依法整治非法用工,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加强对劳动者举报投诉用人单位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依程序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办结,案卷合格率100%。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工作,及时纠正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违法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书面审查单位不少于300家。积极推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3.推进行政执法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深化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延伸到劳动监察中队和各类用人单位,加强网格化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建立网格化信息联通平台对网格内信息进行实时分析比对,从而实现对企业守法情况的掌握和预防,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

  三、创新依法行政方式,努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探索引入调解机制,加强协调,有效减少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认真研究并拓宽行政复议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通过行政复议切实加强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为内容,积极配合公务员管理、工伤、劳动关系监察、仲裁等相关业务部门,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用人单位人事、工会干部、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培训力度,尝试探索建立持证上岗或颁发合格证书制度,帮助他们掌握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以及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常识,促进其所在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宣传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引导他们依法维权。

  3.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完善促创业,稳定就业工作机制,拓展创业就业在线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认真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援助服务。推进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专职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工作效能。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完成区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做好农保政策的调整工作,加快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5. 进一步加大公务员依法管理力度。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探索创新公务员培训方式方法,引导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不称职者下的机制。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三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公安部、区公安厅和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我局执法责任制,保障我局各级执法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促进各项执法工作,根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精神,确定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安部、区公安厅和市政府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形成覆盖全部行政、刑事执法工作,职责明晰,责任明确,平监督有力,追责到位的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有效解决实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各级执法单位、执法部门及人民警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梧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是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责进行梳理,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考评,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工作机制,促进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为民思想的落实。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补祥斌担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志光、副局长周广涌、陈君琳,梁志伟、梁德林、魏玉君、江金、局纪委书记郑勇、政治部主任黄楚俊、局党委委员唐剑锋为副组长,市局政治部、纪委、监察室、督察支队、办公室、法制支队、刑侦支队、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消防支队、宣传科、网监支队、交警支队、预审监管科、出入境管理处、户政科、计财科、治安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支队,具体负责对全面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检查。

  市局各有关执法部门、各分局、县(市)局也必需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责任单位

  推行依法行政、执法责任工作的责任单位是:本局所属各有关执法单位、各分局、县(市)公安局。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 梳理执法依据,依法界定职责

  1、 全面梳理执法依据

  本局所属各有关执法单位、各分局、县(市)局要根据本局“三定”方案(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出本部门、本单位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所梳理出来的执法依据(包括实体性依据和程序性依据),依法界定执法主体。

  2、依法界定公安机关执法职权

  在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承担的具体刑事、行政执法职权(工作职权)清理细化列表,注明执法职权名称、执法依据条款以及权限分工。在清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工作中,对因职能划转,执法主体发生变更,执法职权已经不符合实际工作情况,或者法律规范之间有冲突,执法依据需要修改、废止的,同时提出处理建议。

  3、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以梳理执法依据的结果为依据,结合2013年全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中各单位关于健全执法规范的立项情况,针对公安执法中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方面,以急需解决的执法问题、重大的执法问题和执法顽症,以及基础性和关键性的制度问题为重点,制定明确、严密、标准、可操作性强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具体的执法工作制度。

  (二)、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

  1、逐项分解执法职权

  对于经梳理列表的刑事、行政执法职责,根据全局各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明确各单位具体的职责分工;对于经梳理确定的各单位职责分工报经局党委审批同意后印发本局所属各单位、各分局、县(市)局,能够公开的,予以公开。各分局、县(市)局要根据确定的职责分工,把执法职权进一步分解到基层科、所、队等执法单位和具体的执法岗位。

  2、规范流程定岗定责

  根据分解后的执法职权,确定基层科、所、队等执法单位和各具体执法岗位的工作责任,做到定岗定责;制定相应的执法工作流程,保证各执法单位、执法岗位之间相互衔接有序,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3、明确基层所队办理案件主办责任和建立执法档案制度

  落实公安部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在对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岗位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建立和推行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案件主办责任制和执法档案制;对于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办理的案件,在受理之后立即确定一名民警为主办警官,并根据办案需要选配协办民警,负责全流程办案,确保依法办案。要明确主办警官的职权、责任,规范办案程序,健全主办警官任职资格和培训考核机制,同时,建立执法档案,根据执法档案确定执法民警的责任,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奖惩激励等配套制度,打牢基层办案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考评制度

  1、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

  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刑事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案卷考评制度等执法工作监督规范,针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执法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执法监督的具体办法。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措施

  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的同时,各单位应当加强日常执法监督,重点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民警和主要执法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办案指导;要针对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执法监督措施,并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

  3、健全执法质量考评体系

  执法质量考评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有关执法部门要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做好考核评议工作,突出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业务,科学设定考评内容,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和考评标准,不断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公正性。

  (四)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

  1、对于有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的执法单位、执法民警要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为此,要按照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以纪委、督察支队为主,政治部、法制科配合,进一步研究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和落实机制。

  2、健全执法激励机制

  政治部要研究建立健全执法激励制度,充分运用执法质量考评结果和执法绩效评估结果,切实兑现奖惩措施,建立对优秀执法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制度;各分局、县(市)局也要建立相应的执法激励机制。把执法绩效与公安机关及其领导和执法民警的创先评优、立功受奖、晋级晋职等联系起来,形成有利于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进一步健全和推动执法责任制作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践行执法为民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本单位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具体督促、推动分管部门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分局、县(市)局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稳步、协调、健康发展。

  2、严格检查验收。市局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方案》要求和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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