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依法治省办的有关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法制文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是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随着城市文明建设的进一步提高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全市法制文艺活动呈现蓬勃发展和积极向上发展趋势。法制文艺活动已经成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市法制文艺活动,从组织层次上可分为机关法制文艺、街道(乡镇)法制文艺、社区法制文艺、校园法制文艺、企业法制文艺;从表现形式上有法制文艺节目、法制书画展、法制摄影作品竞赛、法制宣传主题演讲、法制宣传征文评选活动等;从宣传规模上有市级及县(区)级专场法制文艺演出、电视法制文艺晚会、广场法制文艺晚会、街道社区(乡村)法制文艺晚会等;从宣传内容上涉及了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多部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以来,全市组织市级专场法制文艺晚会每年达两场以上,县区级专场法制文艺晚会每季度一场,街道(乡镇)及社区法制文艺晚会每年达到五场以上。全市组织法制书画展、摄影作品竞赛、法制宣传主题演讲等21场次。
二、主要做法
法制文艺工作深得各级政府和组织的重视,也受到广大公民的欢迎,较好地促进和推动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在调研中,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指导与基层自发组织相结合
法制文艺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对培养文明风尚、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文艺宣传教育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与发挥基层自创、自编、自演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方式,不断创新全市法制文艺活动。
各级政府在制定普法规划和计划中,把法制文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布置安排,明确各自职责,把握正确方向,加强指导协调。如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明确要求,“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繁荣法制文艺创作”。县在“五五”普法规划中要求“文化部门指导各类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法制文艺活动中,积极协调、配合宣传、文化等部门,发挥各级各部门的宣传优势,加强统一指导,做好组织策划、协调各方利益,争取部门重视,相互促进发展。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法制文艺宣传工作,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实践中,把法制文艺工作作为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弘扬法制精神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和载体,而不仅仅是为了出几个节目、演几场戏。“四五”伊始,弋江区成立以区文化局为主的区法制文艺宣传办公室,对全区法制文艺工作进行协调和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局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两届“全市法制文艺汇演”,市司法局、文化局组织各行各业文艺工作者精心策划,深入基层审查节目,全市共制作各类文艺作品30余件,参加文艺汇演作品18件,有12件作品获奖,并选送6件作品参加全省文艺汇演,县小品《拆迁》荣获全省一等奖。2005年,为纪念“四五”普法20周年,县司法局、文化局举办“地税杯”四五普法征文竞赛,全县共报送稿件110篇,有散文、故事、调研报告,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多篇稿件被省、市报刊刊载,扩大了法制文艺宣传的社会影响力。2006年,市司法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创作法制文艺节目,并选送两件作品参加全省法制文艺调演活动。
在政府指导、组织大型、专题法制文艺节目的同时,全市各基层组织也自发组织开展大量法制文艺宣传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我市法制文艺的形式和内容,在普法宣传中取得了显著效果。民间文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方便灵活,深受人民群众喜爱。将法律知识用文艺表演的形式普及到老百姓心中,是普法宣传一种很好的形式。多年来,我市基层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在农村,利用传统节假日和红白喜事之际,民间演出班子搭台献艺,演出中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引入法律元素,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用快板、说唱、地方戏等形式,宣传关于邻里和睦、计生、安全、综治、禁毒、治安处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在娱乐中学到知识,在欣赏中明白法理,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在城市社区,结合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围绕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组织辖区内热爱文艺、有文艺宣传才能的单位、个人,创作法制体裁作品,举行社区文艺演出活动。县老年大学组织老年朋友,用舞蹈、配乐朗诵、快板等形式,将《未成年人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演绎的栩栩如生。县税务部门开展加强廉政建设的书法竞赛活动。三山区市容局在拆违过程中,邀请有关人员精心组织编排小品《今天不休息》,深入到各村居巡演。鸠江区利用正月十五农民赶集,解答法律咨询,散发宣传材料。
(二)专业团体与志愿者队伍相结合
在开展全市法制文艺活动中,我们一方面加强政府的指导协调作用,联系协调文化主管部门、专业演出团体、安师大艺术系等部门,邀请专业人员创作精品,精心组织策划,专业团体和演员演出。充分发挥广大文艺爱好者的主动性、创造性,用贴近生活、贴近形势、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2002年和2004年,中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分别举办全市法制文艺汇演活动。2006年,为彰显司法行政系统精神风貌,举办文艺演出活动,全市专业文艺工作者和司法行政系统文艺爱好者,创作并表演一批如快板《司法助理员之歌》、歌曲《人民调解员之歌》等优秀作品,展现了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行业新形象、新风貌。各县区普法讲师团将“法律宣传常驻农村”,“法律服务深入社区”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同时,还邀请外省文艺宣传队来演出,不断推动法制文艺工作的健康发展。如县安监部门邀请河南等地部门文艺宣传队到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表演。
