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进我市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街道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全会、国务院、省政府及潍坊市、寿光市廉政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落实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营造团结务实廉明、风清气正心齐的发展氛围,创造政策更优惠、行政更高效、服务更优质的发展环境,锤炼以人为本、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的干部作风,为实现“十二五”开局年科学发展新突破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水利改革和发展等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告知书”制度,将工程建设廉政要求、投诉举报受理分工等情况向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进行告知,并要求其作出廉政承诺,签订责任书。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及时解决影响和制约转方式、调结构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创新优化力度,不断提升发展环境的竞争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优化发展政策、政务服务、创业服务体系上狠下功夫,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惩处措施,严肃查处“三乱”行为,特别要突出“三个严厉查处”,即严厉查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乱执法等行为,切实解决执法环境不宽松问题;严厉查处“三乱”、行政效率低下等行为,切实解决好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查处基层单位乱收费、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规范基层单位从政执法行为。要紧紧围绕政策落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严肃机关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创新优化力度,尤其要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投入特别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督促大力实施政策执行窗口负责制,确保政策都能在窗口得到落实,坚决克服政策执行中的各种阻力,坚决遏制为了部门利益而损害大局的现象。要通过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和重点帮扶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和企业的密切联系,主动了解、研究投资者和企业对软环境建设的新需求、新期盼,有效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新困难、新问题。特别是在有关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设立一批机关效能建设监测点,重点收集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促进软环境建设“转型升级”。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要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要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进行重点防控。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进程,建立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四位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发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系统,同步嵌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监、管、办“三分离”,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运行,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要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问责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问责。
(四)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坚决遏制奢侈浪费。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抓好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继续严厉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总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巩固取得的成果,构建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进一步控制差旅、会议、文件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五)进一步加强纠风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地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治理违法强征拆迁、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巩固深化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检查成果,严肃查处虚报套取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等行为。继续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学前教育高收费、乱收费以及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纠正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分配使用的监管。创新完善企业“双评”制度,按照“力量整合最大化、评议过程最短化、工作效果最优化”的要求,创新评议形式,加强评议督查,提高评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提高评议成果运用的规范化和权威性,真正把企业“双评”打造成有良好社会影响的监督品牌。
(六)进一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继续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受贿行贿等违法行为。严肃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
二、落实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领导班子正职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工委、办事处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述廉制度,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的实现形式。加大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完成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同时,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各项工作之中,深入分析查找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具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抓机关带基层,抓班子带队伍,把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切实加强纪检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治腐败“三种能力”。发挥街道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严守、五严禁”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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