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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原文校释txt下载:唐律釋文

2013-11-26 
唐律釋文序   夫禮者民之防,刑者禮之表,二者相須猶口與舌然。禮禁未萌之前,刑制已然之後,使民在宥,各遂其生,
唐律釋文序

  夫禮者民之防,刑者禮之表,二者相須猶口與舌然。禮禁未萌之前,刑制已然之後,使民在宥,各遂其生,聖人用之,不得已也。譬夫御轡者,馭其泛駕;篙棹者,撥乃橫流。有國有家,廢之莫得。惟聞刑措,豈去刑書?然聽斷之間,慮生疑惑,從輕則惠姦何益,加重則反善猶難。爰自周秦,歷于南北,唯有刑目,罔定條綱。雖國僑鑄鼎,叔向猶非,況屬後人,寧無差誤?天厭前代,寶命我皇。聖慈惟刑是恤,冀同樂舉觴,遂詔刑官,刪修墜典,以寬猛相濟,以輕重隨時,一協公平,更無迷謬。然刑統之內,多援引典故及有艱字,法胥之徒,卒不能辨;又有新入仕員,素乖習熟,至臨斷案,事一決於胥,胥又無識,豈不有非聖慈者哉?且如問云:加杖二百比徒四年,部曲與奴婢不等,義服與正服有乖,若此之差,例皆多目。故此山貰冶子治經之暇,得覽金科,遂為釋文,以辨其義,此蓋有志於民者也,又見不自誣舉仕。仍為敘引,聯誌歲時云爾。

  釋文

  奉訓大夫江西等處行中書省檢校官王元亮重編

  卷第一名例

  懲誡上音呈。猶勸勉也。 捶撻上主壘反。下他達切。即扑擊也。 楚木名。即荊之屬類也。 扑普卜切。擊打也。謂教而不從者,即擊扑也。 緹縈上音題。下貽甖切。昔漢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死,詔獄徵繫長安。太倉令無男,有五女,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女不生男,有緩急非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今沒身為官婢,贖父刑罰,使得自新。帝悲而除肉刑。 黥渠京切。刻罪人額上,以墨涅之也。 髡鉗上音坤。謂去犯人者頭髮也。下其廉切。以鐵束項也。 劓魚器切。謂割鼻也。 沿革上余專切。沿訓襲。革訓變。措倉故切。訓置。謂將犯法者肆于市,令眾人見,使他人不復犯法,如他人皆不犯法,則刑法之具皆措置不用,刑以期無刑也。 鞭杖者大,鞭者小,杖刑多殺於人,故降大從小,乃用鞭也。故尚書云:鞭作官刑。 蚩尤古之諸侯名也。然其性酷毒,故作五虐之刑,如以車裂人,又燒銅柱,或使人抱,或使人緣之類也。史記五帝本紀云: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蚩尤最為暴虐,莫能伐之。黃帝乃徵師諸侯,與蚩尤戰于涿鹿之野,遂擒殺蚩尤,而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如本紀云,蚩尤是炎帝之末諸侯,君霸天下,黃帝所伐者。 濫觴上盧鑑切。下音傷。觴,酒器。傾盞而餘涓滴,取喻者謂其源起微小也。 洎巨至切。訓及。〔一〕 隋在唐之前,姓楊氏。周又在隋朝之先,本姬姓也。 罪隸下郎計切。謂罪名附刑書也。 圜土獄也。周禮秋官職,以圜土聚教罷民,其不改者,徵之于遠。所謂圜者,築土為獄,其形圜,土象規形。規圜主仁。仁者,不忍殺之義也,欲其犯法者改而放之。 宥音又。訓放也,寬也。謂犯法者未入死刑,又過徒刑,遂流于遠。慮其性惡,染壞正俗,故流放遠惡之處;欲使生活,以流放之法,寬從五刑也。王肅云,謂君不忍刑殺,宥之以遠方。然此是據狀合刑,而緣差可恕,全赦則太輕,致刑則太重,不忍依例刑殺,故完全其體,宥之遠方。應刑不刑,是寬縱之心也。 流有宅五宅三居〔二〕五刑之流,各有所居,謂徙置之處。五居之差,有三等之居,量其狀為遠近之差也。 四裔下以制切。訓遠也。謂四方之極遠處也。 哲王上陟列切。訓明。 澌音賜。形骸消盡,謂之澌。 涿鹿上竹角切。地名。黃帝斬蚩尤於涿鹿之野。 罄輕信切。縊也。周禮云,公族有罪,罄之于甸人。謂公之親族,犯十惡之罪,則縊之于甸人,不欲與人共棄於市也。甸者,郊外之謂也。去城三十里為近郊,六十里為遠郊,郊外謂之野,野外謂之甸。 甸音殿。 甫侯上方矩切。周穆王末年,耄於用刑,是時甫侯為王之卿士,夏有贖刑之法,甫侯遂訓其贖刑,謂罪疑是而似非,故不忍加誅,慮及無辜,遂使得入金以贖其罪。即今律:過失殺傷,各依其狀以贖論。此是誤而入罪。 墨辟音闢。墨辟,將犯法者割額,以墨涅之,即謂黥也。犯此罪疑者,則罰百鍰。鍰音還。劓辟上音義。將犯法者割去鼻,謂之劓也。犯此罪疑者,罰二百鍰。 剕辟上父沸切。將犯法者割去一足,謂之剕。犯此罪疑者,則罰倍差,是四百鍰。 宮辟將犯法者割勢使守宮,女子幽閉,故謂之宮辟。犯此罪疑者,則罰六百鍰也。 大辟犯死刑也。謂犯此罪疑者,則罰千鍰。犯而不罰,則謂之肉刑也。六兩謂之一鍰。 誣〔三〕音無。 訴〔四〕音素。 炯誡〔五〕上戶頂切。訓明。 湮沒〔六〕上音因。訓沒。 見存上賢變切。 開皇隋朝年號。 刊除上音刊。謂削去也。就十惡內削去其煩亂也。 武德唐年號。 災謂天反時為災。 覆載上扶救切。謂王者之仁恩,養育萬物,上同天之覆蓋,下同地之安載,使萬物各得其所也。 凶慝下惕得切。謂惡逆之心也。 天常天常之性,子孝于父,臣忠于君,弟悌于兄,卑順于長,此乃謂之天常。今為臣敢有謀弒(音試)其君,為子敢有謀弒其父,故名此者為反天常也。反天常者,必絕其類,必毀其居,必污其宮。 社稷如字。古者,勾龍氏之能平水土,後世奉為社神。周棄為堯之稷官,教民種五穀之種,後世奉之為稷神。然王者是有土之君,神依于君,君安即神寧,故君為社稷之主。 司嗇下音色。 時稔謂時豐熟也。 逆節即謂反天常也。 恃謂倚賴也。 干紀干訓犯。紀訓律。犯順若前所反天常者。 違道謂失道也。 悖德上蒲沒切。謂亂也。 釋憾下胡暗切。恨也。 不逞下丑影切。謂行惡逆之心也。 紫微如字。大星名也。按晉書天文志云,北方有紫微之星,後有華蓋之星,中有帝座之星,前有紫垣之星,紫垣之星前又有天市之星。故王者象此星位,置宮闕朝市。 象魏〔七〕闕名。周禮秋官,正月之吉,懸刑象法於此闕,使人觀之,所謂觀也。 觀之上音官。 莒音舉。國名也。 牟夷上莫侯切。 牟?音婁。邑名也。春秋時,莒國大夫牟夷為牟?邑宰,率牟?之人,以牟?之地歸屬魯國,是叛本國而從外國也。 費音秘。魯邑也。公山弗擾為其宰,〔八〕遂以費叛魯,而歸屬齊國也。 弗擾〔九〕下爾詔反。公山氏,名弗擾,魯國之士也。梟鏡〔一0〕上堅堯切。下處脂切。梟鴟之鳥,食母高飛;破鏡之獸,食父而走。今為子乃有心謀害父母者,是梟鏡其心也。 為別下卑列切。 嫡子〔一一〕為正妻之子。子之子為嫡孫。 廟見下賢變切。古者,娶妻三月滿,則夫與妻備享禮而拜于祖廟,謂之廟見,方始為婦。未滿三月,則未拜于祖廟,則未為婦。又有夫從女而居,秦世謂之贅(朱芮切)。如此者,是為三種之夫。 劾〔一二〕音亥。謂上表自言其罪也。 安忍殘賊皆如字。謂酷毒之事,人皆不忍為,今有人能行此酷毒之心,是名為安忍殘賊。如此之人,並是背違正道之人,故名不道。 蠱毒上音古。謂將毒蛇蟲聚在一器之內,從其自相吞食,末後一箇,最有其毒,堪傷于人,故名為蠱毒。 厭魅厭魅,謂事邪鬼,或用人為牲,又將人名姓告此邪魔,令人病死顛狂,皆能害人性命,是陰行不軌之道,故曰不軌(音鬼)。 不軌即不法也。 以別必列切。下同。 乘輿上音盛。下音余。天子萬乘,所乘之車謂之乘輿。 酒醴下音禮。酒之甘者名曰醴。饌具食物也。 籩豆竹曰籩。木曰豆。皆祭用盛黍、稷、蔬、果也。 簠簋上音甫。下音鬼。亦用盛祭物也。監當下當亮切。 部分扶問切。 璽音徙。 襄公上音相。魯襄公自楚還,及方城之地,季武取卞邑,又使公冶問璽書。璽即印也。 公冶音也。人名。 合和上音閤。 錯謬上七各切。下靡幼切。〔一三〕 膳音善。八珍〔一四〕若粉飴、糗飴、淳熬、淳母(音模)之類也。 觖望依漢書音決。謂怨望也。 對捍音旱。對捍,猶抵拒也。今為臣而敢抵拒天子之使,是有無君之心,失人臣之禮,皆入十惡之條。 制使天子所使謂制使。 詛咒上莊助切。下之救切。 詈音利。惡言穢語相詬謂之詈。 愛媚如字。求愛媚者,謂之臣子不能以忠孝之道事于君父,為君父所憎嫌,己卻背違正道,自不責己之非,卻向鬼神持君親名目,詛咒厭魅,圖得君親愛媚于己,是為不孝。 俱淪音輪。訓沒。 養親上羊向切。 忠養之〔一五〕如字。 作樂周禮,太師之八音:金、石、土、革、絲、竹、匏、木。謂琴、瑟、管、簫之類是也。 匏蒲交切。笙也。 塤音諠。其形如卵,以泥為之,三孔。 箎音池。三孔笛也。歌舞出口為歌。動手為舞。 縗裳上倉回切。孝衣也。 巨尤大過也。 殞于敏切。 擗音闢。搥胸也。踊音勇。哭而且跳也。 不睦謂九族之內不相和睦。 緦麻謂服之輕者。十五升布曰緦。 未啻〔一六〕賣物不及價也。 男子無大功尊依禮,男子于高祖緦麻,曾祖小功,祖周年,父母三年,伯叔兄弟周年,是無大功尊長之服。 服膺〔一七〕音應。胸也。弟子事師之禮,則拳拳服膺。 妻以夫為天〔一八〕左傳云,父為子天,夫為婦天。天者,乃尊大之稱也。 既崇如字。謂恩義既厚。 號慟大哭也。 相瀆音獨。謂亂也。親戚相姦,男女無別,謂亂大倫,故曰內亂。 紊音問。大亂也。 八辟周禮,八辟麗邦法,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解具如後。 刑不上大夫禮記云,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謂大夫以上之官,犯死罪非十惡之類,則在八議之內也。 或分液天潢音黃。天潢,天漢也。液,派也。凡與人同宗共祖,本則惟一,以水喻之,猶如同共源而分流諸派。今族人與帝王共祖,不可以凡下之水取喻,故取喻天漢之分流,舉尊貴之極稱。此乃議親之謂也。 或宿侍旒扆上音流。下音倚。按禮記玉藻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後邃延。說者謂,天子之冠,上更方板,上玄色象天,下黃色象地,前後以五彩絲貫五色玉,垂于前後。每以一五色繩貫五彩玉各十二,謂之一旒。前後各六,共十有二旒。故名此冠旒冕,即今俗謂云平天冠也。扆者,〔一九〕形如小屏,以白黑之色相雜,畫為斧文,義取能斷。蓋帝座後小屏也。今經云宿侍旒扆者,宿訓舊,侍訓事,謂伏事左右者。旒扆,帝王也。不敢指斥尊號,故托以其位言之。蓋謂宿昔故舊,曾得伏事左右。此乃議故之謂也。 或多才多藝上天生賢,使多才識技藝,佐王經國輔教。蓋有大德行,可以師表人臣,羽儀朝位。此乃議賢之謂也。或立事立功聖王在位,必任能人,或能于艱危之中起立事跡,或能于戰鬥之下特立大功,運籌非時之可儔,機辨非常之可擬。此乃議能之謂也。 簡在帝心謂臣下立大功勳,謂帝心之簡在者。此乃議功之謂也。 勳書王府按周禮,臣下有大勤勞,立大功德,書其事跡,謂之勳,而藏之天府。此乃議勤之謂也。其如繼先代之後,〔二0〕謂之賓;爵一品之極,謂之貴。此等八議,或犯死罪非十惡者,並得議減,故經云:重親賢,敦故舊,尊賓貴,尚功能也。曹司之賤,焉得與奪者哉。 袒免上檀,上聲。下音問。袒免,凶服之至輕淺之別也。據禮,緦麻之外親戚,如有死喪,不可與凡例一同,故袒其偏,而加免于首也,故謂之袒免。 降姑降,下也。皇太后蔭及緦麻之親,今皇后只蔭及小功之親,是下蔭之等也。 宿得侍見謂宿昔曾得接遇帝王,又蒙帝王恩顧之久者。 言行謂賢人君子,凡出一言,凡行一事,則可為世之法也。 整訓齊,飭也。 蒞音利。訓臨也。 鹽梅古者,和羹用鹽梅,使其羹味好。取譬喻言賢人君子,佐輔帝王之道,使治道純備,猶如羹味得鹽梅也。故尚書說命篇云,昔高宗命傅說作相,曰:若濟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歲大旱,用汝作霖雨;若作和羹,用汝作鹽梅。 師範音范。法也。師者有道,忠信,智能,才辨,教導于人,故名師。師者,尊稱。範者,法也。言此師教導,使人模法之。楊雄云,師者,人之模範也。 斬將謂如韓信斬龍且(音雎),是名斬將之功。 搴旗上音愆。奪也。謂如韓信破趙,拔趙旗幟,而立漢赤幟,是名搴旗。 摧鋒上徂回切。摧猶挫也。謂戰敵陣,敵之剛鋒利刃皆為我之摧挫也。 率眾謂共凶徒惡眾,背叛王教,己能率化,而使皆歸順,若唐時魏博之眾叛,田興能使奉上命也。 寧濟一時若時之不安,或飢荒水旱,或寇盜疫蝗,己能出智力周濟一時之急,使長幼不至死傷之謂也。 太常旗名也。周禮,臣下能立大功,則書其事跡,銘其功德于太常旗之上,以引駕也。 恪克各切。謂勤也。謂在公勤廉,能幹其事,故名為恪居官次。 遠使絕域謂奉使四夷之國,經歷險難之事,若蘇武之謂也。 虞賓舜將國位禪讓于禹,禹封舜子商均,商均立於禹朝,是各虞賓。事出尚書。 有客周武克商,封微子于宋,為商後,得用其正色,故曰有客。事出毛詩。若今,以唐事言之也。 周後介公此乃後周也,在隋朝之前。周之歸隋,隋封于介國公爵,以繼周武之後,是為國賓也。 隋後酅公酅音攜。此乃隋後也。煬帝幸於江都不反,隋亡,入唐,封于酅國公爵,繼隋文之後,是為國賓也。

