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档频道 > 工作计划 > 其他工作计划 >

2013年度综治工作计划汇总

2013-11-30 

  综治工作计划之一

  2013年,根据市综治委和省水文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局综治工作总的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全面推进赣州水文事业与赣南苏区同步振兴发展,全力保障建立一个中心、构建一个平台、建成五个体系发展目标的实现。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的目标,以服务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为抓手,大力化解社会矛盾,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强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上一个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全省水文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发工作,以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构建和谐平安赣州水文。

  二、工作思路

  结合防汛抗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根据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有为才有位的发展思路,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围绕“民生水文、生态水文、资源水文”全方位做好综治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努力做到全年“四个不发生”。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矛盾纠纷各种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疏导、调节社会不良情绪,预防危害社会事件的发生。要主动参与属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治安部门妥善处理好周边社会治安问题,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重点排查。充分发挥综治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和综合治理优势,加大专题整治督查的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分析涉及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切身利益并可能影响稳定的人和事。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常态化、行业化。加强与地市综治办的协调沟通,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安全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在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综治工作。2013年是深化水利和水文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加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努力打造平安赣州水文。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一月份:召开综治办人员会议,对综治工作作出部署,制定2013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在召开全市水文工作会议时,签订相关责任状,对全市综治责任人进行综治工作培训。

  二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安排“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春节”假日值班,对市局机关楼院、办公大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各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使用安全检查。

  三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并制定方案。全面进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干部值班。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季度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防汛水文测报减灾服务工作。同时,对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小结,形成汇报材料。

  五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开展一次防火、防盗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检查。

  六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活动方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季度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机关各科室、各水文勘测队、各水文(位)站上半年的综治工作进行检查。

  七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会议,党组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开展一次消防大检查,重点要害部位检查及保密工作大检查。

  九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发挥综治职能优势,排查不稳定因素,扎实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安排国庆期间值班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季度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

  十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综治干部进行全面培训(或以会代训)。

  十一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综治责任人准备好履职(述职)报告,建立综治责任人档案,做好迎接省水文局、市综治委考评组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二月份:做好全市水文系统2013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总结全年综治工作。谋划好下一年度的综治工作,开展一次治安和安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摸底整改。对机关各科室、各水文勘测队、各水文(位)站综治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评。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党组听取年终综治工作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切实承担起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否决,科室、勘测队、水文(位)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进行小结,形成汇报材料。

  (三)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综治、安全工作情况实行季报制度。

  (四)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小结,形成汇报材料。

  (五)各科室、各水文勘测队、各水文(位)站要切实抓好综治责任状的落实,并对上半年综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

  (六)做好2013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评比工作,总结全年综治工作,形成汇报材料。

  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

  综治工作计划之二

  2012年,综治办将按照构照建和谐社会总要求,立足辖区治安实际,围绕全街的中心工作,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构建“和谐湖南”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注意平台建设,发挥各级综治机构作用

  一是整合现有资源,发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纽带作用。有效整合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及信访办等现有资源,着力从民计民生入手,解决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拓展机构覆盖面,发挥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节点作用。进一点明确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深入居民区,将综治工作阵地推进到最贴进人叫群众的第一线,着重从民间纠纷、家庭邻里矛盾等方面开展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上报影响辖区和谐稳定的隐患苗头,真正使工作站和工作中心结成服务网络。

  三是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发挥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健全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健全综治委成员单位的综治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安全、经济、劳动、计生、民政等部门的职能优势,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从源头上减少安全生产、劳资保障、流动人口等方面发生的问题隐患。

  二、注重综治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管理网络

  一是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社区综治专干,企事业综治人员、社区协管员培训活动。落实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使中心和工作站结成服务网络,实现问题矛盾超前发现、超前调处,将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

  二是加强社情民意反馈网络建设。依托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社区维稳队伍建立社情民意收集、整理、上报、反馈、办理体系,确保民意畅通、群众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发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息沟通枢纽作用,协调相关科室、社区和企业限期对群众信访内容进行回复回访,防止矛盾的激化和升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的模仿带头作用,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平安志愿者,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的规模,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基层安全防范网络。

  三、落实各项维稳制度,筑牢第一道防线

  一是落实维稳“五包”责任制。由党政一把手包面、副职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社区、社区班子包小组、居民组长包户,每月召开一次稳定工作专题会,敏感时期召开周例会,排查不稳定因素,研究处理信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落实大事报告制度。辖区发生重大事件,要求各社区第一时间报告,由党工委指派有关人员协助解决,社区干部必须做到不隐瞒、不漏报,并保持信息畅通。

  四、健全维权机制,树立“维权即维稳”的理念

  一是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在各社区推广社区和谐理事会机制,开展社区干部和居民“逢四说事”活动,实现信访制度上墙,干部群众见面,热点问题公开,从而使干群关系和谐融洽,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网络等新兴舆论平台纳入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及时检索、发现和解决其中反映出来的热点、焦点问题。落实信访代理人制度,各社区设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来访群众的代理人,采取“帮疏导、帮代理、帮陪访”的工作方法,变“上访”为“下访”,避免集体访、越级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矛盾较为集中的部位,特别是针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要事项,都要逐一进行专门排查,切实保障群众的权益不受损害。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维稳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着力解决辖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群众工作优势破解各种难题,由事后处置、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主动服务转变,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三是健全矛盾调处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提早做出应对预案,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深入推进平安街道建设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健全治安防范经常性工作机制,定期对辖区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堵塞诱发犯罪的漏洞。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在辖区内的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要让群众看得见治安防范的效果,从而提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积极性和自我防范的意识,达到提升治安防控质量的目的。狠抓易发案小区的治安防范,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实现出入车辆登记和24小时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可控性案件的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强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教育工作网络,有效控制和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落实流动人口、安置帮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制度,坚持定期走访排查,增加接触和沟通,主动解决生活困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降低可控性案件的发生率。

