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控制,提高工作效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目的在于:
(一)将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以文档形式汇报并保留,作为员工工作状况以及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为尽早发现问题与缺陷,提供文档化的汇报和交流渠道。
(三)当问题发生时,提供问题追踪和责任归属的依据。
(四)通过工作报告反馈,加强项目的控制能力。
第二章 工作周报的内容
第三条 工作周报采取标准化表格,主要内容包含本周工作内容、业务和管理方面的建议、下周工作计划。
第四条 本周工作内容包括本周已完成工作的结果及经验,未完成工作的进展、原因及改进措施。要求简要精炼,言之有物,原则上一项工作用一句话表述清楚。
第五条 业务和管理方面的建议是指针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并提出与之相配套的、需要领导支持的要求。
第六条 下周工作计划由近期重点工作和常规性工作分解而来,结合本周工作实际,制定下周拟开展的工作内容,需明确预期目标和时间节点。
第三章 工作周报的报送时间及流程
第七条 工作周报交流形式以电子邮件及智慧校园信息门户站内消息的递交方式为主,书面方式为辅。
第八条 工作周报的时间跨度为周六到下周周五,部门周报递交时间截止到每周五16:00点。
第九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周报的收集、整理、总结和批阅,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周报由分管领导批阅。
第十条 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应对工作周报进行点评,明确意见,于周一发回报告人,指导其相关工作,同时发送至综合办公室存档。
第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将工作周报批阅件上传至智慧校园信息门户内部工作区,供中心例会成员查阅。
第四章 工作周报的使用
第十二条 工作周报用于“月度工作之星”评比
中心设立“月度工作之星”奖项,由一线工作人员中产生,名额不超过三人。每个部门提名一位候选人,由中心例会成员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工作周报,在智慧校园信息门户上投票产生。
第十三条 工作周报用于“月度优秀管理者”评比
中心设立“月度优秀管理者”奖项,由部门负责人中产生,名额不超过一人。由中心例会成员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工作周报,在智慧校园信息门户上投票产生。
第十四条 工作周报用于月度考核
中心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应按时提交工作周报。部门负责人每月有一次未提交工作周报的,员工每月有两次未提交工作周报的,扣除20%工作业绩津贴。
第十五条 工作周报用于年度考核
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工作周报与其岗位职责标准完成情况、年度分解目标完成情况一起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因素,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须获得过“月度工作之星”或“月度优秀部门负责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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