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市人大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法制支撑体系专题调研文件精神,我委积极深入乡镇、村庄切实有效地开展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办法。
一、新农村建设规划
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要求,我委参与了全县的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受到了广大村民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好,实施好,切实保护好群众利益。
2011年,我县除已委托省第一测绘院完成了全县22个乡镇(城关镇除外)政府所在地的1:2000地形图的补测工作以外,还委托建苑规划设计院、阜阳规划设计院和规划设计院、合肥规划设计院等完成了等11个镇的总体规划和张村镇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此外,我们还完成了90个村庄建设规划。
2012年,按照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我委拟协助各相关乡镇编制完成11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228个村庄建设规划。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012年3月上旬发布招标文件,4月上旬前完成这次规划的招标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完成。2、2012年9月底前完成这11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228个村庄建设规划的专家评审稿。3、2012年10月底前召开专家评审会。4、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这11个乡镇的总体规划和228个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存在的问题
1、村级规划建设处于“各自为政、自我发展”的状态,缺乏整体和长远规划,有的虽然有了规划,但过于简单,或是适用性不强,难以指导建设;或是有了规划不按规划建设,存在乱搭乱建、建设水平低、杂乱无章、重复建设现象,并且大多农民受封建迷信等陋习的影响,不靠科学规划,而是依靠风水先生选址定向,严重阻碍了村庄科学规划和有序建设,也增加了农村管理的难度。
2、农村环境日益恶化。由于农民的环境自律意识差,农村大部分村庄普遍存在柴草乱堆、垃圾乱倒、苍蝇乱飞、污水乱流、摊点乱摆、牲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等问题较为严重,同是,由于在农业生产中不正当使用化肥、农药等,也造成农村环境不同程度受污染。
3、农民思想观念落后。随着现代文明不断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农村居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化水平也不断提高。但部分农村居民封建思想、宗族观念及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小农意识浓厚,只看重眼前利益及局部利益,法律知识贫乏、法制意识淡薄,违法违纪行为仍有出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村民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农村建设资金匮乏。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巨大,县乡村财力薄弱,尤其是在农村“三减免二取消”后,镇、村二级只能够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根本没有财力投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
几点建议:
1、加大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力度。新农村建设需要以大量资金的投入作为物质保证,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一方面要加大中央、省、地级市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农村改水、改厕、改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确保新农村建设所需的各项资金投入。
2、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加大对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做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加大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地膜的力度,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排污情况的监督管理,减少农业自身导致的污染。
3、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当前,大多农民素质不高,观念陈旧,思想落后,对建设新农村缺乏足够认识,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不少地方存在干部热、群众冷的现象,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转变农村居民知足长乐、固步自封、怕冒风险、不讲效率的生活生产态度,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4、要细化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标准和基本内容。要细化和明确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和内容,如何建、怎样建,建些什么、建成什么样才算是新农村,结合各地实际,要有一个指导性标准。同时,要强化示范,实行打造亮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不能急于求成,要建立新农村。
二、新农村建设和旧村庄改造
我县在新农村建设和旧村庄改造同步进行,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和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狠抓工作落实。
在新农建设中我县结合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考虑区位、地形、生态、环境、耕地等因素,编制和完善村庄布点规划,有针对性地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我县的新农村建设,注重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我委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11年—2012年我委共完成1800户的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计划危房改造1200户很大程度解决农村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存在问题:近日我们在农户家中调查中,在与农民的交谈中发现,农村建房中原有的一些问题表现突出。
1、规划管理缺位,村庄建设较乱。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农民有了钱就想建房,建起房来,依旧是各占各的地,各占各的山头,许多村庄“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屋,不见新貌”。不少农民建房只顾自己喜好,自行零散建设,无序建设。不少农民建房喜欢建在公路两侧或向村外延伸,往往呈“线性扩张”、“环状扩张”或向“村外村扩张”,农民建新又不肯拆旧,旧房子、破房子、空置房不断增多,“空心村”现象比较普遍。
2、基础设施缺乏,配套建设滞后。村庄内路面泥泞不堪、管道乱埋、电线乱拉、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居住环境脏、乱、差。
3、违章建房现象多,依法处置难度大。由于有关部门疏于监管,农民建房随意性强,农村普遍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一户多宅、擅自加层,乱占耕地等违章建房情况突出。既影响村容村貌,又增加了今后征地拆迁难度。
4、无图纸施工,农房质量欠佳。农民建房一般没有设计图,用材不讲质量,施工无合同。施工队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缺乏施工技术,又无资质,仅凭经验“口头设计”,或模仿他人住宅建造。这种建房,不仅外观“千奇百怪”,而且内部构造也存在设计缺陷,施工的质量难以保证。建筑人员不仅自我保护能力差,建房施工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农民建房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与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新一轮农民建房热潮中,应当予以重视并迫切需要正确引导和加以解决。
几点建议:要尽快成立专门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防止私房建设管理失控,未批先建、私搭滥建现象。优化执法环境恶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我委已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建议抓紧出台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法依规履行村镇建设管理职责提供依据。同时健全巡查网络,加大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对城镇和村庄各类违章建筑物进行集中整治。凡违反城乡规划,影响居住、市容、交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我委2012年完成6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环卫车辆各1-2台,力争使这6个乡镇的卫生环境有一个大提高,推动农村清洁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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