  卷第二名例

  降殺下所拜切。皇后蔭及小功,太子妃蔭及大功,此乃是其降殺也。降殺,謂尊蔭及遠,而卑蔭及近也。 武德唐年號也。 博愛博訓大。謂加役流本入死刑,至唐改為斷趾,到貞觀改為加役流,〔二一〕如此展轉漸輕,蓋是王者慈仁,大愛于萬民也。 軫真上聲。 向隅按漢書刑法志云,滿堂飲酒,一人向隅而泣,滿堂為之不樂。天下猶一堂也,苟有無辜犯法,貧民失所,天下為之不安也。 覃訓大。 祝網〔二二〕按史記,成湯出,見獵者張羅四面,祝曰:從天墜、地出,從四方來者,皆入吾網。湯曰:盡之矣。乃去其三面,改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者入吾網。諸侯聞之曰:湯德及禽獸矣。遂相率而歸之。 生禮死事〔二三〕按禮記云,父為士,子為大夫,父死,葬以士禮,祭以大夫之禮,是以生禮事死也。 媵音孕。送女從行謂之媵。古者,諸侯一娶九女,其一為嫡,其八為媵,皆鄰國之女也,隨大國之女往嫁諸侯,以廣繼嗣之謂也。 養素丘園按孟子云,吾善養吾浩然之氣也。浩然之氣,即中和之氣。後有賢士隱居丘園,有處士之清風,帝王聞之,遂下詔求之,任以官爵,其賢士不赴詔命,惟乞隱居,所贈之官爵雖不居位,亦同封爵之例,得蔭子孫。丘園者,按周易賁卦云,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說者謂,賁,飾也,謂賢者隱于山丘園林之內,上命詔求,委其束帛。戔戔,禮之多。束帛者,聘賢之禮也。 假版諸假版官者,即攝官也。假,猶借也。謂此等之身無正官,故權假借他官版,以令攝事,故名之曰假版官也。 耆年老而有德之稱。假版官得以贖,雖非耆舊年德,然關恩澤,故聽以贖。雨露謂赦文恩澤,同于雨露,救物焦枯。 赦按周禮有三赦之文,一赦老耄,一赦幼弱,一赦戇愚。謂此三等之人,識見淺劣,故赦放其罪。今之赦也,罪惡之重已下,笞十之輕,率皆原宥,即名為赦。 降降者,即赦之別文。赦則罪無輕重,降則減重就輕。 慮慮者,又與降同。然降自咸免,慮是奏免。赦、降、慮三者名殊,而義歸于赦。

  卷第三名例

  爵按周禮、禮記、儀禮,並無王爵之稱,唯有公、侯、伯、子、男,是為五等。然封地只三等,謂公五百里,侯與伯二百里,子、男一百里。不滿一百里者,是附庸之國,以屬于大國,以通天子。後至秦始皇併吞天下,總萬代之稱,故名曰皇帝,自此之後,諸侯始有王爵。今請降爵不盡者聽留,只是王爵降為公爵,公爵降為侯爵,侯爵降為伯爵,伯爵降為子爵,子爵降為男爵,此名降爵之例。 雜戶雜戶者,謂先代配隸,在諸司課役者。若今不刺面,配在將作監、太常院東西庫務者。 官戶官戶者,亦為先代配役及配隸相生者。此等之人,州縣無貫,唯屬本司,故曰雜戶、官戶。 秩直質切。秩滿,即任滿也。謂任官簿秩,年限當滿也。 當免當者,以官當罪。免者,免所居官。 除名者官爵盡除。官爵既除,故課役從本色也。 年載祀此三者皆異代記時之號。若唐虞已前謂之載,取歲事一新也;夏周已後謂之祀,取四時祀事一周也;秦漢而下謂之年,取新穀一熟也;都謂之歲,取日月一周天,而歲星十二年一周之意也。今律:稱年者,須計日而論;稱載者,取晬(祖對切)時為義。假如今年八月免所居官,至來年八月之後降先品一等敘。 矜哀念意也。 匝四時曰周且敘官之例,雖許周年,慮後人不曉周年之目,故律稱匝四時曰周,其意是取三百六十日為正。其除爵雖有餘罪不贖。爵者,割地之封功臣,使得世世傳授,子孫不絕。今犯罪國除,雖有餘罪,又焉可聽贖。 義同帶礪帶礪者,昔漢高祖封諸侯,與之約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礪,皆與卿等世世不絕共之。謂黃河如帶之小,泰山如礪石之平,皆不絕諸侯繼世世之子孫也。礪,磨刀石也。今國爵除削,在責之深,故不許其聽贖餘罪也。 差降上楚加切。差降者,猶等第而降也。若除名者比徒三年,免官者比徒二年,免所居官者比徒一年,如此論比,是名差降也。藏匿藏匿者,猶隱蔽也。 致資給謂供借宿食,或借財貨,使罪人藉資給而得逃亡也。 苦使謂因役而過日數,或過期限,或枉令教化,或獨任力役,如此之類苦使也。 附籍〔二四〕天下人民,皆著籍書,三年一度造訖申尚書省。只今俗為戶口帳也。 沿泝音素。皆謂逆水舟,即名為沿泝也。 阻難謂行程之內,或前後有兵寇,道路塞絕,若此之類皆名阻難。 已沐音木。洗雪之義也。謂犯死罪,家無兼丁,父母老疾,用人禮待,聽敕留侍,此名已沐殊恩。其敕之意,本安老疾,不在罪人,然會赦須原。流罪不原者,生殺之柄,人主得專,曹判之司,焉可同例。 甄異上音真。訓別也。 左降官〔二五〕帝者之旁,以賢居右,以威居左,是右為尊,左為卑。今官人犯罪降官者,皆名左降,又名為左遷,皆是黜其不賢之義也。 殯葬〔二六〕權葬謂之殯,定穴謂之葬。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 奔喪者〔二七〕謂子孫在遠,聞父母喪,奔歸本所,故謂之奔喪。今左降官及流人請欲奔喪,須聽敕旨。 糧餉下商量切。獻熟食曰餉。戍役上音庶。訓守。戍役者,即防邊之謂也。 鉗〔二八〕其廉切。以鐵束項謂之鉗。 局拘玉切。局者,職業所守之司也。 閹人上右兼切。男子犯法,割勢使守內,故謂之閹人。 闈音韋。宮門謂之闈。 擯必刃切。謂斥遠之也。 荒服〔二九〕按三禮云,王畿千里,四面各分距千里外,五百里曰侯服,侯服五百里外曰甸服,甸服五百里外曰男服,男服五百里外曰采服,采服五百里外曰衛服,衛服五百里外曰蠻服,蠻服五百里外曰夷服,夷服五百里外曰鎮服,鎮服五百里外曰藩服,藩服之外謂之荒服。荒者,取其恍惚,去王教極遠也。如以積筭之法,是七千里外謂之藩服,藩服之外又謂之荒服,是至遠之所也。 投竄取亂切。投竄者,皆擯斥使遠去也,慮染變正俗故也。按毛詩云,取彼譖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又尚書云,竄三苗于三危。是投竄皆是棄逐之名也。 中華中華者,中國也。親被王教,自屬中國,衣冠威儀,習俗孝悌,居身禮義,故謂之中華。非同遠夷狄之俗:被髮左衽,〔三0〕雕體文身之俗也。

