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次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包括区月光路、振兴大道、民航路、通商路等片区,共60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所使用的67宗土地,共计491.35亩(其中:办公用房397.04亩、住宅用地72.83亩、其他用地21.48亩)。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一)周密研究,各方利益得到较好协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注重改造前细致、全面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动员,全面掌握改造区域的第一手资料。在制定改造方案中,认真梳理搬拆迁户的诉求,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民生,实现和谐搬拆迁为出发点。具体工作中,依法依规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群众利益得到充分保障。截至今年8月底,中心城区提升改造涉迁的1837户住户,已签字1759户,签字率为95.8%;已搬迁1545户,总搬迁率为84%;已兑付搬拆迁安置补偿资金4亿余元,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宣传动员,干部群众基本形成共识。为实现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改造前积极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四班子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亲自召开搬拆迁户座谈会、接访会,向搬拆迁户宣传解释中心城区提升改造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补偿安置政策,做好搬拆迁户思想工作。各责任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干部群众基本形成共识,有效推进了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
(三)深化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搬拆迁户的安置工作,多方筹集资金,保障搬拆迁户的居住条件。视察中正在建设中的“春之和园”、“白云和园”两个安置小区,处于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城市设施完善、生活方便的区域。两个小区施工进度进展顺利,工程监督、管理、质量等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同时协调在建的人家小区、学苑花园小区和天壁金岛、阳光新城等8家房地产企业,为搬拆迁户提供商品房、二手房源,供住户自行选择。通过这些措施,充分保障搬拆迁户的居住条件,扩大选择房源的范围,为顺利推进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科学规划,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在加快推进搬拆迁工作的同时,对涉及改造的片区进行科学规划利用,坚持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按照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活跃城市经济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停车场、道路、市民活动广场、绿化、商业等配套设施的设置,着力打造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方便快捷的城市环境。目前,涉及提升改造的491.35亩土地中,已经划拨、出让及规划用于停车场、绿化的面积为285.21亩,占58%,余下的206.14亩土地中,部分用于城市道路扩建(按25%的比例测算约需51.53亩),可以开发出让的土地约为154.61亩,占本次提升改造面积的31%。
二、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应强化的几个方面
(一)搬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还需进一步完善。《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房屋搬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较为详细的以保障搬拆迁户居住条件的内容和措施,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搬拆迁过程中涉及的资产情况较为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不同,少部分搬拆迁户对《方案》的内容和措施仍存在抵触心里,从而影响了提升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尚未签订协议的搬拆迁户由于所坚持的诉求多样,而且大部分突破了中心城区提升改造的政策底线和范围,协商工作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非住房搬拆迁所涉及的私营经济用房,因所处地段不同导致商业价值差异,加之产权构成复杂,导致评估难、协商难、认同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改造主体的政府和改造区域的居民、商户之间的矛盾难于寻找到一个有效的突破口。
(二)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提升改造工作的搬拆迁政策、目的、区域功能定位规划的宣传工作力度还有所欠缺,广大市民对改造的目标任务以及改造后形成的区域空间布局、功能定位规划了解甚少,对搬拆迁政策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力度不够,舆论氛围不和谐的现象存在。
(三)区域功能规划还需进一步优化。视察中委员认为,提升改造区域的科学规划利用、功能定位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防止出现城市面貌的参差不齐,建筑风格差距较大,土地利用效用不高,造成零碎地块出现,影响城市外在形象,阻碍城市单位价值提升的情况。
(四)城市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健全。视察中委员认为,城市公共设施如道路、市民活动广场、绿化、商业、幼儿园等配套设施的设置还需要完善;城市街景、雕塑、建筑物外立面装饰等等具有本地区民族文化风格的元素融入还有差距;城市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容量、运转等还不正常,这些城市配套基础设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建设完善,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快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合力推进提升改造工作
城市中心区改造,是关系民生、关系发展的大事。只有政府主导,才能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城市改造进程中,保证总体思路与打造“妙曼、养生天堂”城市品牌同轨。一是要提高攻坚克难的信心决心。充分认识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合理满足群众诉求,不断推进提升改造工作。二是涉及提升改造的各部门要继续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全面了解提升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改造工作效率。三是要继续加强做好搬拆迁户的宣传疏导工作,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理解、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未签字的78户搬拆迁户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责任到人,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合理的诉求,争取搬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为中心城区的改造提升创造良好条件。
(二)进一步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为提升改造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要立足民生、保障居住条件,想方设法安置拆迁居民。要充分了解搬拆迁居民的搬迁意愿,尊重搬拆迁居民的个人选择,及时将其安置到不同的安置居住区,从拆迁层面保证城市中心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努力把白云和园、春之和园安置小区打造成全市的示范性小区,真正使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欢心房;不在上述两个安置区的搬拆迁户,安置用房应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并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建设,尽早让搬迁户入住。二是创新补偿方式,促进拆迁工作加快推进。要创新补偿方式,采取补偿经营场所、补偿经营股权及补偿其他社会权益等方式,全面介入拆迁补偿环节,充分满足不同被拆主体的补偿要求,利用新方法促进拆迁工作加快推进。三是要保障被拆居民的生活需要。在建设安置居住区时要将部分优良城市资源转移到安置区周边,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建设,让居民更便捷地享受部分不易发生转移的城市资源,促进城市改造的规模效应,保障居民的生活需要,提高居住水平,为城市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完善改造片区的整体规划
此次视察仅是中心城区需要改造区域的一个部分,中心城区还有许多老住宅区、棚户区等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提升改造。改造的目标,是为了城市功能与地区发展相匹配。市委二届九次全会提出,要建设“满城山水满城绿”的妙曼之城,打造中国著名、世界闻名、世人瞩目的国际品牌,推动走向世界、融入世界,让世界走进、亲近。市第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建成国家一流的文化旅游养生胜地、世界级妙曼精品城市,着力打造“妙曼、养生天堂”城市品牌。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当前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工作,就是要把改造片区的整体规划与打造“妙曼、养生天堂”城市品牌紧密联系在一起,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改造片区的各项规划工作,长远谋划改造片区的发展。一是要明确目标任务、系统谋划改造区域的发展,真正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高端超前制定规划,严格高标准执行规划。二是要细化改造片区土地的科学利用。改造区域处于城市中心,土地价值较高,也是人流、物流等相对集中的区域,土地的规划利用要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因素,科学合理、详尽细致制定改造区域土地利用。三是要注重改造区域的城市配套建设的统一规划,相应配置商业、学校、医院、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共交通系统、地下管网布置等城市设施的规划,要本着利民、便民、为民的出发点,综合考虑,科学布局。
(四)进一步打造城市文化,着力彰显特色
绿色生态资源、适宜居住的气候资源、源远流长的茶文化资源、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和区位优势,是打造和丰富“妙曼、养生天堂”城市品牌内涵的关键所在。一是在建筑风格上要彰显文化特色,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最能体现整个城市的品位和品质。改造区域新建的建筑物整体设计风格,住建部门要综合考虑,对设计风格进行把关,使整个改造区域建筑群具有鲜明的主题。二是对于城市临街面永久性建筑物,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穿衣戴帽”工程,逐步取消住户安装的防盗笼装置,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应尽量融入民族文化元素。三是在城市园林美化中,要突出地方特色,建设具有特色的绿色走廊、鲜花走廊,创建融休闲、度假、疗养、旅游和茶品鉴为一体的国家森林城市。要加快河两岸的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沿河两岸的绿化、亮化、文化工程,成为市民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场所,成为城市一条靓丽的风景线。四是在城市雕塑、景观、街道园艺和功能小区等环节,要充分体现民族文化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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