  综治工作计划之三

  XX镇综治工作计划

  一、 校园安保联防工作机制(三联防一应急)

  1、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分管书记、镇应急分队队长、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教委主任、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

  长任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派出所成立专项校园安保巡逻队伍,主要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巡查,尤其是中心中学有住校的校园周边夜间的巡查。

  3、 村级治保队伍。学校驻地村要充分发挥治保队伍的作用,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充分掌握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等人员状况,及时报镇综治办、派出所及学校。

  4、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应急分队。成立学校安保应急分队,年龄40岁以下,以男性教师为主。中学以级部为单位分别成立10人小分队,小学及幼儿园分别成立3——5人的应急分队。应急分队以教育、派出所为主,组织集中培训,主要用于学校安保及其遭遇突发事件时应急工作。

  目前,镇派出所“三联防一应急”队伍均一成立,正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工作制度,(2)联防制度,(3)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各项制度计划于2月底前全部完善,春节后将由派出所组织各应急分队进行安全防范和巡逻上的培训。

  二、 党村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典型

  (一)机构设置规范。本着职责明确、务实高效的原则,健全完善村级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综治组织建设和人员配置(见附件1),做到机构设置统一,人员配置适应工作需要。上述组织机构及各类信息员等要编印花名册,详细记录人员信息,因换届选举等原因造成的人员调整,要及时更换、存档。

  (二)场所建设规范。本着因地制宜、节俭适用、综合配套的原则,规范完善办公场所建设。村级综治办实行挂牌办公,规范为“党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桌椅、通讯工具、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综治组织职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责、平安建设标准等重要内容,要制作刊板上墙(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规章制度规范。本着规范、完善、便于操作的原则,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明确各类综治组织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运行机制等。综治维稳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等要编印成册(见附件2和附件3),以便查阅学习,并按要求常年坚持。

  (四)档案资料规范。本着规范管理、归类存档、方便查询的原则,建立规范完善的村级综治工作档案(档案簿册名称见附件4),要充分体现村级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台帐记录等资料按要求记录、装订、分类存档,具有连续性、完整性,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附件1

  机构设置规范化标准

  1.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等为成员。

  2.综治办:设综治办主任1名,由村“两委”干部担任,下设治保、调解、巡防、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人口管理五个小组。

  3.治保会:设治保主任1名,有条件的村要专职专设,没有条件的,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成员不少于3人。

  4.调委会:设调解主任1名,有条件的村要专职专设,没有条件的,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成员不少于3人(必须为单数),至少有1名女性委员。

  5.巡逻队:设巡逻队长1名,可由治保主任兼任,巡逻队员不少于2名,配备必要的红白棍、手电、雨衣、雨靴等工具。

  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可由综治办成员兼任,成员不少于3人。

  7.重点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暂住人口协管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帮教人员各不少于1人。

  附件2

  综治上墙版面内容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原则、方针

  目标:从根本上预防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原则:“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方 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平安村标准

  (一)目标任务:

  1.治

  安良好。实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村民严重刑事犯罪、无“法轮功”顽固分子滋事破坏活动或组织窝点。

  2.社会稳定。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实现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进京到省上访案件,无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

  3.群众满意。居民群众对辖区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对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知晓率达95%以上。

  (二)工作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作用,建立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建设平安领导小组,“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为成员,定期研究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加快平安村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的融治保、调解、巡防、普法帮教、重点人口管理“五位一体”综治办达到规范化标准,做到人员、任务、制度和报酬五落实。

  2.治安管控扎实。常年治安巡逻队或季节性治安巡逻队达到规范化要求,治安信息畅通。新居民登记、办证率分别达到98%和95%,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安置率达95%,无重新犯罪。对顽固分子和不放心人员教育转化、防范监控措施100%落实。在农户推广普及安装“电子警卫”装置,安装农村联网报警装置。

  3.疏导化解有力。做到每半月排查调处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98%,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排查报表和调解台账健全。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发生率低于1%。

  4.法德教育扎实。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活动,村规民约健全,村务、财务管理规范,“两书制”入户签约率达90%以上。平安建设氛围浓厚,定期张贴综合治理标语,主要街道至少有一条长久性平安建设宣传标语。村庄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

  四、村综治办职责

  1.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综治组织的部署要求,制定和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2.组织开展治安、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治安巡逻,做好治安、安全防控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化 本文来自文秘114 http://www.wenmi114.com,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解工作。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

  5.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

  6.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7.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8.协助各级安全机关防范和控制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做好反邪教和防范、控制非法宗教活动工作,及时报告敌、社情动态。

  9.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平安村居、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10.做好上级综治组织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五、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组织群众性治安防范,开展看门护院、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扰乱治安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2.协助新居民管理办公室搞好本辖区内新居民的管理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教育改造。 5.对有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民间纠纷和闹事苗头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6.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并保护现场,为查明案件和事故提供线索。 7.向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反映敌、社情动态以及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工作建议。 8.向人民群众进行遵守社会主义法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积极调解民间纠纷。要全力调解好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控制矛盾纠纷总量,稳定社会关系。同时,要结合实际,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务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2.深入开展防激化工作。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掌握民间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把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可以采取以案释法、以事议法或根据纠纷发生的季节性、地域性等规律,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也可以根据形势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宣传,解惑答疑。

  4.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人民调解工作要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村规民约”、民主监督等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