  卷第四名例

  齠齔〔三一〕上音條。下音儭。男子八歲毀齒,謂之齔歲。女子七歲毀齒,謂之齠歲也。 三赦按周禮三赦之法,一曰赦幼弱,謂七歲者;二曰赦老耄,謂八、九十者;三曰赦戇愚,皆謂其識見淺劣者。聖人於此三等,哀其無知,故令赦宥也。 戇陟降切。愚也。 忿恨上扶問切。 準禮仍為不孝〔三二〕準禮,凡為人子者,冬溫夏清,昏定晨省,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居父母疾與喪,笑不至哂,怒不至詈,飲藥必先嘗之。今律雖矜其幼小而赦,反有毆詈父母者,為不孝也。清,七正切。省,息井切。哂,失忍切。〔三三〕 悼逃到切。謂幼小而可悲也。 矛上音謀。下音朔。皆兵刃器仗也。 旌旗析羽為旌,交龍為旗。 幡幟音翅。小幅為幡。表赤謂之幟。 糾告糾謂舉覺也。 饋音匱。以食獻,謂之饋。 誅夷誅者罪連一宗,夷者殺及九族。 污其室上音烏。毀其所居也。犯反逆罪者,必污毀其居,蓋欲絕其惡類也。 孳生謂畜產蕃息,若展轉出舉而獲利者非。則蕃息孳生之類也。 碾磑上尼彥切。下五對切。碾,磨上轉石也。磑,磨下定石也。 邸店〔三四〕上音抵。收藏貨物謂之邸。賣之處謂之店也。 蠲圭淵切。訓除去。 駝徒阿切。 懸平上音玄。謂將贓物評正定罪也。 宏綱略舉宏綱者,謂不能一一盡說,聊備舉其大概也。 不首自言其罪謂之首。 甲弩附身謂之甲。甲者介也,取其堅介,以防刃也。弩,以蹶張謂之弩,其矢鉅,中且深也。蹶音厥。中,竹中切。〔三五〕 矛上音牟。三脊鏘也,戟之類也。 天文星運之局也,能預知禍福,慮學者非其人則以妖妄惑眾,故禁之也。 兵書若孫子、吳子、太白陰經也。 昧爽按禮記,昧爽而朝。謂辨色之時也。名為昧,為是絕漏之前,五鼓之末。今赦書發于此時,故用此時已前乃許原赦。嫡庶按禮,諸侯一娶九女,其一為正妻,八為媵。正妻生子為嫡子,嫡子之子為嫡孫;其媵生子為庶子。 傳襲封爵之例:維父死以嫡繼;無嫡子,以嫡孫;無嫡孫,立同母弟;無同母弟,立庶,立庶須以長。如此,是為傳襲爵位。 昭穆上本如字,以漢明帝諱,改音韶。古者立廟,以一為太祖,太祖之左為昭位,右為穆位。如是言之,子在左,孫在右。禮云,君子抱孫不抱子,蓋孫可以為皇父尸,子不可以為皇父尸。如左右相對,是名昭穆。〔三六〕 復除〔三七〕復除者,復戶,除役。謂有戶籍,曾於國有功,奉敕旨不應課役,是名復除。 太原太原者,地名也。唐高祖於太原起義,以是給復終身。終身者,即是與唐高祖同時人也,故終身給復,免其課役。 沒落謂中華人沒落蕃中。 投化謂外蕃人投歸王化也。 放賤為良謂赦贓奴婢為良人也。如此等,並在給復之限。 貿莫澇切。以物易財謂貿。 借貸謂監臨主守自假官物。 借貣〔三八〕下音特。謂監臨主守將官物與人也。

  卷第五名例

  劾音亥。鞫問罪人謂之劾。 為首萌兆,獨端緒也。 免辜音孤。謂罪也。 首捕謂捉同犯罪者,而又自言己罪。 刑戮音六。訓殺也。 長官〔三九〕張兩切。 為首〔四0〕義見前解。 第二從第三從第四從〔四一〕以謂長官為首,下乃分為第四等為從科罪。 從正上如字。 關戍下音庶。謂邊界守也。關戍者,即守關之長也;關丞,守關第二等官也;關令,守關第三等官也。 見〔四二〕賢變反。 挾私〔四三〕上音協。謂懷私情而曲斷其事也。 案省〔四四〕先井切。謂先察所奏之案也。 下從〔四五〕子用切。 駮正上兵角切。謂以義駮難,降使改正也。難,乃旦切。〔四六〕 省審〔四七〕上先井切。訓察也。 尚書省生梗切。漢以禁中為省中。 ?垣〔四八〕上楚限切。下音員。牆也。謂將鋤?平垣牆也。 塹柵謂掘地為長坑,上鋪蒺藜,名之為塹。謂編木以防往來者,名之為柵。 當被〔四九〕上當浪切。 鞫問居六切。謂推勘問罪,名之為鞫。 見賢變切。 官當〔五0〕謂官折罪也。為折上于偽切。 旱澇郎到切。久不雨為旱。大水泛溢為澇。

  卷第六名例

  貿易上音茂。貿易官物,謂以私物博換官物也。 擅賦上音善。謂自專賦斂。賦者,依本稅額出也;斂者,是非常稅額外出也。然斂雖離額外,亦就本額上刻折。此賦斂之物,並奉敕旨,非主守官司得自專為也。 擿語上音惕。擿語者,隱語也。謂隱語與罪人言,令其逃避,以免追攝也。 隸屬上音利。隸屬司農者,謂前代配役及配隸相生者,其人州縣本無戶貫,姓名權屬司農卿司屬收管,以書其姓名之案為隸屬,以此名為官戶也。 取良人上音娶。為婚良人女為妻也。 化外人同類相犯此謂蕃夷之國,同其風俗,習性一類,若是相犯,即從他俗之法斷之。異類相犯〔五一〕此謂東夷之人與西戎之人相犯,兩種之人,習俗既異;夷戎之法,各又不等。不可以其一種之法斷罪,遂以中華之政決之。此物皆為去王化遼遠,各有君長之故,聖人但撫之教外,不以中華強之不能也,故許聽其俗。 高麗音離。東海之國,其地多產珠璣,漢時始通中國。 百濟西海之國,其地多產名布、魚鹽、百藥之物,秦時始通中國。 左傳注云元妃〔五二〕昔者,孔子約魯國史記而修春秋經,為一萬八千說,紀十二公之事,其文秘奧難曉,有左丘明為傳以解經義,故稱左傳者,即左丘明傳解春秋之經也。又,至晉時,杜預注者,解經、傳之文也。元訓大。妃訓匹。其以禮義為大配匹者,是名元妃也。元妃者,〔五三〕即嫡夫人也。嫡音適,訓正。夫訓扶。能以禮義扶正夫,故謂之夫人也。 別之上卑列切。 譯人上音亦。譯人能作夷語,以傳道夷戎之語。 廄庫上音救。養馬謂之廄。藏貨謂之庫。 主帥謂主領衛士之長為主帥。

  卷第七衛禁

  太廟按禮,天子有七廟,高祖之廟謂之太廟。〔五四〕太訓大。廟訓貌。謂高祖之神主在其中,于禮惟恭則無罪。然自餘昭穆之廟,例同太廟之制也。 山陵者皇帝之墳稱為山陵。秦時稱為山,義取高大如山,不愆不崩也。陵者,大阜為陵,又更高大如山,故漢時變秦之言為陵。故後世通以天子之墓為山陵。 兆域卜得吉地為兆,周圍于兆者為塋。域者,塋之外垣也。塋音營。 太社按禮,天子之社為太社,諸侯之社為國社,謂之民社。社者,五土之神。天子為百神之主,故立社在庫門閾之內。左立祖廟,右立社廟。 踰閾謂過門限也。 監當上如字。當,當浪切。闢仗上皮亦切。訓開也。 搜人上疏鳩切。謂駕幸未至,而先使人搜索靜闢,以備不虞也。 擅配隸〔五五〕猶配役也。謂此衛士已當番直衛,其掌衛士之長官輒改此人名目,于別處配隸役使者,亦得杖一百罪。 合符解于司門式。 不勘謂將門符兩函對合,謂之勘。同,謂之勘合;不同,謂之不合也。 燃炬〔五六〕上音然。下音巨。束薪把火謂之炬。 下鍵巨展切。由鑰管牡謂之鑰。 牝音臏。凡四足而牸者曰牝,四足而牯者曰牡。如是為言,是有穴而可受入者亦為牝,堪入穴者亦為牡也。今之鎖管為牝,是以穴而可受入也;以鎖鍵為牡,是堪以入穴者名為鍵也。以能開鎖之匙名之為鑰也。牸,〔五七〕音字。獸之能生子者,名之為牸也。 唐突下他沒切。

  卷第八衛禁

  瞎一目上黑八切。 溝瀆上音勾。下音毒。瀉水為溝。又云,穴為竇。今云從溝瀆而出者,于義不穩。何者?且通澗者名溪,大于溪者名江,大于江者名河,大于河者名瀆,大于瀆者名海。今律稱越州城者徒一年,從溝瀆出者罪同,謂從瀉水之溝而出與越城罪一同。今書為瀆者,未有能架瀆為城。故從竇以言之,于義稍當。竇,〔五八〕音豆。齎子友切。訓執也。 關主者〔五九〕設關以隔限華夷,要察姦偽,故行者皆以公文。秦、漢之時,皆用符傳。若不由符傳公文,是名為私度。秦漢之時法尤重,今之止徒一年。若以姦偽而過之者,罪不止于此也。與沿邊之關文不同。 關塞音賽。謂邊防之地也。 罪譴詰戰切。譴訓責,詈也。 犛牛尾上音毛。其尾可以為旗幡之飾也。 姦如字。謂密探之人為姦人。 外姦〔六0〕即是番人密探中國事情,故名外姦。 內姦〔六一〕此又是中國人密探番中事者,故名內姦也。即今俗謂細作人。 行間諜音牒。按孫武子兵法,兩軍相對,必使人密探營陣之虛實,又行反間鬥諜之法,〔六二〕使其軍既心稽猜貳,故名為行間諜。故密探之人,不必位事,或可行間諜者,即行之也。 五卒為旅按周禮小司徒職,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號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 烽燧上音風。謂緣邊諸處,置烽候望,如見有非常者,即放之,使國中知而預為之備也。烽者,火也。並于要接邊兆之地高處置烽,若日中有非常,即放煙;夜中非常,即放火。前烽既發,後烽即答之。相去遠近及烽之多少,亦見職方之式也。 烽燧音遂。皆火也。義與前同。

