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划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要求,市方志办组成5个检查组,于年 月日至年1月4日,重点对《市志》各承编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县市区修志工作进行了抽查。现通报如下:
一、《市志》编纂情况
(一)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初稿撰写的单位36个: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机关工委、市老干局、市党史办、市工商联、市九三学社、市农工民主党、市检察院、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水利局、市人事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市国税局、市气象局、海关、无线电管理处、电信公司、石油公司分公司、市商业银行、工行分行、农行市分行、农发行市分行、建行分行、中行分行、市农信社。
(二)已完成资料搜集工作,正在进行初稿撰写的单位26个:
军分区、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民盟、市社科联、市科协、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外侨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局、联通公司分公司。
(三)完成资料搜集工作的单位22个:
市委办、人大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信访局、市台办、市政府金融办、市经委、市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地铁局、市档案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发区、日报社、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市保险公司、市证券营业部。
(四)资料搜集工作尚未完成的单位24个:
市委组织部、市政协办、市民进、市民建、市民革、市文明办、市文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市国资委、市文物局、市商务局、市盐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公安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供电公司、移动公司分公司。
(五)资料搜集工作尚未开展的单位2个:
市编办、市质监局。
二、县市区志编纂情况
区、公安县的修志工作处于全省、全市领先位置, 市的修志工作进展也较快,区修志工作进展顺利, 市3县市的修志工作未能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在全省、全市处于滞后位置。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规定》,深化对修志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对修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地本部门的修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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