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办文[]78号),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综改办、市物价局组织,于年12月对全市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情况
在11个县(市)区中, 市为合格。在14个市直部门中,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城建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为优秀,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为合格。枣市南城办事处、老河口市李楼镇农民负担问题严重,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实施“笼子管理”,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该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老河口市民政局、樊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农民负担“黄牌警告”,实施“重点监控”,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该单位及班子成员一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上述四个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落实涉农政策公示制。年4月,由市纠风办牵头,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参与,重新编发了《市强农惠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免费发放给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同时还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在全市开展“三万”活动期间,市农委还印发了90多万份强农惠农政策一览表,发放到全市农户手中,让广大群众知晓政策。
(二)积极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7号文件),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组织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活动。从年7月至10月,全市共查处违规收费109件,违规收费349.34万元,清退259.04万元,撤销违规文件6件。
(三)认真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减负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价检[]45号),将年3月至5月作为全市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月,对十一类涉农价费分级、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以市纪委、监察局名义下发了《全市年度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本次检查19个部门,197个单位,查处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461.41万元。
(四)全面落实惠农扶农政策。年2月,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补贴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发[]8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粮食补贴发放“八不准”规定,认真落实粮食补贴资金发放“五项”制度,建立健全粮食补贴资金监管“五大”长效机制。3月,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实施方案》(纪文[]8号),对2009年1月以来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组织拉网式大检查。为确保拉网式检查工作质量,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实行纪委班子成员包保责任制,每位班子成员包保一个县(市)区,带队开展督办检查和明察暗访。同时,市纠风办、市减负办组织梳理编印《市强农惠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为各级各部门自查检查提供政策依据。全市检查2009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资金31.15亿元,其中农民直接补贴16.47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14.29亿元;查处各类违反惠农政策损害农民利益案件127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落实年各项惠农补贴资金92671.5万元。
(五)扎实做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年7个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的1839个村,筹资3835.09万元,筹劳1463.76万个。年底,省里又将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三个城区纳入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范围,全市10个县(市)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达1083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贴7044万元,县(市)区配套3787万元。
(六)认真查处农民信访上访案件。年全市共受理农民负担信访举报案件106起,查处各类损害农民权益案件71件,查处责任人8人;通过查处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500多万元;查处惠农补贴资金案件127件,涉及金额700多万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案435起,涉案金额1082万元;查处各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49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部分领导和干部认为,农村税费改革了,国家对农民还在发放各种惠农补贴,没有什么农民负担了,对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抓得不紧,甚至麻痹松懈。有的没有农民负担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皆不到位,形成没人办事、无钱办事的局面;有的根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农民负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建立,督办检查工作常年没有开展,农民负担年度考核没有实质性进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对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农民负担工作,如对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等,止于应付,流于形式。
(二)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比较严重。这次检查发现,有的地方和涉农部门不仅向农民收费,而且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有禁无止,尤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农民最重的负担是建房收费,不仅用地批地手续不规范,而且乡镇、村组、国土、城建、地税都向建房户收费(税)或罚款,有的地方统一由村组收费,然后几家分成,一般农民建房交费2000-5000元,有的甚至高达10000元以上。同时,其他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更是层出不穷。计生部门向乡村收取计划生育押金、计划生育服务费,向村级转嫁本应由各级财政负担的计划生育相关手术费用;民政部门层层向县市、乡镇、村组摊销即开型福利彩票,有的乡镇还向农村丧户乱收殡葬罚款;教育部门将市场性服务项目引进校园变相收费,每年的教师节“慰问金”,已经成为村级向学校上交的常设性项目,条件差的村每年1000-2000元,条件好的村每年高达5000元以上;公安部门向辖区村级组织摊派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办案费”,有的派出所将办公经费转嫁到村级组织。除了上述收费和摊派外,还有报刊杂志超标收费、农村用电开户超标收费、农村水质监测费、森林测绘费、文化宣传费、民兵训练费、民兵应急分队着装费、农机推广费等等,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尚举步维艰,这些乱收费乱摊派使村级组织更是不堪重负。
(三)强农惠农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在粮食等普惠制惠农补贴上,农村机动地问题最为突出,有的虚报冒领,甚至套取私分国家惠农补贴资金。有的地方退耕还林补贴长期没有落实到位,引起农民上访,少数地方本应补给农户的,却补给了村集体,有的地方农户的退耕还林补贴甚至被强行抵扣用于集资修路。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农民工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上,以少报多,以短报长,以无报有,套取各种农民培训补贴。有的乡镇农机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时,趁机强行乱收费,有的只收费不服务。
(四)有的地方违背政策和民意,集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要求过高过急。少数地方筹资筹劳没有按照程序申报审批,有的弄虚作假,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还有的少预算多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延迟拨付等。有的地方嫌“一事一议”程序复杂,筹资筹劳数额少,擅自向农民集资摊派,如修路集资,有的按人,有的按地,少则五十元,多则百元以上。
(五)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取各种保证金、抵押金、担保金等,以押代管,以罚代管,变相收费。如信访押金、综治押金、安全生产押金、计生押金、建房押金等等。还有的向村级收取民兵训练费、妇女培训费、统计培训费、党员培训费等各种本应由各级各部门支付的培训费用。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着手解决农民负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问题,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涉及农民负担、农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工作,尤其是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工作,“一把手”必须亲自部署;出台有关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集资、收费、摊派、捐助、赞助以及罚款等文件、项目,“一把手”必须亲自把关;有关农民负担、涉农收费、惠农补贴、农村土地承包、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农民信访上访,尤其是中央和省市交办,新闻媒体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农民负担年度督办检查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情况,“一把手”必须亲自听取汇报。
(二)实施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农民负担“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将农民负担工作同提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挂钩,凡是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落实减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事件或恶性事件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
(三)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制度。按照民主议定、申报审批、限额管理、专款专用等原则和要求,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重点要“议”起来、“筹”起来、“办”起来,切实通过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加强村内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建设。
(四)遏制涉农乱收费,认真抓好“三项治理”。以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农民建房乱收费、公安部门乱收费、计生部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项涉农收费政策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农村“三乱”现象。
(五)维护农村稳定,认真抓好“三项清理”。今年要在全市开展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负担清理、农村财务清理、农村资源清理。通过三项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最大限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六)落实惠农政策,认真抓好“三项梳理”。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基础上,今年重点对退耕还林补贴、各种面向农民的培训补贴、民政部门向农村发放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梳理,掌握情况,查漏补缺,纠偏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办法,真正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民手中。
2012年全市农民负担“三个一”(“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一事一议”)、“三个三”(“三项治理”、“三项清理”、“三项梳理”)工作,由市减负办、市纠风办牵头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涉农部门具体抓好组织实施。上半年开展农村稳定“三项清理”,同时进行涉农收费“三项治理”,下半年在各项惠农补贴基本到位后,开展惠农政策“三项梳理”。各地各涉农部门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实用的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将工作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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