  卷第九職制

  典憲訓法則也。 負殿丁練切。有過曾經批罰,謂之負殿。 大祀按禮,王者為百神主,故冬至于北郊圓丘以祭天,夏至于南郊方丘以祭地,又四季祭宗廟。 神州即崑崙山也。故名為大祭也。 車駕自行帝王親行之車駕,又為乘輿,蓋不敢指斤故也。 三公王者必立三公,名之曰太師、太傅、太保。又有三孤:少師、少傅、少保。此是三公之號。 受誓謂未行祭祀,先申儆戒也。自太子、諸王皆受誓,故曰庫門戒百官,宗廟戒百姓,是此之謂也。不周悉謂事不仔細也。 牲牢玉帛上音生。凡牛、羊、豕,此等皆擇純色,謂之全,全者為牲。遂養之于滌官,三月,然後始用,破而生獻,謂之牢。祭有用玉與帛,謂之玉帛也。〔六三〕 蒼璧蒼訓青。青玉為之,其形圓而象天。 璜琮〔六四〕音叢。黃玉為之,其形方以象地。 五方按周禮,以青圭禮東,赤琮禮南,以白璧禮西,以玄璜禮北。琮音叢。圭曰琮。〔六五〕 先農〔六六〕祭先教民種穀者,名為先農也。 司中司命天星主管生民之命,故祭之。山海能興雲雨以潤百穀,故祭之。此等備在禮記之文。 怠慢莫晏切。墮也。 喧鬧上許元切。下奴教切。 禘音帝。祭名也。春秋傳曰,吉禘于莊公是也。 慘七感切。 紼音弗。喪車引索也。今宗廟吉祭,則禁慘苦。自天地社稷之祭,雖越喪車從事,亦聽也。 合和上音閤。下音胡臥切。 遲駛訓疾,速也。 漬曾賜切。 飯齊音劑。按周禮,食齊視春時,食宜溫也;羹齊視夏時,羹宜熱也;醬齊視秋時,醬宜涼也;飲齊視冬時,飲宜寒也。 授立不跪有訟于立者。 授坐不立有不恭于坐者。此等皆為將物與人也。 輅車上音路。王者之車謂之輅,則金輅、玉輅、〔六七〕木輅、革輅之類也。 輦以人牽之名曰輦。 鸞和在車謂之鸞,在馬謂之和,皆鈴也。 駭下楷切。驚也。 璿璣上音旋。下音機。其形圓,外列二十四化與日月五星行道,其轉者名璣,其衡名簫,橫覷其直指之處,預推五行逆順也。

  卷第十職制

  複音福。謂重名也。 事非一緒〔六八〕諸事非一端也。 言原謂言議其犯而放之也。 勿原謂不原,議而不放也。 昊天莫報春為昊天,秋為旻天。〔六九〕天色玄冥也。按毛詩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說者謂,孝子思念父母也。且父母生我之身,甚是勞苦劬病,我今欲報之德,其父母已先死亡,雖報之不能得,猶仰望上天玄昊,其天極高也。 荼毒上音途。荼味極苦,名為荼毒。今言遭喪者,其苦痛極于荼味之苦毒也。 婦人以夫為天春秋傳,雍糾之妻問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者子之天,夫者婦之天;一而不可比者,父也。 樗蒲上抽居切。今名打馬也。 雙陸今名選采也。 棋今名圍棋也。 斬縗父服也。 齊縗〔七0〕上音咨。母服也。 偯〔七一〕音倚。哭聲之回曲也。 降殺下所戒切。猶降等也。 辟琴瑟上皮亦切。訓除去也。謂有大功之喪者,則去其琴瑟,以助哀也。 玷都念切。玉缺謂之玷。 懲誡上音呈。猶勸戒也。 戍音庶。訓守也。踐祚上音賤。訓履也。主人之位也。皇帝登寶位,亦名踐祚。 加元服〔七二〕首飾也。

  卷第十一職制

  導德導訓引。謂將此德義,引納人民之為善也。民知為善之樂,即謂之善政;善政既成,則不加刑戮而民自無犯也。 齊禮謂能使在下者齊知禮讓。 移風易俗謂此邦之民,舊多薄惡,今之長吏,能舉善薦賢,教勸孝悌,寬免課役,誘導農桑,使上下各安于禮讓,如此之用,是能移換昔日之風,變易如此之俗也,故云移風易俗也。 崇飾猶增修也。 政跡即前所謂導德齊禮,移風易俗之謂也。 冠婚上音貫。按禮,男子年十五,即加冠于首,故謂之冠。若天子,即十二歲;不名之冠,即云加元服。 殯殮權葬謂之殯。著服,謂之小殮;入柩,謂之大殮。 饋餉謂將物與人也。 縞紵上音浩。白也。

  卷第十二戶婚

  黔庶上其廉切。訓黑。秦喚為黔首。庶訓眾也。黔庶,即萬民也。 丁黃〔七三〕按禮,壯為丁,幼為黃,衰為老。說者謂,老之與幼,膚髮皆黃色,氣力尚劣,故不任用,只是而捨之,故三歲為黃色。 鰥〔七四〕姑頒切。老而無妻,謂之鰥。 寡〔七五〕老而無夫,謂之寡。 孤〔七六〕幼而無父,謂之孤。 獨〔七七〕老而無子,謂之獨。 乳哺謂乳養也。 蠲免上精淵切。訓除也。 覬望〔七八〕上利幾切。猶幸望也。 埋瘞〔七九〕于意切。訓掩也。埋掩,猶埋葬也。 鬻音欲。賣易也。 畝音母。田頃數也。 狹鄉樂遷謂民不樂居舊業,而遷移他所也。

  卷第十三戶婚

  畝音母。按周禮云,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一里,為田百畝,一夫治之也。 墾闢上古很切。下皮亦切。田作耕開破也。 貿莫侯切。猶易也。 闌圈養獸闌也。 沃塉上音屋。下音疾。猶肥薄也。 廣袤音茂。凡橫闊曰廣,斜長曰袤。 窀穸上音屯。下音夕。掘地近棺,為窀穸之所也。 屍柩上音尸。下音救。屍,死人身也。柩,盛尸棺也。柩訓久,入而久不出,謂之柩也。 澇郎到切。謂大水為澇。 雹必角切。春夏暴下如雞子者,名曰雹。 霖霪久雨而水大,名霖霪也。 霣音殞。訓落也。 螟食苗心者為螟。 螽食苗根者為螽。 蝥音牟。食苗葉者為蝥。 蠈音賊。食苗節者為蠈。 疇直由切。田畔為疇。 蕪即大荒也。凡損小謂之荒,損大謂之蕪也。 合受不授上受是承受。下授是與人。謂民年二十以上,合受一夫之田,而里正乃不授。 應還不收謂此二十以上,受一夫之田,歸名下耕佃,至六十衰老,卻將所耕佃還官。應還而里正不收,得罪與應受不授之犯同也。 復除解于前。義與上同。 絁音詩。絲紵兼織為絁。 庶孽魚列反。庶子謂之庶孽。 愜兩意相甘為愜。 日見於甲謂日出於東,象夫也。 月見于庚謂月出於西,象婦也。日之與月,陰陽相對;夫之與婦,男女相齊也。此皆取陰陽位正,方可為夫婦,如不正則以姦論。 中饋〔八0〕求位切。婦人獻熟食于舅姑,謂之中饋也。 秦晉秦、晉是兩國名。秦與晉世相通婚,多得禮之中,故後人美之,為婚姻相當者猶秦國之女,嫁與晉國也,得匹敵之正也。故曰秦晉也。 黷訓亂也。 顛倒冠履〔八一〕古人云,履雖新,不可加之于首;冠雖弊,不可踐之于足。猶有美色,不可令之為妻也。〔八二〕以妻為妾,以妾為妻,是為紊亂禮經也。 紊音問。大亂謂之紊。 媵音孕。非嫡妻也。 再醮妻母以女事人,謂之再醮也。〔八三〕 囹圄上音靈。下音語。獄名也。

  卷第十四戶婚

  受姓命氏古者,因官受姓名,能養馬者為司馬,若掌倉有功為倉氏,若封于唐謂之唐氏,居于范邑即為范氏。如此之類稍多,不可概舉也。 寖子鴆切。寖遠,〔八四〕猶久遠也。 魯國名。 衛國名。此二國並在文王之昭位也。凡國名。 蔣國名。此二國並在武王之穆位也。已上四國,並為周同姬姓,後代更不姓姬,卻從本國為姓,即姓魯、姓衛、姓凡、姓蔣之類也。 蓍龜上音詩。揲蓍布卦謂之筮,灼龜謂之卜。 門閥〔八五〕音伐。門閥,猶世伐也。伉儷猶配耦也。 七出戴禮云,婦有七出、三不去:不順父母出,無子出,淫出,妒出,有惡疾出,口多言出,竊盜出。解云,不順父母為逆德,無子為絕嗣,淫為亂族,妒為亂家,惡疾不可供粢盛,多言亂親,竊盜反義。三不去:有所受無所歸不去,曾經三年喪不去,前貧後富不去。粢盛,〔八六〕上滋,下成。謂祭時獻飯齊(音茲),謂之粢盛。 泆音逸。妒都路切。 不踰閾音域。踰訓過。謂女迎送兄弟,尚不過閾。閾,猶門限也。禮云,婦人送客不踰閾。 蹔音暫。 義方春秋傳曰,教子以義方。義方,猶正道。按禮,女欲出嫁,其母戒之曰:善事舅姑,無不睦親族。今母知女擅去,不能教戒,又許其改嫁,豈得無罪乎? 耦〔八七〕妃配也。 色類同〔八八〕良人娶良人女,部曲娶部曲女,此等名色類同。〔八九〕 不舉樂〔九0〕禮云,嫁女之家不息燭,思離親也。娶婦之家不舉樂,思嗣親也。

