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一)财政总收入调整情况
年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三次会议)通过的我县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79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15750万元增长13.7%。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年财政收入计划的通知》(十政发〔〕4号)文件要求,各县财政收入目标,在上年实际完成的基础上,增幅必须达到15%以上。围绕这一目标,全县上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狠抓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支持新正公司、宏林公司顺利拍卖,促进了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综合分析我县税源情况和周边县收入增幅,建议今年调增财政预算收入2149万元,实现总规模超2亿元目标。调整后,全年财政总收入规模为2004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15750万元增长27.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406万元,比年度预算11011万元增加139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10051万元增长23.4%。其主要增减变化因素如下:
一是因宏林公司、新正公司拍卖及新建电站投产发电,增加企业所得税600万元;二是新正公司拍卖,增加营业税及各项附加税1796万元;三是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1400万元;四是受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的影响,地税市级收入调库、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及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少等因素影响,减收1647万元。
财政总收入调整后,分部门收入任务也相应进行调整。其中:国税由年初的6200万元调整到6782万元;地税由年初的7600万元调整到7752万元;财政由年初的4100万元调整到5515万元。
(二)财政收入来源调整情况
因本级财政收入规模和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增加,年财政收入来源也需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收入来源总额为52192万元(不含省专款),比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数36832万元增加15360万元。其具体增减项目如下: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2406万元,比年度预算11011万元增加1395万元。
2、本年新增财力补助14109万元。
(1)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补助增加3965万元。
(2)政府转贷债券收入增加1000万元。
(3)特殊县补助增加800万元。
(4)税收返还增加252万元。
(5)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农村五保供养金等项目增加1035万元。
(6)专项体制结算补助增加4292万元。
(7)市增加专项补助600万元。
(8)省批复年决算时增加财力性补助2165万元。
3、本年减少调入资金144万元。年初预算中安排调入资金300万元,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全年来源只有155.91万元,其中:林业部门预算外资金调入100万元、畜牧部门预算外资金调入44.27万元、就业局预算外资金调入11.64万元,因此,需调减144.09万元。
二、关于财政预算支出和收支平衡调整情况
(一)一般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由于当年财力来源增加,本级支出相应增加,增加后,本级支出调整为52192万元,比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数36832万元增加1536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为51834万元,增加15286万元;转移性支出358万元,增加74万元。支出调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转贷债券支出1000万元;
2、南水北调转移支付支出3965万元;
3、县委、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及县领导签批有明确意见的支出增加191万元;4、安排一中建设资金缺口200万元;
5、本级其他支出项目增加5333万元,主要包括各项政策配套支出、项目支出、市财政补助的专项支出等;6、本年新增加的专项体制结算支出4292万元;7、上年结转本年支出305万元;
8、农村信用社营业税上划74万元。
(二)一般预算收支平衡调整情况
三次会议上报告的当年一般预算收入来源为36832万元,其中,本级留用财政收入1101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521万元,调入资金300万元。全县财政支出3683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支出36548万元,转移性支出28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以上收支调整情况,当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需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来源总额为52192万元,其中:本级留用财政收入1240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172万元,调入资金156万元,上年结余3458万元。一般预算资金运用总额为5219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1834万元;转移性支出35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
(三)有关预算科目和项目调整情况
一是将年初预留的公务员规范津补贴、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到相关科目中。
二是对年初预留的指标(项目经费、预备费、工业强县、债务利息、国家赔偿及其他未到单位指标),将结合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分别列支到相关单位。
三是对政府转贷债券1000万元,按照( 常文〔〕6号决议)要求和(财预发〔〕24号文件通知)的项目,用于扩大内需项目配套,分别安排到廉租房、农村安全饮水、农村能源沼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农村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四是将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失业保险基金补助调整用于就业实训基地建设。通过财政和劳动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省财政年对我县下达了1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补助,因此,将年度预算中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解决就业实训基地建设资金缺口。
以上调整建议方案,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将按此方案组织办理年度决算。需要说明的是,因财政收入尚未最后扎账,上级补助政策也未完全明确,预算调整数并不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决算数,有关决算变化情况将在财政决算报告中详细汇报。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确保年度预算目标顺利实现,财政部门将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锁定目标,加强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特别是要将宏林公司的欠税和拍卖后形成的税收组织入库。
二是严格执行预算。在现有财力范围内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补贴的兑现,确保年度预算安排的各单位公用经费的兑现。将本级预算和省市专款整合使用,严格控制追加支出和大额借款,减轻本级财政支出压力。
三是统筹安排,科学调度资金。按照“先预算、后专款,先上年,后当年”的原则安排资金。同时要加大财政资金回收力度和向上争取资金调度工作。通过多种措施力争回收盘活财政资金1亿元,以缓解今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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