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精心部署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市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后,及时主持召开了区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会进行学习,拟定出我区的贯彻意见,并向区委常委会作了专门汇报,经区委同意,3月4日召开了区纪委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0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将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为34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打好了基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积极发挥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的职能,先后组织牵头单位和参加部门召开了几次不同形式的调度会,督促其主动负责抓好各自承担的专项治理任务。在年底,专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各牵头单位,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政纪教育和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党员干部发放了两个《条例》学习手册;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聘请自治区纪委常委史继善同志就当前的反腐败形势、《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在为期三天的积极分子培训班上把两个《条例》的学习列为重要内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也安排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活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在党员干部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内容,丰富教育手段,努力形成“大宣教”格局。组织各大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观看了宣传廉政勤政典型的话剧《风雨彩虹》和《嵩山长霞》;组织中心组成员观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王怀忠的两面人生》反腐倡廉电教片。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聆听了梁雨润先进事迹报告,承办了市纪委举办的“廉政墨韵” 书画巡回展;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会。通过上述一系列宣教活动,使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勤政廉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今年以来,始终把制止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打着领导旗号谋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工作来抓,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摸底,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问题进行检查。认真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年来,纪委各常委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5人次,领导干部岗前廉政谈话16人次,廉政谈话4人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7人次。对党政干部借欠公款问题进行清理,全区共有85名党员干部借欠公款90万元,已收回资金11万元。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公车的规定,于年初对全区公车配备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对2004年全区新购公务用车全部实行了备案制度。
(四)查办案件。今年以来,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摆到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查办力度。截止目前,共受理来信来访60件(次),初步核实违法违纪案件8件,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其它人员2人),移交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处4件8人。通过查办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对全区的各项工作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五)纠风专项治理。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一费制”,下发了《关于全区学校“一费制”实施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费标准,对个别学校的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退还学生“借读费”、“补课费”累计8791元;医疗卫生系统积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总金额达312016.5元,占医院购药总金额的43.9%;通过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878.38万元,为农民工追缴拖欠工资40万元;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中,收缴制服434套,收缴标志647套,减少统一着装830人;年初确定的38家行风评议单位都已完成自查自评,正在陆续召开行风评议大会;集中开展了治理公路“三乱”。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市直机关行风进行了评议。
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批服务事项达4067件,切实为生产经营者、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生产经营、投资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对10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保留31项,行使初审权34项。
(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了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对所办理的各项会计事项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一律拒付,确保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对应缴财政专户款及时上缴,禁止各单位挪用、拖欠、截留。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和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途径。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大力推进干部工作民主化进程,在干部任用上,坚持尊重廉政鉴定的原则,凡民意差且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廉政鉴定的一律不研究使用,有效防止和避免了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逐步加大了对干部廉政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四)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大了对乱批滥建、违法用地和倒卖土地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了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五)“三公开”工作情况。把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的深化作为重点,全力推动;在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中,突出对重大决策措施、重要项目、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进行公开,建立了公务明示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加强了对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村务公开在全区122个村委会全部实行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间,加强了对村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受到大多数村民的好评。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今年,共对乡镇、科局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76万元,其中属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金额7万元,负主管责任169万元,应缴财政金额13万元,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在巴彦镇和中专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任中审计试点工作。
三、行政监察工作
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坚持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为目标,以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为重点,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检查区内用地项目14宗、68.5公顷;参与了7条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招投标监督工作;开展了国债、扶贫、救灾、社保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共检查国债资金485万元、支农资金480万元、扶贫资金66万元、再就业资金34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527万元、自然灾害救济款98.7万元,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监察建议;以效能投诉中心为载体,建立健全了涉及行政效能监察的9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体系;全年共受理效能投诉案件10件。
四、挂职锻炼工作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2004年4月—9月赴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挂职锻炼,任县委副书记。挂职期间,认真了解了垦利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及措施、县委工作运行机制,深入到各乡镇、村进行调研,深刻感受到了垦利县委决策的民主、科学、规范,工作的高效率、快节奏,认识到了自身在某些方面的差距。通过挂职锻炼促进了垦利县与我区的交流与合作,双方结成友好县区,该县还派出3名科级干部来我区挂职学习畜牧养殖方面的管理和做法。
五、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区委班子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维护区委的权威,积极履行纪委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区委班子做好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区纪委班子中,注重发挥自己作为“班长”的表率作用,团结带领纪检监察机关的全体同志努力工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水平,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廉洁自律方面,从未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严禁他们打着领导旗号谋私,从未有过赌博恶习。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也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自己的领导能力、领导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以上述职述廉,敬请批评指正。
六、廉政承诺
按照X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进行公开承诺的要求,我向全区干部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1.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决不越权,决不以权代法;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拒不收受礼金、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4.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
5.严格执纪执法,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以上承诺,真诚欢迎全区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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