  卷第十五廄庫

  遊牝音臏。謂三月春分時放畜,使相配,令牝牡相會以生駒犢也。 飼音似。 廄音救。養馬舍也。 羖音古。羊無角者,名為羖。 馱唐佐切。以牛馬載物為馱。 犧牲上音羲。下音生。堪祭用者,名為犧牲。 犢音毒。牛子名犢。馬子名駒。 在滌音笛。養犧牲之官,謂之滌官。 捶扑猶打也。 踠跌上於院切。下徒結切。踠跌,猶打傷也。 觝齧上都里切。觸也,咬也。 突陀沒切。衝也。 蹋徒合切。踏也。 ?幟上卑遙切。下昌世切。謂使知防也。若牲能害人,則先截兩角;狗能害人,則先截兩耳。如此名為?幟。?幟,識認也。 絆音半。猶繫也。 噬音誓。猶齧也。本主別之。此謂上截兩耳,使人知此狗善咬人也。 羈絆上音箕。猶繫絆也。庸賃女禁切。庸,直也。賃,稅也。上下卷音義同。 償音常。還其本價謂之償。 庫藏〔九一〕青浪切。蓄貨物謂之藏。 鹵簿鹵簿,樂人為隊行也。今駕前有流沙隊,有鹵簿隊,皆執樂以從行也。 氈褥上音旃。下音褥。自貸音代。訓借。謂監臨之官自借官物也。若音特,訓與,謂監臨之官私將官物貸與人。 曝敘上薄報切。謂也。濕物用曝,乾物用敘。濕物不曝則爛,乾物不敘則脆。 貯丁呂切。 燥音掃。乾也。 逗音豆。謂稽留也。 僦音就。賃也。 稱量力襄切。斛謂之量也。

  卷第十六擅興

  魚符符,信也。謂鑄銅魚於符之上,然後分離為兩函,左者收於內,右者付所守之地。如以敕旨發兵,則使者執內之左邊,以來勘所守之地右邊,其文同,其形合,其驗是真敕旨也。其文不同,其形不合,則執其來使以聞上。至如長短、麟虎之類,具在下式。 介冑介者,甲也。禮云,介者不拜。又云,一坐再至。此皆為甲冑之士,不令備禮也。凡在首為冑,在身為甲,在臂為鎧。 有進無退〔九二〕孫武子云,兵者凶器,戰者危事,將者死官,戰場者立屍之地。如此之倫,是有進無退。 將大集〔九三〕謂民以教兵也。 校閱猶揀擇習熟也。 春蒐音搜。蒐者,春獵名也。春時搜索,獸之有孕者則放之。 夏苗夏獵名也。謂夏時獵獸之為苗害者。 秋獮音鮮。秋獵名也。獮訓殺。謂秋主殺物,當時獵,盡殺更無揀擇也。 冬狩音獸。冬獵名也。謂當冬藏之時,但是獸,皆可獵取。然此四時皆因農務之閑。 掩覆敗者謂被賊傾覆損敗也。 戍主音庶。謂屯兵守于要害之處,主守者名為戍主。 留守音獸。謂守土之臣,謂之狩也。狩,即獸守。 警謂日夜行處,警覺賊之來否。 軍壘牆名為壘。謂兩面相對,各安營寨壘壁,以相視候。 旟〔九四〕弋於切。周禮,鳥隼為旟。 旞〔九五〕似醉切。周禮,全羽為旞。 旐〔九六〕音兆。周禮,龜蛇為旐。 旄〔九七〕莫刀切。旄牛尾也。舞者持。 旌〔九八〕子盈切。周禮,析羽為旌。 旃〔九九〕之延切。周禮云,通帛為旃。 旗旄〔一00〕音毛。按周禮云,交龍為旗,通帛為旃,龜蛇為旐,全羽為旞,析羽為旌,鳥隼為旟,竿首皆注旄也。又,左傳云,師之耳目,在乎旗鼓。又,毛詩云,孑孑(音結)干旄。 來降戶江切。歸伏謂之降。 推避〔一0一〕上吐回切。 推對上音吹。 一藝音義。伎能謂之藝。〔一0二〕 窮覈〔一0三〕下革切。考問謂之窮覈。 戎仗謂之戎仗。〔一0四〕 儀仗以此仗為威儀,短者刀,長者楯之用,謂之儀仗。 鹵簿見前解。 戟下音朔。今州郡列小旗幡者,名為戟。 糧貯收藏謂之貯。 繕音善。修補謂之繕。 刀楯短者為刀,長者為楯。 短矛長者為戈,短者為矛。 具裝〔一0五〕今名掩心也。 旌旗幡幟赤旗謂之幟。已上旌旗幡幟,義見上解。 崩澈直列切。自高而墜謂崩。盡謂之澈。

  卷第十七賊盜

  人君與天地合德按周易乾卦文言,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說者謂,天地以覆載為德,大人以恩育為德;日月以照臨為明,大人以聰察為明。 上祗寶命祗訓恭。謂王者恭受上天寶有四海之命。 下臨率土既受上天寶有四海之命,即普天之下皆是王土,率土之濱皆是王臣。濱,〔一0六〕音賓。水盡為濱。 狡豎小奴名豎。今謀反及大逆,此等蓋是狂惑小豎之徒,不知有上天寶命之重故也。 將而必誅將有此興狂之心者,必誅也。 已汩下音骨。訓亂也。 背誕訓詐也。 拱迫〔一0七〕上居勇切。謂遮攔使不得逃竄故也。 為質謂將無罪之人身者有罪之人身者為質。〔一0八〕 當有罪上丁亮切。〔一0九〕 在法不可同天〔一一0〕禮記云,父母之讎不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 枕戈上執任切。謂父母之讎,思報其讎,至於寢睡尚枕戈器,以圖復殺。又,禮記云,兄弟之讎不反兵,謂遇見讎者,不可更反取兵也。如此言之,是戈兵常在身也。 舉劾下音亥。勘問謂之劾。 金科即法書也。 比附上音脾。謂比近不告,部曲、奴婢即與子孫同罪。 僥倖謂本合有罪,而今不罰,幸而免戮,謂之僥倖。

  卷第十八賊盜

  孔竅苦弔反。 梯轡音秘。登高用梯。乘馬用轡。 不糾音糾。訓舉也。 究悉〔一一一〕悉,謂盡識也。左道邪之道謂之左道。〔一一二〕鄭玄注云,左道謂巫蠱之屬,以非正道,故謂之左道。巫蠱者,〔一一三〕怪惑之名。則毒藥害人,行符厭俗為魅,令人蠱惑,夭年伐性。當是漢時,武帝末年,上已年老,淫惑鬼神,崇信巫術,江充因而行詐,先於太子宮埋桐人,告上云:宮有蠱氣,上使江充取之,果得桐人,帝不知太子冤,心謂江充之實,即詔丞相劉屈氂發三輔兵討之,太子出奔湖關自經,即巫蠱事。 造合音閤。 貓鬼下本鬼字,於義不通。今轉而音卉,草也。貓即班貓,蟲毒也。卉,野葛之類,草毒也。 里閈音汗。里巷之門行謂之閈。 諳委上為含反。 鴆直禁反。鳥名也。此鳥能食蛇,故聚諸毒在其身,如將此鳥之翅攪酒,飲此酒者必死,故名此酒為鴆漿。 冶葛上音也。即殞葛。謂人喫此葛必死,故名殞葛。 憎惡祝詛注助反。 死屍音尸。 形骸雄諧反。 髡髮上音坤。 祅書祅言皆音妖。怪異不常之書,謂之祅書。欺罔姦邪之言,謂之祅言。若祅書祅言,預占國家興廢,此為涉於不順也。 休咎音臼。善祥謂之休。凶惡謂之咎。 詭說上音鬼。怪異之說,謂之詭說。 長其上知兩反。

  卷第十九賊盜

  大祀〔一一四〕義見先解。 饌呈上音撰。熟食謂之饌。獻神謂之呈。 釜甑上音父。下精去聲。 刀匕下音比。舉肉刺也。 脯脩上音甫。肉之乾者,謂之脯。將脯捨而加薑、桂,謂之脩。〔一一五〕 盤盂大者名盤。小者名盂。 御寶即符、印也。然有八寶之別,具于下式。 衾茵上音欽。下音因。被謂之衾,坐謂之茵也。 氈褥上音旃。下音辱。臥謂之氈,行謂之褥。 部分下扶問反。 麟符仁獸也。屬土,其形如牛,腹黃色,一角,端有肉。以京師在四方之中,故為麟符。制見前義。 青龍在京城東面郡國即為青龍,於符上名龍符也。 騶虞〔一一六〕上音鄒。白虎黑文謂騶虞。在京城西面郡國為騶虞,於符上名為虎符也。 朱雀鳥也。在京城南面郡國即為朱雀,於符上名為雀符也。 玄武龜也。在京城北面郡國為玄武,於符上名為龜符也。 節符之類也。周用金鑄,澤國即鑄龍,山國即鑄虎,土國即鑄人,是名為節也。 皇華詩篇名。遣於使臣,即歌此詩以遣之也。 輶軒上音由。使者乘之,即輕車也。 殊俗化外也。 旌節按周禮,析羽為旌。奉使者執以為信也。 葬者藏也義出禮記。陵義見前解。 芟刈上音衫。下音義。芟刈,謂砍伐也。 威脅虛業反。威稜,即威之極也。不可作神威解,於義不通也。 迷謬〔一一七〕米幼反。 穿窬穿窬,?(音礦)牆壁、井地道入者,名為穿窬。 詭譎上音鬼。下音決。不正謂之詭譎也。

  卷第二十賊盜

  等差下初加反。猶次第也。 貿易上音茂。猶博換也。 誑誘〔一一八〕上古況切。下音酉。惑亂謂之誑,作言相引謂之誘。 未啻〔一一九〕物與價等謂之啻。 屢犯猶頻犯也。 明憲即明法也。 悛心上且緣反。〔一二0〕悛,改惡從善謂之悛。 怙終上音戶。怙訓持。謂其心專即倚持行盜也。尚書云,怙終賊刑。 用懲音呈。訓戒也。 馱載上他臥反。 闌圈建絹反。養畜閑也。 長官長官者,即縣官也。縣官之職本親民,當傳宣天子禮樂之風,導別風俗,取善政,就所部肅清。今不能然,以長官為首,佐職為從。

  卷第二十一鬥訟

  撮挽上宗括切。下音晚。 扼喉上乙革反。 眇一目上弭沼反。 髡截上音坤。 蝕〔一二一〕音食。蟲毒也。 ?祖管反。戈下者名?。 殳戟上音殊。長者名戟,短者名殳。 欺紿音殆。訓詐也。 瞎許?切。蹉千何反。 痼音固。 忿競上扶問反。忿,怒也。競,爭也。 僵仆上音薑。下芳遇切。仰謂之僵,伏謂之仆。 徽纆按周易,徽纆,黑繩也。今但依繩取義,不拘徽纆之文。 殺所界反。猶降也。 為于偽反。

