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国内发生多起电梯事故,为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吉市质技监联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联合县质监局在2013年10月13日对县城商场电梯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督促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在联合检查工作中,我们严格要求各商场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认真吸取相关教训,积极督促各商场认真自查并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和安全管理值班工作,规范张挂电梯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乘梯的环境。
二、积极推进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有关实际情况,积极督促各商场开展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要有使用证,操作人员要有上岗证;“一检验”,即依法进行设备检验;“一预案”,即要有紧急救援预案。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安全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全,一台无产品合格证、产品设计文件等出厂随机文件;
②两台不能提供定期检验报告;
③两台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④未设置电梯警示标志。
2、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
①电梯未进行定期检验投入使用;
②电梯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③电梯未进行每15日至少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④电梯警示标志不规范。
对以上两家企业均出具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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