(三)法制文艺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
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深入法治实践,就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能力,法制文艺活动必须与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紧密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才是有生命的。多年来,我市法制文艺创作、宣传紧扣时代旋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种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文艺活动、宣传政策和法律。2004年《宪法修正案》通过,镜湖区在区直机关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全市各交警部门在街头办图板展、进学校积极宣传、送百场电影下乡村。200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时,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团市委、电视台等部门,举办了全市各企业参加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三山区政府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印制在扑克牌上,在企业招聘会上向应聘者发放。2005年,为纪念“四五”普法暨全民普法20周年,市法宣办举办“四五”普法征文竞赛活动,参赛稿件280多件,有散文、故事、调研报告等,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有22件作品获奖,多篇稿件被省司法厅《法治》、《日报》等刊载。每年积极组织全市各新闻单位参加“省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12·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书画展,一部分作品获奖。南陵县在开展“全市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日”活动中,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主题为“法律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珍惜青春、关爱未来”的主题班队主题活动和作文竞赛活动。
(四)传统文艺宣传与媒体文艺宣传相结合
在利用传统法制文艺宣传,如社区、舞台和书画、动漫等,活动灵活多样,形象活泼,贴近基层的同时,结合现代传媒宣传法律知识的快捷,受知面广等特点,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向深度发展,向广度延伸。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们更加要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中优势作用。《日报》每月开辟两期“民主与法制”专版,宣传我市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法制实践活动,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的做法和成绩;《大江晚报》开辟“纬纶律师楼”、“律师热线”等专栏,解答法律咨询,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电视台2005年起,每周五播出一期“直击现场”电视专题片,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剖析法律关系、传播法律知识,至今已播出150多期。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还结合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举办多场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各县电视台也都开办法制宣传专题栏目,如县《法制天地》、南陵县《与法同行》、三山区《与您说法》等。这些专题电视节目用身边的案例,深入剖析、阐明法理,在教育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公民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2005年,市司法局网站开通,2006年各县区政法网站建立,2007年省普法网站设立市网页。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实践成效,展现法治建设新貌,方便群众查阅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利用网络,全市还组织参加各种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曾获全国一、二等奖。
三、存在问题
多年来,全市法制文艺活动虽然有较大的发展,但与实现依法治市工作和人民工作的需求有较大的差距,与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作用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一是各级各部门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多重法制宣传业务发展而轻法制文艺建设活动,法制文艺宣传缺乏系统长远的规划、周密细致的安排,在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法制文艺活动与发挥各部门、各行业、各专业团体的优势方面有待加强。
二是法制文艺作品,特别是精品少。专业制作和演出人员队伍不仅人数少,而且日趋萎缩,既懂法律知识又有文艺才能的人才严重缺乏。
三是法制文艺活动经费严重不足,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创作一部高水平的法制文艺作品,组织一场有规模的法制文艺演出需多部门的合作,要有较高费用,如没有政府的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地从社会上拉到赞助,很难产生高质量的法制文艺作品。
四是丰富法制文艺形式,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法制文艺活动的针对性、实用性、覆盖面等方面有待加强。
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制文艺活动在开展普法教育,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重要意义,发挥各自的优势,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克服困难。法制文艺工作者要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第一线,创作出更多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法制文艺作品。要进一步推动全市法制文艺工作全面开展,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工作的功能作用,使法制文艺成为文艺百花园中一支常开不败的艺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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