  卷第二十二鬥訟

  拒捍上音巨。下音旱。猶抵敵也。 賤隸下羊至反。〔一二二〕 部曲奴婢客女隨身此等律有明文,加減並不同良人之例。然時人多不辨此等之目。若依古制,即古者以贓沒為奴婢,故有官、私奴婢之限,荀子云臧獲,即奴婢也,此等並同畜產。自幼無歸,投身衣飯,其主以奴畜之,及其長成,因娶妻,此等之人,隨主屬貫,又別無戶籍,若此之類,名為部曲。婢經放為良,並出妻者,名為客女。二面斷約年月,賃人指使,為隨身。 犯〔一二三〕上音愆。訓過也。貳心貳心,即姦心也。謂奴姦主斬之,而過失傷主者絞。 正服義服正服,謂五服內之親也。義服,謂若服外之親也,若妾為妻黨服之類也,此等並是以義制服也。 妻之言齊〔一二四〕按周禮云,妻者,敵體齊眉謂之妻。〔一二五〕故律:妻為齊,謂與夫義齊。若有毆妻,以卑故減,至死以凡人論。若妻毆夫,以尊故加。 更相急難下乃旦反。謂兄弟至親,如急難即更相救也,護也。 彎弧下音胡。弓也。按孟子云,越人之兄,彎弧射其弟,其弟即號泣而求救;他人射之,即握而與鬥。何故也?兄弟至親也,義不至是;他人至疏也,故可相拒。 孀居上音霜。婦人寡居,謂之孀居。嫂叔按禮云,嫂叔不通問。謂隔宿不問安否。又云,嫂叔不親授。謂嫂將物與叔,即宜置物于地,令其自取。如此之制,皆欲遠別嫌疑故也。 遠別上于願反。下逋列反。

  卷第二十三鬥訟

  改醮婦人再嫁,謂之改醮。 攜子上奚夷反。 立廟服周立廟,謂立攜子家廟。服周,謂子為繼父服周親之服也。此惟據繼父生文。 服膺〔一二六〕古者,顏子事孔子,得一善言,則拳拳服膺。說者謂,膺,胸也。如今習儒業者,即謂之服膺。至如他學,不在服膺之限。 函杖上音含。訓容。按禮記,設席之制,謂講學之席間,相去可容一杖之地,使教學者將杖于此所容之地,指畫經義為講說之。 僵仆仰曰僵,伏曰仆。 忽遽猶急速也。 為經上于偽反。 瞋恨〔一二七〕上音嗔。訓怨也。 死不吊者三謂畏、壓、溺,此三者雖至于死,皆非本情,故于禮不吊。 嬉戲上音希。 合藥上音閤。 父為子天事出春秋傳。義見前解。 有隱無犯按周禮云,事親有隱而無犯。〔一二八〕謂隱親之過惡,但可諫諍,無令陷于非僻。若不諫而犯之者,是為不孝。 顧復謂生子之時,母以劬勞之恩,顧厚于子,至子長,或以孝養之心,恭復其母,是名顧復。 心喪按禮,古者尊無二上。謂父在為母服周,又妾子喪所生之母服周。然周期之外,不可便同無服,凶服雖去,于心猶有喪制,謂不視樂,不居寢,不飲酒食肉,不參預吉席,但得釋此凶服而已。又,諸弟子喪孔子,若喪父而無服,是師者亦有心喪之例也。

  卷第二十四鬥訟

  女君按禮,諸侯之嫡妻,謂之女君,即今封國夫人是也。郡、縣、鄉君等,〔一二九〕並同號女君。降此之外,不在女君之目。 七十二膳二膳,謂食有副者。夫人年至五十,血氣方衰,至于七十,衰之極也,故于饑飽不常。孝子之心,慮供有闕,故每食常留副貳,以備非時之求也。 八十常珍又至于八十,每食之物,常有珍脩。蓋謂其氣與血俱不可恃,惟以珍脩補助衰老,故食常珍。 至于九十飲食不離寢室〔一三0〕謂其飲食之物,常在左右。食之美者,謂之珍。貧窶其矩反。貧之極,謂之窶。 弊〔一三一〕音敝。訓敗惡也。 訴音素。謂告也。 投匿隱投文牒,密告人罪,謂之投匿名書。 旌表非析羽之旌也。此投匿名書者,或用物表其書,使人因表得書,故名旌表。 欺詭古委反。訓詐。謂焚棄名之書,蓋欲斷絕欺詐之俗也。 冀塞〔一三二〕上幾志反。訓欲也。 杜姦上訓絕。 釁深〔一三三〕上許慎反。釁,塞也。 夷族訓殺。謂反逆者,罪及宗族。 律為姦言訓縱。放也。〔一三四〕 酷枯沃反。訓毒。 其族之戒〔一三五〕 同伍〔一三六〕今五為比,十家為聯;五人為伍,十人為聯;四宮為族,八宮為聯。今律稱同伍,即此謂。蓋古今受地僑居不同,即今之四鄰為同伍也。 比伍為告訓近。為以類相並,為之比。 糾彈訓舉察。

  卷第二十五詐偽

  八寶天子所守之印有八,故名為八寶也。 神寶謂自祖宗以下,得國以後,但傳而寶之,無所施用,以貴命之極,故號神寶。 受命寶謂受天貴命,登位守國,故曰受命寶。唯封禪即用之,餘無施用。 封禪音善。按禮,天子尊貴之極,無所降屈,故上事天,下禮地,以教萬民之和順也。封者,積土為泰山上,謂之封。凡欲祭天,先封泰山,以告天也。蓋因高而高之也。未登封時,先禪梁父之地而祭之。禪者,去草為禪。為壇于禪之內,以祭地祗也。當封禪者,即用受命寶印之。梁父,〔一三七〕音甫,泰山之下小山名也。 皇帝行寶此寶惟報王公及詔書始用之。 皇帝之寶此寶惟王公以下有喪凶災沴之事,皇帝詔書以慰勞,則用之。上勞,老報反。〔一三八〕吊死喪謂之吊慰,吊災謂之勞。下慰勞蕃國同。 皇帝信寶詔王公以下赴闕則用。〔一三九〕此乃皇帝三寶也。 天子行寶天子之寶天子信寶〔一四0〕並與上同,惟施蕃國也。皆玉為之。 機槍作機槍以捕猛獸,即今人謂之暗弩也。至于前人死傷者,並以鬥殺傷論。 詐陷王渰反。〔一四一〕謂姦詐諂曲,故使人陷機阱也。 免難〔一四二〕乃旦反。 譯人上音易。能通蠻夷言,為譯人。

  卷第二十六雜律

  釐務〔一四三〕上音離。訓治也。 勾合〔一四四〕音閤。 唐突徒忽反。 驚駭〔一四五〕侯解反。 不者〔一四六〕上音弗。 標幟義與前同。謂使行人知此處有坑阱者。周禮冥氏,掌為阱獲,以攻猛獸。知阱、獲皆是捕獸之器也。坑以捕虎,穿地作坑,又設機于上,防其躍而出也。阱以捕小獸,穿地為深坑,入不能出,其上不設機也。阱,以穿地為名。獲,音化,以得獸為名。獲亦設于阱內,但穿不設機,為異廳杜塞之。窒、斂皆閉塞之義。使人填坑發機,無敢令傷殺牧牢之牛馬,汝則有殘人畜之常刑。〔一四七〕今指施機槍、作坑阱者,杖一百;傷人畜產者,償死減價。王肅云,杜,閉也。獲,所以捕禽獸,機檻之屬。斂,塞也。阱,穿地為之,所以陷墮之。恐害牧馬牛,故閉塞之。鄭玄云,林山之田,春始穿地為阱,或設獲其中,以遮獸。獲,柞鄂也。 遲駛音史。訓疾速也。 本草即醫書名。于開寶年中重定,名為開寶本草。即神農所錄,分別藥性冷熱,仲景又加註釋。 靈轝喪車謂之轝。 量音亮。也。 秬黍上音巨。下音黍。秬黍,即黑黍也。其黍粒大小一同,故取校量也。 銖音殊。百黍之重也。 物勒工名謂于近造之物上,自刻匠人姓名也。 以考其誠〔一四八〕誠訓信。使刻其名,蓋是考成其信也。 不當丁當反。不當者,猶不中也。 評物上音平。猶估物也。 販鬻下音欲。賣也。

  卷第二十七雜律

  擾亂上如矯反。 橋航〔一四九〕編船渡人謂之航。 船?音伐。編竹木渡人謂之?。 汎溢堤防〔一五0〕于健反。長曰堤,短曰堰。皆防水害人,故名為防。 茹船上如俞反。塞船之漏,謂之茹。 湍磧上他官反。下七亦反。水嶺為湍,積石為磧。 浦島音倒。水中之山,謂之島。 沿泝音素。逆水行船謂之泝。 洲嶼音敘。水中可居謂之洲,洲邊小阜謂之嶼。 激水上音擊。 鄧展晉人。 韋昭晉時人。 安厝下音措。訓置也。 收獲戶郭反。 撲滅上音普卜反。訓擊也。 火延燒廟及宮闕者絞此廟即祖宗之廟,社即天子之社,非是今民間之社廟也。 ?子〔一五一〕上音踏。按爾雅釋宮云,門旁謂之橛,亦謂之?。 嫉〔一五二〕音疾。 燒?〔一五三〕如月反。 巨蠹〔一五四〕都路反。猶大害也。 壝門上音維。凡天子置祭之所,皆立壇,壇外又擁土壘以繞之,通人往來處名為壝門。 畤〔一五五〕祭四方之壇,謂之畤。 廟主此乃家廟主,非今荒野之廟主也。 鍪甲上音牟。在首曰鍪,在身曰甲。 音朔。 戍音庶。

  卷第二十八捕亡

  逗遛上音豆。逗遛,謂故意方便,容罪人奔走也。 自首下音狩。 停當〔一五六〕當字當作家字,詳其釋意則甚明。差若作當字,于義難通。 窘迫〔一五七〕上君隱反。訓急也。 塹柵掘坑為塹。編木為柵。 壁壘力鬼反。行軍營牆謂之壘。 矢石矢,箭也。石,藺石也。藺,力信反。以弩裝機放石擊人,謂之藺石。 凱還上開代反。下音旋。凱還,則軍有功歸,歌而復國,謂凱還。 囤隊〔一五八〕上音屯。 流宕猶浮浪也。 學宦音患。學宦,即遊宦也。 負笈下音及。笈,盛書筴也。謂遊學者自負書以來學也。古者,齊有鄧宛,負笈來訪。 棄繻音須。頭帛也。漢時關令:入關者皆執繻,回將此繻以對勘,同者始許出關。時有終軍,年少,入關受繻,問為何受?關令以對。終軍于是棄繻曰:大丈夫入關,當乘使者車出,安用繻也。

  卷第二十九斷獄

  鉗重〔一五九〕上其連反。以鐵束罪人項,謂之鉗。 繩鋸上音成。下音句。 雇倩上音固。下七淨反。 釘鍱〔一六0〕音葉。謂死囚枷上用鐵釘鍱,以備牢固也。 診候〔一六一〕上止忍反。診候,差醫人看診脈候也。 洗渫〔一六二〕下直甲反。刷盪也。盪,他浪反。 拷訊下音信。拷訊,即鞫問也。 侏儒〔一六三〕上音朱。侏儒,矮小人也。 捶拷上住鬼反。 悼耄〔一六四〕上逃到反。下毛告反。按禮記云,七歲曰悼,八十曰耄,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 五聽唯當察其囚貌,更有所考合,考復同,方從眾議斷之,重刑之至也。察其貌者,按周禮小司寇職云,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觀其出言,不直則煩。二曰色聽。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三曰氣聽。觀其氣息,不直則喘。四曰耳聽。觀其聽聆,不直則惑。五曰目聽。觀其眸視,不直則眊然。皆觀其貌,有所考合。赧,乃亶反,赤色也。喘,川遠反,氣出短急也。聆,音零,側聽也。眊,莫報反,目少精也。〔一六五〕 瘥〔一六六〕尸介反。病愈謂之瘥,亦作差。 邂逅上音蟹。下音后。邂逅,猶款曲也。按毛詩國風云,邂逅相遇,適我願兮。謂不期而遇,此皆適偶合我之願。 景跡〔一六七〕即行止也。 恃〔一六八〕音是。倚賴也。 無辜〔一六九〕音沽。訓罪也。 懲姦〔一七0〕上音呈。訓戒也。 弊〔一七一〕言破惡也。 差牙〔一七二〕音互。 拒抗〔一七三〕不招本情也。 論訴〔一七四〕音訴。 腿他改反。 釐音離。按五曹筭法云,十絲為毫,十毫為釐。

  卷第三十斷獄

  迫脅虛業反。 怕懼上普駕反。 督領上都毒反。 駮正上邦霍反。猶改正也。 妄搆下勾豆反。訓成也。 捨法謂捨去法律,專用私情也。 鍛煉成罪猶屈曲架搆也。 上下弦月生三日成魄,後三日謂之上弦;月死三日成晦,近晦三日謂之下弦。 埋瘞〔一七五〕音異。即葬也。 周晬子對反。謂今年二月初三日,至來年二月初三日,為周晬也。 斃必異反。死也。 拉幹上力合反。拉幹,即折脅也。

  校勘記

  〔一〕 洎(注)巨至切訓及 按:此原在「隋」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濫觴」條下。

  〔二〕 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原脫。按:詳下釋文,實解正文中「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語義,與前條「宥」無涉,此蓋顧跋所謂「釋尚在而遺標字者」,今據正文補。

  〔三〕 誣 按:正文無「誣」。

  〔四〕 訴 按:正文無「訴」。

  〔五〕 炯誡 按:正文「炯」作「明」,此蓋顧跋所謂「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六〕 湮沒 「沒」原訛「落」,據正文改。

  〔七〕 象魏 原作小字,與前條「紫微」釋文相連作一條。按:詳下釋文,乃解正文中「懸刑象之法於象魏」一語,與「紫微」意無涉,蓋顧跋所謂「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據正文析出。

  〔八〕 公山弗擾為其宰 「公山弗擾」原作大字,另成一條。按:詳其上下語意相連,蓋顧跋所謂「應屬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九〕 弗擾 原作小字,與上相連。按:正文有「公山弗擾」,此下釋文專解「公山弗擾」,是應別自為條,今為析出。

  〔一0〕梟鏡 「鏡」原作「鴟」。按:此蓋釋文所據本避宋諱改「鏡」為「鴟」,今據正文迴改。

  〔一一〕嫡子 「嫡」上原衍「具為」二字,今據正文刪。

  〔一二〕劾 按:正文無「劾」。

  〔一三〕錯謬(注)上七各切下靡幼切 「靡」原訛「罪」,據文化本附釋文改。按:唐韻「謬」音「靡幼切」。

  〔一四〕八珍 原作小字與前「膳」條相連為一條。按二者內容不合,此當釋正文引周禮「食醫掌王之八珍」者,今據以析出。

  〔一五〕忠養之 原作「奉養之」,據正文改。按:此引禮文,禮記內則即作「忠」。

  〔一六〕未啻 按:正文作「未售」,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七〕服膺 「服」上原衍「見受」二字,據正文刪。

  〔一八〕妻以夫為天 按:正文作「夫者妻之天也」。

  〔一九〕扆者 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扆者」,詳下釋文,乃解「或宿侍旒扆」語意,蓋屬「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二0〕其如繼先代之後 「其如」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其如」,詳其上下語意相連,今予合併。

  〔二一〕到貞觀改為加役流 「貞」原避宋諱作「正」,「加」原脫,今據正文改補。

  〔二二〕祝網 原作小字,與前條「覃」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祝網」。詳下釋文,所解者亦為「祝網」,非「覃」條所能包容,蓋「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

  〔二三〕生禮死事 原作「以生禮事死」,蓋涉釋文而誤。今據正文刪改。按:正文此語乃引禮記雜記鄭注,鄭注即為「生禮死事」。

  〔二四〕附籍 原作「附籍者」,今據原文刪「者」。

  〔二五〕左降官 按:正文無「左降官」。

  〔二六〕殯葬 按:正文無「殯葬」。

  〔二七〕奔喪者 按:正文無「奔喪者」。

  〔二八〕鉗 按:正文無「鉗」。

  〔二九〕荒服(注)按三禮云 「荒服」下原衍「者」字,據正文刪。「三」原訛「二」,據文化本附釋文改。

  〔三0〕被髮左衽 「左衽」原脫,據文化本附釋文補。

  〔三一〕齠齔 按:正文無「齠齔」,有「未齔」。

  〔三二〕準禮仍為不孝 原脫。按:詳其下釋意,與上條「忿恨」無涉,乃解正文中「準禮仍為不孝」一語,蓋屬「釋尚在而遺標字者」,今據補。

  〔三三〕凊七正切省息井切哂失忍切 「凊」、「省」、「哂」原為大字,各自成條。按:正文無「凊」、「省」、「哂」,此蓋音解「準禮仍為不孝」條釋文中「冬溫夏凊,昏定晨省」及「笑不至哂」,乃「屬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三四〕邸店 按:此原在「駝」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蠲」條上。

  〔三五〕蹶音厥中竹中切 原「蹶」及上「中」字均作大字,各自成條。按:正文無「蹶」、「中」,此蓋音解「甲弩」條釋文中「以蹶張」、「中且深」,誤為析出。今予合併。

  〔三六〕如左右相對是名昭穆 「右」原脫,文不可解。按:上云左昭右穆,則昭穆左右相對,今據補。

  〔三七〕復除 「復」上原衍「今」字,據正文刪。按:其下釋文亦僅解「復除」二字。

  〔三八〕借貣 正文「貣」作「貸」。按:「貸」、「貣」通假。

  〔三九〕長官 「長官」原誤倒,據正文乙。

  〔四0〕為首 原作小字,與「長官」條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為首」,此蓋「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

  〔四一〕第二從第三從第四從 原作小字,與「駮正」條釋文相連為一條。按:詳其下釋文,乃解正文中「第二從」、「第三從」、「第四從」,與「駮正」義無涉,亦屬「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又,此原列「駮正」條後,今據正文次序移「見」條前。

  〔四二〕見 按:此原在「長官」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關戍」條下。

  〔四三〕挾私 按:此原在「關戍」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見」條下。

  〔四四〕案省 按:此原在「尚書省」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挾私」條下。

  〔四五〕下從(注)子用切 「子」原訛「于」,據文化本附釋文改。按:集韻「從」音「子用切」。又,「下從」原在「見」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案省」條下。

  〔四六〕駮正(注)上兵角切謂以義駮難降使改正也難乃旦切 原作「駮正(注)上兵角切 官(注)謂以義駮難降使改正也 難(注)乃旦切」,分為三條。按:正文無「官」、「難」,詳其上下語義相連,皆釋「駮正」,「官」字顯衍,「難乃旦切」蓋音釋文中「以義駮難」,今刪併為一條。

  〔四七〕省審 按:此原在「挾私」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駮正」條下。

  〔四八〕?垣 按:正文無「?垣」,作「棧垣」。此條蓋所據本誤「棧」為「?」,釋文又從而誤解也。

  〔四九〕當被 按:此原在「為折」上,今據正文次序移至「塹柵」條下。

  〔五0〕官當 按:此原在「刑戮」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為折」條下。

  〔五一〕異類相犯 原作小字,與「化外人同類相犯」條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異類相犯」,下文所釋者亦「異類相犯」,此又「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

  〔五二〕左傳注云元妃 「注」原脫。今據正文補。按:此下釋文亦有釋「注」內容。

  〔五三〕元妃者 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元妃者」,詳其語意,上下相連,仍解「左傳注云元妃」,蓋「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五四〕太廟(注)按禮天子有七廟高祖之廟謂之太廟 「高祖之廟」原訛作「高祖之祖」,文不可解,詳下云「謂高祖之神主在其中」,知「祖」當作「廟」,今據改。

  〔五五〕擅配隸 「擅」原訛「輒」,據正文改。

  〔五六〕燃炬 按此條原在「下鍵」條後,今據正文次序移前。

  〔五七〕牸 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牸」,此蓋音義「牝」條釋文「凡四足而牸者曰牝」一語中之「牸」字,乃「一條而分做數條者」,今予合併。

  〔五八〕竇 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竇」字,此蓋音「溝瀆」條釋文之「竇」字,乃「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五九〕關主者 按:正文無「關主者」。詳此下釋文,似解正文中「水陸等關,兩處各有門禁,行人來往,皆有公文」數語意。

  〔六0〕外姦 原作小字,與前條「姦」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外姦」,詳此下釋意亦解「外姦」,非「姦」條能包容。今為析出。

  〔六一〕內姦 原作小字,接「外姦」釋文與「姦」條相連作一條。按:正文有「內姦」,此下即解「內姦」,乃「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

  〔六二〕又行反間鬥諜之法 「反」原訛「文」,據文化本改。按:孫子用間篇:「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

  〔六三〕謂之玉帛也 「帛」原作「幣」,據文化本附釋文改。

  〔六四〕璜琮 原作小字,與前條「蒼璧」釋文相連作一條。按:正文有「璜琮」,此亦「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六五〕琮音叢圭曰琮 上「琮」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琮」,此蓋音義「五方」條釋文「赤琮禮地」一語之「琮」字,今予合併。又,「曰」原訛「白」,據文化本附釋文改。

  〔六六〕先農 按:正文無「先農」,作「帝社」。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六七〕玉輅 「玉」原訛「王」,據文化本附釋文改。按:舊唐書輿服志:「唐制,天子車輿有玉輅、金輅、象輅、革輅、木輅。」

  〔六八〕事非一緒 按:正文作「事非一端」,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六九〕春為昊天秋為旻天 「昊」、「旻」原訛互,據文化本附釋文乙正。按:爾雅「秋為旻天」,詩王風黍離「悠悠蒼天」疏引尚書歐陽生說:「春曰昊天」。

  〔七0〕齊縗 原作小字,與前條「斬縗」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齊縗」,此亦「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

  〔七一〕偯 原作小字,接前「齊縗」釋文與「斬縗」釋文相連作一條。按:正文有「偯」,此下專釋「偯」,與「斬縗」、「齊縗」無涉,亦「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七二〕加元服 原作小字,與前條「踐祚」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加元服」,此亦「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七三〕丁黃 按:正文無「丁黃」。

  〔七四〕鰥 按:正文無「鰥」。

  〔七五〕寡 按:正文無「寡」。

  〔七六〕孤 按:正文無「孤」。

  〔七七〕獨 按:正文無「獨」。

  〔七八〕覬望 按:正文無「覬望」。

  〔七九〕埋瘞 按:正文無「埋瘞」。

  〔八0〕中饋 「中」原脫,據正文補。按:此下釋文所解即「中饋」。

  〔八一〕顛倒冠履 原作小字,與前條「黷」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顛倒冠履」,此下釋文即解「顛倒冠履」,與「黷」意無涉,顯為「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八二〕猶有美色不可令之為妻也 「猶」下疑脫「妾」字,下云「若以妻為妾,以妾為妻,是為紊亂禮經也」,即以妻妾對舉。

  〔八三〕謂之再醮也 「再醮」原作「妻母」,蓋涉上而訛,今據文化本附釋文改。

  〔八四〕寖遠 「寖」上原有「鴆寖」二字,蓋涉上而衍,今刪。

  〔八五〕門閥 按:正文無「門閥」。

  〔八六〕粢盛 原作大字,另成一條,列「妒」條後。按正文無「粢盛」,此蓋解「七出」條中「惡疾不可供粢盛」一語,今改作小字移前,與「七出」條接。

  〔八七〕耦 「耦」下原有「色」字。按:正文作「人各有耦,色類須同」,此蓋涉下而衍。又,釋文作「妃配也」,亦解「耦」字。今刪「色」字。

  〔八八〕色類同 原作小字,與前條「耦」釋文相連為一條;「同」原訛「由」。今按:正文有「色類須同」一語,此條即解其意,下云「此等名色類同」可證也。蓋「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改正。

  〔八九〕此等名色類同 「類同」原誤倒,據文化本附釋文乙正。

  〔九0〕不舉樂 按:正文無「不舉樂」。

  〔九一〕庫藏 「庫」原訛「收」。按:正文無「收藏」,下釋者亦為「庫藏」之「藏」,今據改。

  〔九二〕有進無退 原作小字,與上條「介冑」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正文有「有進無退」,此亦「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九三〕將大集 原作小字,接「有進無退」釋文與「介冑」條釋文相連為一條。按:詳上下文意,全然無涉,此蓋釋正文中「將大集校閱」之「將大集」三字,亦屬「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九四〕旟 按:正文無「旟」。

  〔九五〕旞 按:正文無「旞」。

  〔九六〕旐 按:正文無「旐」。

  〔九七〕旄 按:正文無「旄」。

  〔九八〕旌 按:正文無「旌」。

  〔九九〕旃 按:正文無「旃」。

  〔一00〕旗旄 「旗」原訛「旌」。按:正文作「旗旄」,下釋所解亦為「旗旄」,今據改。

  〔一0一〕推避 按:此原在「窮覈」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來降」條下。

  〔一0二〕推對(注)上音吹一藝(注)音義伎能謂之藝 「推對(注)上音吹」與「一藝(注)音義」原誤倒,文不可解。今據正文乙正。

  〔一0三〕窮覈 按:此原在「推避」條上,今據正文次序移至「戎仗」條上。

  〔一0四〕戎仗(注)謂之戎仗 按:「謂」上疑有脫文。

  〔一0五〕具裝 「具」原訛「俱」,據正文改。

  〔一0六〕濱 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濱」,此蓋音義「下臨率土」釋文「率土之濱」中「濱」字,乃「應屬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一0七〕拱迫 按:正文無「拱迫」,作「擁迫」,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0八〕謂將無罪之人身者有罪之人身者為質 按:文不可解,疑有脫訛。

  〔一0九〕當有罪(注)上丁亮切 「丁」原訛「下」,「切」原訛「初」,據文化本附釋文改。

  〔一一0〕在法不可同天 原作小字,與前條「當有罪」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此與「當有罪」義無涉,正文有「在法不可同天」,此蓋「應別自為條而連他條者」,今為析出。

  〔一一一〕究悉 原誤倒作「悉究」,據正文乙正。

  〔一一二〕邪之道謂之左道 原作「邪之左道謂之道」,「左」字竄上。

  〔一一三〕巫蠱者 原作大字,另成一條。按原文無「巫蠱者」,此蓋釋「左道」條中「左道謂巫蠱之屬」一語,今據以合併。

  〔一一四〕大祀 原作小字,接「饌呈」條後為一條。按二者義無涉,正文中有「大祀」,今據以析出移前。

  〔一一五〕將脯捨而加薑桂謂之脩 按:「捨」字恐訛。韻會:「薄析曰脯,捶之而施薑桂曰鍛脩。」

  〔一一六〕騶虞 按:正文作「白虎」,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一七〕迷謬 原作「飲迷謬」,今據正文刪「飲」。

  〔一一八〕誑誘 按:此原在「未啻」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貿易」條下。

  〔一一九〕未啻 按:正文作「未售」,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二0〕悛心(注)上且緣反 「且」原訛「目」,據文化本附釋文改。按:集韻作七倫切,得音同。

  〔一二一〕蝕 按:正文無「蝕」。

  〔一二二〕賤隸(注)下羊至反 按:「隸」唐韻、集韻作「郎計切」。此作「羊至反」者,蓋釋文誤認「隸」為「肄」(即「肄」之篆文),又從而誤音也。

  〔一二三〕犯 正文作「愆犯」。按:「」、「愆」通。

  〔一二四〕妻之言齊 原作小字,與前條「正服義服」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此下專釋正文中「妻之言齊」一語,二者無涉,亦屬「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一二五〕周禮云妻者敵體齊眉謂之妻 按儀禮喪服云:「妻者齊也」,「夫妻一體也」。

  〔一二六〕服膺 按:此原在「改醮」條上,今據正文次序移至「函杖」條上。

  〔一二七〕瞋恨 「瞋」原訛「慎」,據正文改。

  〔一二八〕周禮云事親有隱而無犯 按:語見禮記檀弓。

  〔一二九〕郡縣鄉君等 「郡縣」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郡縣」,亦無「郡縣鄉君」。詳此下釋意,乃解「女君」,是「應屬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一三0〕至于九十飲食不離寢室 按:正文無「至于九十飲食不離寢室」。

  〔一三一〕弊 按:正文無「弊」。

  〔一三二〕冀塞 按:正文作「用塞」,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三三〕釁深 「深」原訛「源」,據正文改。

  〔一三四〕律為姦言(注)訓縱放也 按:此條標字與釋意不符,疑二者原非一條,「律為姦言」下脫釋文,而「(注)訓蹤放也」上失標字。又,正文無「律為姦言」。

  〔一三五〕其族之戒 按:此四字原為「同伍」條釋文之標字,然二者無涉,當屬顧跋所謂「標其字而佚其釋者」,今為析出待補。又,正文無「其族之戒」。

  〔一三六〕同伍 原脫。按:此下釋文原誤附于「其族之戒」下,然詳其釋意,乃解正文中「同伍」一詞,末云「即今之四鄰為同伍也」可證,蓋顧跋所謂「釋尚在而遺標字者」,今據補。

  〔一三七〕梁父 原作大字,自成一條。按:正文無「梁父」,此蓋音義「封禪」條釋文「先禪梁父之地而祭之」中「梁父」一詞,乃「一條而分數條者」,今予合併。

  〔一三八〕上勞老報反 「報反」原誤倒。按:詳文意,此蓋音解上文「慰勞」之「勞」字,因據乙。按:唐韻「勞」音「郎到反」,得音同。

  〔一三九〕詔王公以下赴闕則用 「赴」原作「走」,形近致訛也。

  〔一四0〕天子行寶天子之寶天子信寶 「天子行寶」上原衍「至于」二字,據正文及文化本附釋文刪。

  〔一四一〕詐陷(注)王渰反 按:「陷」是去聲二等字,「王」是三等字,「渰」是上聲字,皆不合,疑訛。唐韻「陷」音「戶韽切」。

  〔一四二〕免難 「免」上原衍「陷中」二字,今據正文刪。

  〔一四三〕釐務 按:正文無「釐務」。

  〔一四四〕勾合 按:正文無「勾合」。

  〔一四五〕驚駭 按:此原在「唐突」條上,今據正文次序移至「唐突」條下。

  〔一四六〕不者 按:正文無「不者」。

  〔一四七〕汝則有殘人畜之常刑 按:文不可解,「汝」字恐訛。

  〔一四八〕以考其誠 原作小字,與「物勒工名」條釋文相連為一條。按:此下專釋正文中「以考其誠」一語,亦屬「應別自為條」者,今為析出。

  〔一四九〕橋航 原作小字,與「擾亂」條釋文相連為一條。按:二者義全無涉,此下釋文專解正文中「橋航」一詞,自應「別自為條」,今為析出。

  〔一五0〕汎溢堤防 「防」原訛「堰」。按正文無「堤堰」,作「堤防」。詳下釋文云「故名為防」,所釋亦為「堤防」。今據改。

  〔一五一〕?子 按:正文無「?子」。

  〔一五二〕嫉 按:正文無「嫉」。

  〔一五三〕燒? 按:正文無「燒?」。

  〔一五四〕巨蠹 按:正文無「巨蠹」。

  〔一五五〕畤 按:正文無「畤」。

  〔一五六〕停當 按:正文作「停家」,此蓋「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五七〕窘迫 按:正文作「迫窘」,此亦「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五八〕囤隊 按:正文作「團隊」,此亦「釋所據本不同而抵牾者」。

  〔一五九〕鉗重 按:正文無「鉗重」。

  〔一六0〕釘鍱 按:正文無「釘鍱」。

  〔一六一〕診候 按:正文無「診候」。

  〔一六二〕洗渫 按:正文無「洗渫」。

  〔一六三〕侏儒 按:此原在「繩鋸」條上,今據正文次序移至「拷訊」條下。

  〔一六四〕悼耄 按:正文無「悼耄」。

  〔一六五〕喘川遠反氣出短急也聆音零側聽也眊莫報反目少精也 原「喘」、「聆」、「眊」作大字,各自成條。按:正文無「喘」、「聆」、「眊」,此蓋音義「五聽」條釋文中「不直則喘」、「觀其聽聆」、「不直則眊然」三語,是「應屬一條」者,今予合併。

  〔一六六〕瘥 按:此原在「邂逅」條下,今據正文次序移至「邂逅」條上。又,正文作「差」。

  〔一六七〕景跡 按:正文無「景跡」。

  〔一六八〕恃 按:正文無「恃」。

  〔一六九〕無辜 按:正文無「無辜」。

  〔一七0〕懲姦 按:正文無「懲姦」。

  〔一七一〕弊 按:正文無「弊」。

  〔一七二〕差牙 按:正文無「差牙」。

  〔一七三〕拒抗 按:正文無「拒抗」。

  〔一七四〕論訴 按:正文無「論訴」。

  〔一七五〕埋瘞 按:正文無「埋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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